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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婚有存在的必要嗎?

是給死人找個配偶。有的男生女生訂婚後因為某種原因去世了,卻沒有等到結婚。當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為他們結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讓家裏不安。所以壹定要為他們舉行婚禮,最後壹起埋葬,成為夫妻,和他們的屍骨壹起埋葬。以免男女田裏有孤墳。別的男生女生還沒訂婚就死了。出於對子女的愛和思念,老人們認為他們生前未能為他們選好配偶,死後應該和他們結婚,盡到為人父母的責任。其實這就是人的感情所在。此外,在舊社會,人們普遍迷信墓地的所謂“風水”,認為孤兒墓的出現會影響家族房屋後代的繁榮。當時壹些“風水先生”(古代稱“風水”)為了多掙錢,極力鼓勵這種陰婚。陰道婚姻多發生在貴族或富人家庭,窮人家庭絕不會從事此類活動。漢代以前就有婚姻。殷婚之所以被禁止,是因為它耗費社會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李周》說:“禁止遷葬,禁止嫁喪。”但是這種趨勢壹直沒有消除,甚至有些直接表現在統治者身上。比如曹操最寵愛的兒子曹沖,十三歲死的時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為曹沖的妻子,壹起陪葬。宋代是陰婚最盛行的時期。根據康的《昨日之夢》,每當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會請壹個“鬼媒人”來充當媒人,然後進行占蔔。當占蔔獲準後,他們將各自為鬼魂制作壽衣,舉行婚禮,並將男女合葬。《元女傳》雲:“子死無妻者,或求以亡婦骨葬之。”《明女傳》還載:楊□死,未婚妻殉國;劉伯純死了,他雇的女兒也死了,都葬在壹起。到了清代,隨著貞操的加強,這種女殉的習俗還是很流行的。直到西方精神文明的沖擊,封建禮教才在晚清逐漸消失。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陰婚習俗的殘余,也有個別家庭中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稱為“屍骨”,男女兩親家稱為“屍骨親戚”。早些年,這種“婚禮”儀式大多在晚上舉行。有時候,人們在安詳地睡覺時,突然被街上的鼓聲驚醒,原來是壹具“屍骨”。擡著紙轎子,領頭的是單鼓、單號、單嗩吶。其他的不用這種形式,還是用八擡轎子和所有的金燈當執事。原來,他們只娶了壹個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後,有壹個“文明結婚”的儀式,由壹個西方樂隊領舞,後面四個人擡著壹個電影棚進行葬禮,裏面掛著“新娘”的照片。婚俗儀式殷的婚禮儀式,從來沒有形成過成文法。陰婚雖是喜事,但難免紅白事禮儀雜陳。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事人的意見。所以殷婚儀的形式是很不壹樣的。壹般來說,陰婚也要媒人介紹,雙方通過傳送門帖,在壽堂結婚才能得到龍鳳帖。設置是壹次性的,所以沒有大小之分。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有壹半是真的綢緞、金銀財寶;其中壹半是紙皮、棉花、夾子和單衣,還有兩對裝有耳環、手鐲、戒指和發夾的錦盒。釋放當晚,會在女方家門口或墳前焚化。交往中,男方送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手肘、喜果等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飾等都是紙做的陪葬品。女方陪嫁的嫁妝通常是紙質的。送到男方手裏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陳列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院子裏繞壹周,也就是在鼓樂的帶領下,送到附近廣場焚燒。以上儀式不壹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都要舉行,但婚禮儀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是個大晴天,搭個大棚,招待親戚朋友,門前點個轎子。快樂房間裏,“百分百”神奉獻。對面炕上擺壹張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擺幾盤蘋果、龍鳳喜餅。還有壹朵大紅花,上面用絲帶寫著“新郎”的字樣。女方閨房裏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壹樣,有壹朵大紅花,上面寫著“新娘”二字。轎子到達女方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會被準新娘的妻子取下來,轎子會被已婚的妻子放走。這時“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聲哭喊,追出家門。壹點也不是喜慶的氣氛婚車回到男方後,已婚的妻子還是會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神壇上,與“新郎”並肩。用紅頭繩(取牽紅線老人的意思)將兩張照片綁在壹起,並附上紅黃兩色的綢子。只有娶了老婆給上帝“百份”上香磕頭,就算夫妻拜天地了。然後服務員端來壹杯酒,子孫餃子和長壽面,供新婚夫婦拍照或立碑。如果“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們叫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兩位姻親互相祝賀。舉行上述儀式後,選擇壹個應該破土下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醒來了。按照陰陽師指定的時間,棺材樞出後,馬上往坑裏倒壹桶清水,扔下兩個蘋果。同時,把獎金紙幣提高。(非陰婚的覺醒儀式也是如此)。男方在墳邊挖了壹個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把“新娘”埋在這個洞裏,把“夫妻”埋在壹起。下葬,即在墳前,陳列酒果,焚燒獎金紙錢,舉行婚祭。男女雙方的父親、母親和其他家庭成員(也就是兩個公婆)哭著說“大喜”。從此,男女作為公婆交流就方便了。歷史上壹場著名的鬼婚是曹操為早逝的兒子曹沖舉行的。《三國誌·吳·王公傳》(卷二十)記載,曹沖“病於十三年,建安十三年,與毛乞命。和死亡,非常悲傷。文帝對毛寬大處理,毛說:‘這是我的不幸,妳是曹操的幸運。說這話的時候我流下了眼淚。為了雇用甄士隱死去的女兒,壹起陪葬,我給了壹個騎隊長印信,命萬侯為皇後。“在這裏,曹操雇了壹個叫甄的女人做媳婦,她死得早。曹沖是曹操和桓夫人生的,曹沖很聰明。在他五六歲的時候,漢武帝孫權送了壹頭大象給曹操。曹操想知道大象有多重,問了很多大臣,也想不出怎麽稱。曹沖曰:“汝若放於大船上,並刻其水痕,稱之以載之,則學校必知。“這麽有才華的兒子,難怪曹操對他的死極度悲傷,不得不為他表演鬼婚。鬼婚的興起與曹操對子女的溺愛有關。但是民間也有壹種說法,死去的未婚者如果不結婚,家裏會鬧鬼,家人會不安。在那裏,在迷信盛行的古代,鬼婚普遍被民眾認可,成為“合法婚姻”,墓主人也成了“親家”。事實上,“冥婚”並沒有在每個朝代都消失。在唐代,冥婚也廣泛存在,這在當時的誌怪小說中有所反映。唐人寫的《易洸誌》中“王逸”篇的故事是這樣的。有壹個叫王益的人,曾經因為趕集路過李石莊門前。我在遠處看到壹個十五六歲的女孩,女孩也看到了他。當他們感興趣時,女孩讓她的女仆給王毅捎個信,請他在別墅過夜。兩人半夜見面,壹番纏綿後,女孩突然感覺身體不適,有點心不在焉。王毅問怎麽回事。原來姑娘是翻墻來幽會的。她翻墻的時候,腳被墻角的爬牙紮破了,疼痛難忍。女孩走的時候說:“看來我是活不下去了。如果妳真的對我有感覺,以後路過的時候來我的墳前告慰我的靈魂。“王逸回東宮做官後,路過李時莊時聽說那姑娘真的死了。於是私底下和丫環壹起去了姑娘的墳前,心裏很難過。不壹會兒,姑娘居然從墓裏出來了,這時候王壹倒地猝死。侍女見王壹的靈魂已經和姑娘手拉手進了墳墓,於是兩家人鬼使神差地結了婚。據南宋康的《昨日之夢》記載,這種風俗在宋代北方也很盛行當妳嫁給壹個未婚的人,死了,兩個媒體互求,這叫鬼媒婆。所有的家庭細節都張貼出來,每個人都按照父母的命令祈禱。德布,也就是睡袍的制服,男帶《元代烈女傳》(卷200)記載東平有個叫楊的女子,以孝順著稱。丈夫郭三去當兵後,她留下來伺候公婆。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郭三山戰死沙場。母親楊逼女兒改嫁,她痛哭發誓不從。丈夫的遺骨送回老家後,嶽父考慮到兒媳婦年紀小,將來會改嫁,讓兒子成為黑社會光棍,打算委托人給兒子找個死女人陪葬。楊聽了,更加難過。他絕食五天,最後上吊自殺,與丈夫合葬。可見,鬼婚在元代民間的影響。“冥婚”在民國時期也相當盛行,許多有錢有勢的家庭都會給早期的喪主這種陰親戚。我曾經講過蔣介石祖墳的風水,采訪中也了解到蔣介石的弟弟也有“鬼婚”。這是壹樁鮮為人知的蔣介石家族的“婚姻”。如果說起來,還得跟蔣介石的父親解釋。江的父親名叫江,他有三個兒子:蔣潔卿、蔣瑞元和蔣瑞卿。這裏的蔣瑞元是蔣介石,也就是說,蔣介石是三兄弟。蔣潔卿是蔣介石的同父異母兄弟,也是蔣介石的父親蔣的第壹任妻子。蔣瑞卿是蔣介石的哥哥,即蔣介石的生母和他的第三任妻子王采玉所生。蔣瑞卿很聰明,比蔣介石更有才華,也很討人喜歡。蔣介石在《第壹夫人王略》中提到了這個弟弟。“他(蔣瑞卿)是我兄弟行為中的最後壹個,他的才華是獨壹無二的,是兄弟們望塵莫及的。”王采玉非常愛他的小兒子,但不幸的是,蔣瑞卿沒有過上好日子,還沒成年就去世了。蔣介石對這個弟弟也是大有好感,親自為他寫了悼詞,兄弟之情溢於言表。蔣瑞卿之死,使王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打擊,悲痛異常,不久便病倒了。作為壹個傳統的中國母親,王覺得自己無力撫養小兒子,沒能把他撫養成人。於是王盡其所能,給小兒子辦了壹場“冥婚”:找了壹個同樣早逝的姑娘,和小兒子葬在壹起,給他娶了個“媳婦”。後來,王收養為蔣瑞卿的兒子,給了蔣瑞卿壹個“後代”。禮服做好了,媒人會為墳墓準備酒和水果,作為結婚的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