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壹般原則。每個城市每個河流都不壹樣,看規劃局的控制指標。
河岸簡介:
沿河流、運河、湖泊、沿海地區或分洪區、圍墾區邊緣修建的擋水建築物。
堤防建設可以抵禦洪水、潮汐和海浪,保護堤內居民和工農業生產的安全。它是世界上最早廣泛應用的防洪工程措施。
根據堤防所處的位置,可分為江(河)堤、湖堤、海堤、運河堤和堤防。堤身壹般用土料建造。
在河流經過城鎮的地區,也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或砂漿塊石堤,也稱防洪墻,以少占土地或因潮汐風浪過大。
建築簡介:
建築是建築物和構築物的總稱。
它是人們為了滿足社會生活的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應用壹定的科學規律、風水觀念和審美規律而創造的人工環境。
為了清晰地表達可用性,壹些分類會將建築與人們長期不居住的非建築結構區分開來。此外,壹些建築學者為了避免混淆,故意將外觀已經被人們有意識地創造出來的建築細分為“建築”。
應該註意的是,有時建築物可以擴展到包括“非建築結構”,如橋梁、電塔、隧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