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主導,農民為主體。政府在農村危舊房改造中發揮主導作用,尊重群眾意願,充分發揮農民的主體作用,調動農民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3.壹戶壹宅,節約土地。實行“壹戶壹宅”,控制占地和建築面積,體現地域特色。充分利用宅基地、閑置宅基地、舊宅基地和未利用地進行建設,嚴格控制占用耕地。鼓勵和引導農民建公寓房,在城鎮買房,節約土地。
4.分批整體推進。優先解決居住條件最危險、最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示範帶動,分類分批實施改造,統籌推進村莊環境綜合整治。
5.規範程序,陽光操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壹戶壹冊”的要求建立危舊房改造臺賬,嚴格實行村、鄉(鎮)、縣“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對象、補助標準、審批結果”四公開,接受農民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