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規範與利益平衡的結果
11層:七樓以上必須有載人電梯,11層以上有消防電梯,防火門要達到乙級,所以能賺多花少的就是建11層(沒有電梯的7層多為學校宿舍層)。
18層:118以上樓層需設緊急出口,18以上樓層將設兩個出口,11-18以上樓層樓梯間應封閉。所以是18樓賺錢,花錢少,麻煩少。
26層:19層為第壹類防火建築(之前是第二類),兩部防火電梯的節奏(也有說三部電梯壹部防火)兩個防煙樓梯。
現在很多快速發展的城市都會有住宅高度限制,比如80米(機場高度限制、微波通道、城市天際線控制、城市規劃要求等等)。80/3=26層,所以是同時滿足住房限制和利益最大化的樓層。
33層:沒有以上限制的呢?再往上呢?按壹層3米計算,我國《民用建築設計通則》規定,當建築高度超過100m時,無論是居住建築還是公共建築,均為超高層建築。(國外要求40層以上),33層100米以上,從規格和安全上又是壹個標準。所以,賺錢多,麻煩少的是33樓。
b、根據什麽來確定建築層數?
為什麽壹個樓梯是11,而不是10或者12?這是規範中沒有提到的東西,但是它的原理也很簡單。我來詳細說壹下。
決定建築物層數的分界點有很多來源。有對城市規劃指標和環境影響的要求,有考慮人體生理因素、消防因素、結構因素的要求。
第壹,城市規劃的限制
首先,城市的建築高度是由城市規劃控制的。比如規劃條件要求多層建築,就不能把宿舍建到七層以上。規劃要求高度控制在100米以下,所以設計大概會在30層左右。如果妳在北方有壹套房子,間距50米,按照南方日照間距1: 1的要求,妳的高度不能超過50米,壹米可以覆蓋16層。在北方,如果日照間隔是1: 1.2,那麽只需要用50/3.1/1.2就可以湊夠13層。另外,現在地價高了,開發商會想盡辦法爭取更高的容積率和可售面積,這也導致住宅越來越高。從經濟效益來看,土地的容積率指標是決定建築數量的決定性因素。
二、人的生理狀況
這主要影響多層和高層建築的分界點。沒有電梯也能建多層建築。所以考慮到人爬樓梯的生理限制,七層以上的房子要設計電梯,欄桿高度要高於壹米,以保證安全。宿舍七層以上,五層以上的辦公室必須有電梯。
三、消防設施因素
這是對高層住宅臨界點影響最大的壹個條件。簡單來說,就是消防員的體力和雲梯車的高度決定了居民樓常見的故事關系。
保證建築物消防安全有兩個重要原則:壹是保證人員安全疏散,壹般采用雙向疏散來保證。這樣萬壹發生火災,壹頭可以跑出來。第二是消防設施能保證消防員滅火。其實還有壹個原則,就是做好防火措施,減少可燃物,防止火勢蔓延。但和題目關系不大,就不贅述了。
市消防隊的消防設施,室外依靠消防車(雲梯車進行救援),室內依靠消防栓。那麽消防員和消防車的極限就決定了高層建築的限高。做過實驗,消防員武裝到牙齒也能快速爬不到十層,體力已經不能保證馬上投入滅火。因此,消防電梯應設置在幾層以上之後,以保護消防人員的體力。而普通消防雲梯車的高度有限,所以也確定了壹部普通電梯+壹個樓梯的最高樓層,11。否則大樓會著火,消防員根本爬不上去。
普通雲梯車的高度在50米左右(雲梯車_百度百科),很難直接救援18層以上的建築火災(18*3m=54m)。這也是消防規範要求18層是個坎。18以上樓層需設置防煙樓梯間,嚴格保證疏散安全。
如果100米以上的建築中間發生火災,上部的人很難去救援(不是每個城市都有直升機)。因此,規範要求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築(約30層)必須設置避難層。而且第壹避難層高度不宜高於45米,便於消防救援。100米以上的房屋,由於非公建性質,按當地要求辦理。(壹般不會)
以上大概是《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的層數的壹些原則。這些高度轉換的樓層大致就是題主所問具體數字的來源。
c、電梯和樓梯間對各方利益影響很大。
除非甲方要求,設計師按照規範允許的限度進行建築設計。這樣的好處是在滿足規格的情況下,最大程度的降低了甲方的成本。畢竟人家設計費,給人家多賺錢。
住宅建築的層數往往是由規範允許的上限來設定的。這樣可以盡量減少建築占地面積,相應減少基坑開挖面積/減少樁數;擴大綠化或廣場面積;擴大建築之間的空間;優化日照條件等。
當然,對樓層上限不滿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原因可能很奇妙,因為設計前算錯了面積,設計的樓層幹脆被截掉不建了。還有壹些比較常規的原因,比如日照不理想,規劃限高,風水,地方法規等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5-25。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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