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老伯和李阿姨感情特別好,兩人漸漸發展成戀愛關系。結果李阿姨為了壹個男人懷孕了,但是他們的愛情遭到了長輩的反對。他們最終選擇了分手,李阿姨也打掉了孩子,最終導致完全喪失生育能力。黃老伯下海經商,重組家庭,卻始終對李阿姨心存愧疚。在後來的日子裏,他經常給李阿姨打錢。
誰也沒想到,這件事背後隱藏著壹場愛情悲劇,法院審理後認為這筆錢壹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求李阿姨償還壹半。我認為法院的判決非常人道。畢竟丈夫有權處置自己的另壹半錢。同時也可以看出黃老伯也是壹個有情有義的人。他發展起來之後,並沒有忘記以前犯過的錯誤,而是選擇盡可能的彌補。
夫妻對共同財產必須達成共識,在支配家庭財產時,夫妻雙方必須達成壹致,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其實黃老伯欠阿利阿姨很多,所以想通過錢來彌補之前的不足,沒想到死後被妻子發現,引發了這場糾紛。但黃老伯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是不對的,但也希望這位妻子能理解丈夫的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