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監獄生活並沒有阻止鄧的犯罪,反而愈演愈烈,開始搶劫綁架。他們開始把高中生作為綁架搶劫的目標,勒索他們的錢財。他們只是許多沒有經驗的中學生,但鄧等人也能殺人,而且手段殘忍。他們是非常引人註目的罪犯。他們非常小心。他們對自己的犯罪行為非常謹慎。只要有壹點點懷疑,他們就會殺了綁匪。他們不會讓任何人活著。僅鄧就殺了十幾個人。2001以鄧為首的三人開始作案。九歲的朱被殘忍殺害。當晚,吳寶玉敲詐朱家人,索要30萬元。
朱的家人報了警,綁匪似乎有所察覺,於是連續三次更換交易地點。但鄧懷疑朱的家人報了警,覺得不安全,於是終止了敲詐交易。壹天晚上,三名綁匪殘忍地勒死了朱,然後把屍體留在了壹個偏僻的地方。幾個月來越來越不要臉,綁架團夥在這裏作案。他們綁架了14歲的趙陽,當時他正在上學的路上。後來,鄧壹夥又向趙洋家勒索了168萬元,但由於趙洋家實在出不起這筆錢,綁匪在雙方協商後改為50萬元。趙陽的家人報了警,鄧十分懷疑。因為懷疑趙洋家人報了警,他連續換了三次,但最後還是結束了交易。幾天後,綁匪將趙陽殺害,並將其屍體留在幹渠中。幾天後,鄧和三名同夥帶著膠帶、刀具等工具來到山東省中心醫院院長家中,搶走1000多元錢和壹部手機。
幾天後,鄧的團夥以租車為借口,將壹名出租車司機帶到該市的壹個偏遠地區,殺死了他,並搶走了他的卡車。壹個月後,鄧等人綁架了當時年僅14歲的張。鄧敲詐30萬,家裏沒錢,於是鄧降價到654.38+0.6萬元。當夜,張等人被釋放。兩個月後,鄧壹夥又犯了罪。他們有條不紊地進行犯罪活動。鄧團夥綁架了12歲的李媛媛,並索要30萬元。經過雙方討論,鄧將這壹數字從30萬元降至8萬元。鄧在家人將8萬元送到指定地點後,釋放了李媛媛。
另壹起案件中,鄧獲救,和被贖金釋放。這麽多的犯罪經歷,鄧的心理素質很強,他很細心,反偵查能力很強,在案件發生前就對他的犯罪手段和路線有把握。綁架者被當場抓獲。他們分工細致,工具源源不斷,但在這樣組織嚴密的安排下,他們的團夥落網了。在丹城被抓,團夥被抓,被判死刑,個人財產被沒收。這時,綁匪出現了。每個人都有困難的時候。最重要的是努力克服這個困難時期,不要犯更多的錯誤來彌補。當然,有罪就要止損懺悔,而不是壹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