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夜忽略的嚴嵩十大罪狀有哪些內容?
沈晚於嘉靖三十年(公元1551),他在《顏頌》中列舉了十大罪狀。是簡簡單單的壹句雲:“大學者宋,貪性使人盲目,蠢心倔如石,忠謀引多事,談館引之。”為了賄賂和膏抹官員,與他們交朋友,朝廷賞賜個人,說:‘我要賞賜他們;罰壹人,天;我會懲罰它。人人愛惡,不知朝廷之恩。壹是收受將領賄賂,開導他們;第二,接受君王的供養,壹切都是黑暗之地;。第三,拿吏部統治權,雖然州縣小官吏也有受賄得官的。導致治療效果不佳;第四,求年例撫壓,使司承禮,使民財日削;第五,控制官方,讓他不敢出聲;第六,嫉妒壹個有德行的人,能夠有所作為,壹定會導致他的死亡;第七,粽子收錢,收天下怨;第八,帶錢回國,月第九名,長期在政府生活,善於攪局政治;第十,不能與皇帝合謀克敵制勝,增加君主之憂。”沈故簡於清末,以謝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