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目前,新機場選址項目已批復,同意首選通州二甲基廠址。基於此,很多地區應該被“保護”。
場地控制南通新機場二甲基場地位於通州區政府東南約8公裏處,距南通市政府23公裏。規劃主跑道中心坐標為E121 08' 53.2 "和N32 00' 25.0" (WGS84),跑道方向初步設定為真方向10 36' 30.7 "~ 190 36。跑道標高5米。
南通新機場第二場區規劃建設控制範圍為:東至在建繞城高速,南至滬陜高速,西至規劃高速及其西側1.2km,北至繞城高速,面積約140km2。
通州區涉及的鄉鎮有:
二甲鎮:定興橋村、劉佳鎮村、三甲社區、通運橋村、新市社區、玉北社區、玉西社區、元南社區、寶雲山村、北潭村、路中村、托墩村;
東社鎮:五馬路村、新街村、東社社區;
金鑫街道:靳東村、麒麟橋村;
金沙街道:金玉村、金仙崗村。
具體控制項目:
1.暫停土地供應,暫停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各類新建、改建、擴建用地審批手續;暫停土地流轉。
2.
暫停所有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和建設。暫停核發建設項目預審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的審批;對已取得施工許可證並正在實施的項目進行重新審查,根據實際情況停止施工或繼續施工,必要時由當地區政府提出申請。南通新機場(樞紐)建設指揮部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研究,報請市政府決策。
3.
暫停房屋裝修、挖魚塘、新種植經濟果樹、植樹造林、新型設施農業等活動;用於農村住宅、市政公用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工業廠房等。經房屋安全鑒定部門鑒定為危險房屋的,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可以在原址、原區、原高範圍內進行必要的修繕。
4.
除結婚、生育、正常工作調動、退伍軍人、在校大學生和刑滿釋放人員符合戶籍規定外,其他人員不得遷入;依法嚴格控制產權分割,嚴格按照規定辦理人戶分離。
違反本通告要求,新建建(構)築物、障礙物或者其他設施設備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補償外,將責令限期拆除並恢復原狀。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建築物、障礙物或者其他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人承擔。
場地凈空保護為保障飛機起飛、飛行和降落安全,劃定南通新機場凈空保護範圍(即機場遠期規劃中最外側跑道中心線外10公裏和跑道端外20公裏區域),控制坐標點為西北點X=3566968.982,Y = 40601486.438+0。東北點X=3562109.902,Y=40624345.092,西南點X=3524321.668,Y=40592420.855,東南點X=3519462.772,Y=
通州區涉及的鄉鎮有:
師宗鎮:師宗社區、柏樹墩村、余家壩村、村、愛民村、村、錢社區、村、村、村、村、村、二窯社區、知心村;
西亭鎮:魯花村、沙場社區、樂瞳村;
東社鎮:藍港橋村、慶豐社區、興隆竈村、陳墩村、中和村、白龍廟社區、平和村、唐紅村、巖北村、馬恒村、福利村、向太村、河東村、茅溪村、吳家峁社區、東平村、新橋村、東社社區、新街村等
金沙街道:新三元村、平橋鎮村、崗北村、金玉村、城東村、金仙崗村、紅南社區、紅西社區、新村社區、南山社區、東石社區、北山社區、育才社區、安康社區、朝陽社區、新市社區、天下社區、過彩虹社區、天璽社區、天匯社區、金北村、泰臺社區。
金鑫街道:津南社區、金霞社區、果園社區、碧塘廟社區、畢華社區、金橋社區、華山社區、復興村、杏園村、油榨村、張門村、銅陵橋村、元帥廟村、文山村、街北村、獅子橋村、鄭場村、雙池頭村、金浦村、下寺店村、朝東村。
二甲鎮:寶雲山村、北坦村、定興橋村、劉佳鎮村、路中村、三甲社區、通運橋村、駝墩村、新市社區、玉北社區、玉西社區、元南社區;
川江鎮:江造社區、宜城村、江川村、莫官鎮村、三河口村、雙橋村、誌豪村、支南村、綦江村、川北村、川港社區、謝橋村、川南村、寶泉村、三圍岱村、望海臺村。
具體控制項目:
1.在機場水平面區域內,以機場跑道中心5米的高度為基準,不準修建超過跑道高度45米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
以內水平面外緣線標高為基準,在向外向上1:20的坡度形成的錐面區域內(其邊緣高於跑道標高145米),不得修建超出極限面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3.
以跑道終端標高為基準,在跑道終端外60米形成的機場終端凈空區(其終端高於跑道標高150米),不得修建超出限制面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向上坡度為2%,向兩側分散15%。
4.機場凈空保護區、機場內水平面、機場錐面和機場凈空外區域不得修建超過跑道高度150m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5.禁止修建不符合運輸機場凈空要求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設施。
6.禁止修建可能向空氣中排放大量煙塵、火焰和廢氣,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7.禁止修建靶場、烈性炸藥倉庫等影響飛行安全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8.禁止在運輸機場設置影響目視助航設備使用或者飛行員視線的燈光、激光、標誌或者物體。
9.禁止種植影響飛行安全或者影響運輸機場助航標誌使用的植物。
10.禁止設置露天垃圾場、屠宰場、養殖場等容易吸引鳥類和其他動物的場所。
11.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影響運輸機場凈空保護的行為。
違反本通告要求,在南通新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出現新的影響凈空保護和航空無線電臺(站)電磁環境的建築物、障礙物或者其他設施設備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補償外,責令其限期自行拆除,恢復原狀。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建築物、障礙物或者其他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人承擔。
場地電磁環境保護範圍為以南通新機場規劃的所有跑道兩端入口為中心,半徑為13km的圓弧和相鄰圓弧之間的切線所圍成的區域。
保護區內不得修建影響航空無線電臺電磁環境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禁止在推薦地點以航空無線電臺天線為中心從事下列活動:
1.機場導航臺半徑50米範圍內不得有高於3米的建築物(不含機房)和單株樹木;在120米半徑範圍內,不應有高於8米的建築物。
2.機場導航臺半徑150米範圍內不得有金屬礦床和電灌站。
3.機場導航臺半徑200米範圍內不得有110KV及以上架空高壓輸電線路。
4.機場導航臺半徑300米範圍內不得有架空金屬線、鐵路和公路。
5.機場導航臺半徑500米範圍內不得有架空高壓輸電線路、電氣化鐵路和樹林。
6.機場導航臺6000米範圍內不得有1KW以下的調頻廣播基站,機場導航臺10000米範圍內不得有1KW以上的調頻廣播基站。
7 .從事挖坑、采砂、采石等改變地形地貌的活動。
8.其他影響機場電磁環境的活動。
註:在南通新機場電磁環境保護區內,新建影響凈空保護和航空無線電臺(站)電磁環境的建築物、障礙物或其他設施設備,除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外,壹律不予補償,並責令限期自行拆除,恢復原狀。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建築物、障礙物或者其他設施設備的所有權人承擔。
南通新機場遺址保護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