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水會汙染土壤和水體,對水生生物和陸地生態系統造成長期危害。核廢水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直到日本媒體披露處理水中的其他放射性物質也超標後,東京電力公司才承認碘129、鍀99、碳14等放射性物質超標,占總數的72%,部分超標100倍。同時,放射性物質會隨著風、水等因素擴散到周圍環境,造成輻射汙染。
如果將核廢水排放到飲用水源地的河流或湖泊中,將對當地居民的飲用水安全構成威脅。環保組織綠色和平在2020年指出,福島核汙水中的放射性同位素碳-14等放射性物質非常危險。核廢水汙染農田,降低農田生產力,對農作物有毒。
接觸核廢水的物品的危害
向水源排放核廢水會導致水汙染。當人們將這些汙染水源用於飲用、洗滌和農業灌溉時,可能會直接接觸到核廢水的有害物質。核廢水中的放射性物質可以被水中的生物吸收,然後通過食物鏈壹步步傳遞給人類。如果人們吃了被汙染的食物,他們就會接觸到放射性物質。
向海洋或其他生態系統排放核廢水可能會破壞海洋生態系統的平衡,影響物種多樣性和生物群落的健康。生態系統的破壞還會蔓延到漁業、旅遊業等相關行業,對經濟和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處理核廢水是壹項重要的任務,需要嚴格的管理和處理措施,以確保減少核廢水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