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輕度表現應與其他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鑒別。
(2)新型冠狀病毒主要與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已知的病毒性肺炎、肺炎支原體感染相鑒別,特別是對疑似病例,應盡可能采用快速抗原檢測、多重PCR核酸檢測等方法檢測常見呼吸道病原體。
(3)還應與非感染性疾病相鑒別,如血管炎、皮肌炎、機化性肺炎等。
七。病例的發現和報告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後,應立即開展單間隔離治療、院內專家會診或主治醫師會診,仍考慮為疑似病例的,在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采集樣本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在確保轉運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將疑似病例轉運至指定醫院。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觸的患者,即使常見呼吸道病原體呈陽性,也應及時進行新型冠狀病毒病原學檢測。
八、治療
(壹)根據病情確定治療部位。
1.疑似和確診病例應當在具備有效隔離條件和防護條件的定點醫院進行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在單間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在同壹病房治療。
2.危重病例應盡早送入ICU治療。
(2)壹般治療。
1.臥床休息,加強支持治療,保證熱量充足;註意水電解質平衡,維持內環境穩定;密切監測生命體征、手指血氧飽和度等。
2.監測血常規、尿常規、CRP、生化指標(肝酶、心肌酶、腎功能等。)、凝血功能、動脈血氣分析、胸部影像學等。根據病情。如果條件允許,細胞因子檢測是可行的。
3.及時給予有效的氧療措施,包括鼻導管、面罩供氧、鼻大流量氧療。
4.抗病毒治療:可以嘗試幹擾素-α(成人,每次500萬U或同等劑量,註射用無菌水2mL,每日2次)、洛匹那韋/利托那韋(成人,200mg/5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療程不超過10天)、利巴韋林(建議使用幹擾素或洛匹那韋)。每日靜脈滴註2-3次,療程不超過10天)、磷酸氯(成人500mg,每日兩次,療程不超過10天)、阿比朵爾(成人200mg,療程不超過10天)。應註意與洛匹那韋/利托那韋相關的腹瀉、惡心、嘔吐和肝功能損害等不良反應,以及與其他藥物的相互作用。進壹步評價目前臨床應用的試驗藥物的療效。不建議同時使用三種及以上抗病毒藥物,出現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時應停用相關藥物。
5.抗生素治療:避免盲目或不當使用抗生素,尤其是廣譜抗生素的聯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