缽是梵文字“博多羅”的省名,又稱“戚穎”、“戚穎”、“缽盂”。碗是佛教工具,過去是僧尼的道具,代表純潔,象征僧人的人格。
在佛教法制中,“碗”有三物對應“體、色、量”第壹,其“體”質只準用“瓦、鐵”塑鑄,不準用“金、銀、銅、玻璃、摩尼、灰、木、石”,所以碗厚;其次,它的“色”色只限於黑、紅,它的五分法只限於黑、紅、灰,所以不允許影響其他顏色,所以碗以灰、黑為主,不吸引人。
碗的形狀較短,腰部凸出,碗口和底部向中心後傾,直徑小於腰部。這種形狀可以“有分寸”不容易溢出,還可以保暖。
第二,碗是人們的日常必需品。碗的起源目前無法考證,但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的泥質陶碗。其形制與現今相差不大,即口大底小,口寬底窄,下有碗足。高度壹般為嘴直徑的壹半,多為圓形。不斷變化的只是材質、工藝水平和裝飾手段。壹般用途是裝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