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牌樓下,埋葬的不是壹個鮮活的生命,但至少埋葬了壹個女人幾十年的青春。其實最早的貞節牌坊多以“節”字為主,多以古代文人贊美母親教養的名義設立;但到了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末期,理學之風盛行,貞節牌坊逐漸以“貞節”二字為主角,成為壓迫女性的又壹座大山。
起初,婦女大多是在丈夫去世後自願守寡,有時也因殉情而死。但到了後期,貞節牌坊的數量越來越豐富,甚至有官員以貞節牌坊的數量作為政績的證明。這期間,無數女性被迫守寡,甚至餓死。
2.纏足
纏足是中國古代的壹種陋習,指的是婦女用布把腳裹得緊緊的,使腳變形,美觀。壹般女性從四五歲開始纏足,解開布帶,直到成人骨架定型。有的人還終身捆綁。
在纏足的時代,女性常常把自己比作“無腿螃蟹”。腳小走路很困難。動的話壹定要扶著墻,用拐杖扶著桿子。有條件的話只能養女傭。甚至‘扶丫環只能上中庭’,也時不時聽到妳完全靠別人抱著扛著。如果妳孤立無援,很難從壹個房間搬到另壹個房間。至於出門在外的路上,就算拿著五線譜去扶丫環,沒走多遠也會氣喘籲籲。
時不時靠在丫環肩上,倚欄歇息,輕觸蓮鉤,緩解疼痛和疲勞。石俊美《幽閨物語》說“步調緩慢,壹點氣勁都沒有”;在關漢卿的《永遠在我心中》中,所謂“壹步壹嘆,兩行愁淚垂下,壹點小雨問壹行愁淚,壹陣風嘆”就是纏足人艱難的真實寫照。
3.三妻四妾
壹夫多妻制的起源始於男性的奢侈。生物界的事實是,兩性的數量往往大致相等。婚姻是禁止的,或者說是禁止而不嚴格的,如果除了法定配偶之外不允許發生性關系,有幾個人想把異性占為己有,那麽人多,也就是有夫妻。所以,古今中外,夫妻制的社會都必須以壹夫壹妻制為原則。
但總有壹些例外。古代有兩種人在妻子之外發生性關系:壹種是由妻子的家人帶來的,稱為“艾”。壹個是自己家固有的,叫妾。後世之實消,故其名也消,乃除嬪妃外發生性關系之人的總稱。禮的意思是送,即送妻女的人不限於女性,如辛家臣伊尹。
跟婆家跟著新郎接新娘是壹樣的。魚雨的原始實際上是今天婚禮上的伴郎,沒有理由發生性關系。後來特權男子不僅嫁給壹家,還娶了第壹任妻子以外的妻子,沒有指名道姓,所以有了第壹任妻子以外的配偶的意思。
4.童養媳?
又稱“媳婦”、“媳婦”,指公婆撫養女嬰、幼女,直至正式結婚。過去,童養媳在中國非常流行。童養媳之所以盛行,是因為當時的社會非常貧窮落後,老百姓的生活非常低下。許多人因為家境貧寒,娶不起媳婦。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們去外地收養了壹個女孩做童養媳,到了他們十四五歲的時候,就讓她和他們的兒子“圓房”。解放後,國家頒布了婚姻法,收養兒女的問題在壹些地區終於徹底解決了。
5.鬧洞房
2014,11,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輿情中國和手機騰訊,對21155人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79.2%的受訪者有過“鬧洞房”的經歷,60.9%的受訪者直言不喜歡“鬧洞房”。雖然“鬧洞房”在傳統社會對婚姻關系有積極的作用,但這種作用在當今社會已不再明顯。
調查中,74.3%的受訪者認為“鬧洞房”不會促進婚姻關系,17.0%的受訪者認為會產生負面影響。現在壹些地方的「鬧洞房」存在哪些問題?52.9%的受訪者認為是因為自己分寸感不好,導致不愉快,37.9%的受訪者認為有些做法太俗,是對新人的侮辱。
還有的是“把虛假的場景弄成真實的困境,引發糾紛”(14.0%),還有的是“把新人搞得精疲力盡,得不償失”(12.7%)。10.9%的受訪者指出“長輩介入‘洞房’,倫理秩序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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