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建立新賬戶
二、主要會計科目的設置
三、會計業務的處理
第壹,建立新賬戶
當壹個項目開始或壹個企業新成立時,就面臨著建立新賬戶的問題。建立壹個新賬戶並不難。通常要先思考會計科目的設置。在制作憑證的時候,要思考如何為每個科目設置詳細的科目系列。最好采用輔助核算或者直接在會計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
壹般情況下,涉及單位、部門、項目較多的,應采用輔助核算(可根據各會計科目的實際情況采用,不壹定兩者都要)。否則應在會計科目下直接設置明細科目,以簡化工作量。壹般情況下,對於公司總部(涉及公司多、項目多、部門比較穩定)的賬目,使用輔助核算比較合適,而對於單個項目賬戶,最好在會計科目下直接設置明細科目。
根據各公司管理的不同,施工企業的財務核算和管理可分為總部集中管理(集中,財務報表由公司直接編制)和項目單獨管理(分散,報表由公司總部匯總)。采用本部門集中管理的企業公司只有壹個賬套,所有項目的賬務都在公司的同壹個賬套中處理。每個項目只負責編制項目成本報告,分析項目成本。分散管理就是對公司的每個項目分別設置賬套。每個獨立項目都有單獨的銀行賬號並單獨進行相關會計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表。最後公司總部會匯總各個項目的財務報表。
集權的好處是公司總部可以隨時掌握公司各個項目的成本情況,對各個項目的成本實行實時監控和動態管理,有利於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適用於公司總部及附近項目較多的企業。缺點是國外項目的會計數據可能不及時,不能及時準確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不利於建築企業的稅收籌劃。
分權的好處是減少公司總部的會計工作,有利於各項目部及時準確地反映其財務狀況,有利於公司的稅務籌劃。缺點是容易造成項目經理權力過大,滋生腐敗。如果項目財務人員不能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在管理中處於強勢地位,不利於公司的財務管理。分權要求公司任命項目財務人員。財務人員由公司考核,但要有相當的權力,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適用於國外項目多的施工企業。
無論采用哪種方式,都要註意加強公司和項目的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部門的核算、監督和反映職能。
二、會計科目的設置和核算內容
建築企業具有壹定的特殊性,與大多數生產企業有很大的不同。特別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確認上,與產品銷售企業有很大區別。本帖只討論施工合同法規定的施工企業的會計處理,與生產性企業相同的會計在此不討論。
(壹)項目建設相當於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主要核算各個項目的成本和毛利。合同成本和毛利這兩個二級明細科目設置如下。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5)分包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6)間接費用
間接費用有以下明細科目
管理人員工資(項目/部門會計)
員工福利費(項目/部門核算)
固定資產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部門會計)
辦公費用(項目/部門會計)
差旅費(項目/部門會計)
財產保險(項目/部門會計)
工程保修費(項目/部門會計)
排汙費(項目/部門核算)
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檢驗和試驗費(項目/部門會計)
其他單位管理費(項目/部門核算)
材料分揀和零星運費(項目/部門會計)
材料庫存損失和損壞(項目/部門會計)
取暖費(項目/部門核算)
其他費用(項目/部門會計)
2、工程建設-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體設置根據企業需要選擇,不壹定要設置這些會計科目。特別是間接費用,壹些不必要的不能設置。
(二)機械作業本科目主要針對設有單獨設備管理部門的施工企業為各工程提供設備而發生的費用及內部結算進行核算。相當於制造業失業的“輔助生產成本”科目。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對公司設備建立單機核算,準確核算每臺大型或主要設備和每臺機器班次的消耗成本。
壹般情況下,應設置以下明細賬戶:
工資和附加費(部門/設備會計)
燃料和動力(部門/設備會計)
折舊費用(部門/設備會計)
配件和維修費用(部門/設備會計)
間接費用(部門/設備會計)
㈢應收賬款
1.應收賬款(按往來單位核算)根據工程進度報告或結算應收賬款計算。
2.應收賬款(按往來單位核算)用於核算施工企業應收的產品銷售款。
3.根據合同和業主對工程質保金的結算,最好對應收質保金設定壹個到期日(按往來單位核算)。
(4)應付賬款
1.應付采購金額(按當前單位核算)用於計算應付采購金額和設備付款。
2、應付分包(往來單位核算)核算應付分包工程。
3.暫估應付賬款(按當前公司核算)科目為暫估科目(包括材料暫估科目和分包工程暫估科目)。
4.應付質量保證金(按當前單位核算)用於計算應付給分包商的質量保證金,最好設置到期日。
(5)工程結算(當前單位/項目核算)根據業主進度報告或工程的簽證信息結算的金額。
(六)主營業務收入(手工賬可以不需要以下明細科目,只需按項目設置明細科目)
1,目標成本
在目標成本下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1)人工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2)材料成本(項目/部門核算)
(3)機械使用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其他直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5)間接費用(項目/部門核算)
2、稅金(項目/部門會計)
3、勞動保護費(項目/部門核算)
4.公司管理費(項目/部門會計)
5.公司利潤(項目/部門會計)
工程建設各明細科目核算內容:
1.人工費:指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的生產工人的各種費用,包括:
(1)基本工資:指支付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補貼:指價格補貼、煤氣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移動施工補貼等。
(3)生產工人輔助工資:指生產工人有效施工日以外的非工作日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轉崗、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停工的工資、女職工哺乳時間的工資、六個月內病假的工資和產假、婚喪假的工資。
(4)職工福利費:指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生產工人福利費(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提取)。
(5)生產工人勞動保護費:指按規定標準發放的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費、修理費、學徒服裝補貼、防暑降溫費、在有害健康的環境中施工的保健費。
(6)企業應承擔的養老、失業、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生產工人-新企業會計準則新增內容。
2.材料費:指施工過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等費用。內容包括:
(1)原物料價格(或供應價格)。
(2)材料運雜費:指材料從源頭運輸到現場倉庫或指定堆放地點所發生的壹切費用。
(3)運輸損失費:指材料在運輸和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失。
(4)采購保管費:指為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物資過程中所需的壹切費用。
包括:進貨費、倉儲費、場地保管費、倉儲損耗。
(5)檢驗和試驗費:指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建築裝置進行壹般鑒定和檢驗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自建實驗室進行檢測所消耗的材料和化學品的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試驗費,施工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的材料進行檢驗,對構件做破壞性試驗等專項檢驗試驗的費用。
3.施工機械使用費:指施工機械作業中發生的機械使用費、機械安裝費和場外運費。
施工機械臺班單價由以下七項費用組成:
(1)折舊費:指工程機械原值和購置資金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逐步回收的時間價值。
(2)大修理費用:指施工機械按照規定的大修理間隔進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定期修理費用:指施工機械除大修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排除故障的費用。包括為保證機械正常運轉而隨機提供的更換設備和工具及附件的攤銷和維護費用,機械運轉時日常維護所需的潤滑和擦拭的材料費用,機械停滯時的維護和保養費用。
(4)拆除費用和場外運費:拆除費用是指施工機械在現場安裝和拆除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和試運行費用,以及機械輔助設施的折舊、架設和拆除費用;場外運費是指施工機械從停放地運輸到施工現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運輸到另壹個施工現場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和架線費用。
(5)人工費:指隨車司機(司爐工)等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以及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規定的年度工作臺班以外的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固體燃料(煤、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水、電等。施工機械在運行過程中消耗。
(7)養路費和車船使用稅:指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工程機械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和年檢費。
設置“機械作業”科目的機械使用費,是企業設備管理部門向各項目部收取的機械臺班費,以上內容只需在“機械作業”科目核算即可。
4.其他直接費(預算中稱為措施費)是指非工程實體在項目建設前和建設過程中為完成項目建設而發生的費用。
包括內容:
(1)環保費:指施工現場為滿足環保部門要求所需的壹切費用。
(2)文明施工措施: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的壹切費用。
(3)安全施工費: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的壹切費用。
(4)臨時設施費:指施工企業為建設工程施工必須設置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生活、生產臨時設施的費用。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設施房屋及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道路、水、電、管道等臨時設施和規定範圍內的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用包括:臨時設施的搭建、維護、拆除或攤銷費用。
(5)夜間施工費:指夜班補貼、夜間施工效率降低、照明設備攤銷、夜間施工照明用電。
(6)二次裝卸費:指因施工場地狹窄等特殊情況而產生的二次裝卸費。
(7)大型機械設備進、出、拆費用:指機械進、出、拆從停車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到另壹個施工現場的運輸、中轉費用,以及機械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試運轉及輔助設施費用。
(8)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指各種鋼模板、木模板及支架的支撐、拆除和運輸費用,以及模板及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9)腳手架費用:指各種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和運輸費用以及施工所需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10)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指竣工驗收前的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11)施工排水降水費:指在正常情況下為保證工程施工而采取的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