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
第二十九條?科目壹的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交通信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和使用、機動車登記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三十六條?車管所要按照預約的考場和時間安排考試。申請人在科目壹考試合格後,可預約參加科目二或科目三的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第二項,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參加考試。
擴展數據
部分科目考試要點:
1,燈光和音箱的使用;
2.分道通行的道路;
3.沒有分隔車道的道路交通;
4.十字路口的交通;
5.變道;
6、機動車限速;
7.跟車,限制超車;
8.會車規則;
9、鐵路道口和渡口;
10,慢行和擁堵路段交替通行;
11,泄洪道和泄洪橋;
12,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13,掉頭反轉。
廣東省公安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服務導航-廣州-科目壹考試
嶽陽市人民政府-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