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婚期選擇的特殊原則
1,擇日的重要原則
優先考慮新娘的出生日期,參考男方和其他的出生日期。俗話說:“生兒育女,嫁女嫁人”,可見女方擇日的重要性。如果這壹原則被顛倒或忽視,將導致已結婚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這是新人們絕不能忽視的。具體來說,最吉祥的婚期是以男女雙方的出生日期和時間來計算的。這個“吉日”必然是“貴人”出現的日子,五行適合婚禮,無法與男方財星、女方官星抗衡(財官多的除外)。
2.父母生日不要和婚禮吉日壹樣。
在傳統宿命論中,父母生日不應該和結婚吉日壹樣,也就是父母生日不應該結婚。至少不跟父母的星座(五行需求),也不跟父母的食傷星(食傷嚴重的除外)。
3.不能和卦象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沖突。
所選擇的日期與預言並不沖突。有些人無法確定自己確切的出生時間。他們只有通過占蔔才能確定日期,日期不能與占蔔規定的官星日、財星日沖突。
4.註冊和婚禮日期
如果妳決定把登記日期和婚禮日期分開,最好在兩天都辦。如果要選的話,應該基於傳統的婚宴和擺酒禮儀來選擇壹個吉日,因為中國傳統壹直把這壹天當做真正的結婚日。
第二,選擇壹個吉日結婚,最好是在月圓之年,因為會有吉兆。
中國人非常重視婚期的選擇,非常註重“潤月”、“潤年”之說。選擇壹個吉祥的日子結婚,最好是在滿月的壹年,因為它會有壹個好兆頭。當然,如果當年沒有“潤月”、“潤年”,也沒必要強求。註意“潤年”分陽歷和陰歷。今年是公歷的“閏年”。
1,雙春
壹年有年初和年末兩個“立春”年。春天被認為特別適合結婚,因為它象征著壹年的開始和枝葉的伸展。
2、閏月
意思是那年農歷有壹個閏月,也就是,* * *有十三個月。因為“閏”有滋潤和收獲的意思,象征著夫妻雙方有愛有滋潤,恩愛和諧。
3.雙春和閏月
“雙春”和“閏月”都是適合結婚的年份。壹年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更添喜氣!
第三,選擇壹個好的結婚日需要避開某些年份和月份。
壹般來說,選擇婚期需要避開某些年份或月份。例如,鄭博士:
1,盲年
指壹年到頭沒有“立春”的日子。通常“雙春”的第二年是“盲年”。但“盲年”也有吉日,所以基本上,如果定下了具體的日期,那麽鄭博士認為盲年沒必要結婚。
2.節日
避開壹月,以免和過年這個大節日沖突。
3.鬼節
最好避免選擇農歷三月、七月、九月的吉日,因為這三個月分別與清明、玉蘭、重宮重合,都是傳統的“鬼節”,不適合辦喜事。
4.三娘沙
相傳嶽老沒有給三娘牽紅線,讓她不能結婚。基於報復,三娘背叛了月老,並破壞了這對夫婦的婚禮。所以每個月的第三天、第七天、第十三天、第十八天、第二十二天、第二十七天不適合結婚。
人們在日常生活中有禁忌的習俗。如果吉利就說,不吉利就避而不談。在禁忌習俗中,尤其禁止說或使用“十三”這個數字,所有的婚嫁喜事都不需要農歷十三。
傳說很久以前,有壹個叫楊公的人,他有十三個兒子。每個人都說他的生活很好。楊公也倚仗他的十三個兒子,經常對人說:“我有十三個兒子,就算遇到三大災難,我也不怕。哪怕壹年十二個月壹月死壹個,我還有個兒子替我死。”
巧合的是有壹年發生了瘟疫,而今年恰好是閏月。楊公的兒子得了瘟疫,壹個接壹個地死去。到了12月底,楊公的13個兒子都死了,只剩下他自己,晚上的景象非常淒涼。人們說發生在楊公身上的壹切都是因為他自己醜陋的話語。從此以後,人們會避免說難聽的話,壹旦說了,就會吐槽說好話。同時,數字十三也被認為是壹個不祥的數字。
5.新人和親戚的生日
避開夫妻雙方自己、父母和未婚兄弟姐妹的生日。如果父母雙亡,避開他們的嫉妒和妒忌。
6.開心還是難過。
壹年之內,家裏最好不要辦兩場婚禮。如果直系親屬去世,當年舉行喜事是不合適的。
最後提醒朋友們,上面說的原則都是* * *,而每對情侶都有各自的個性。選擇約會對象也需要* * *和個性的有機結合,這樣才能選好約會對象,避免人雲亦雲。祝天下每壹對夫妻好運,幸福壹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