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吃有很多禁忌。在舊社會,漢族人吃飯時禁止掉米粒或吃完飯後在碗底留有剩菜,否則會遭雷擊;孩子吃不完飯,將來就娶麻子老婆或麻子老公。吃飯的時候不要說“捧飯”,因為“捧飯”只有在人死後“七祭”請死者吃飯的時候才會說。禁止用壹根筷子夾飯,只有在服喪離開棺材時,才在棺材上放五七碗飯,中間插壹根筷子。據說鬼吃飯都是單筷子,所以忌諱。吃飯時避免照鏡子,以為自己會口吃。在別人家吃飯,不要把碗轉來轉去,因為“轉”和“賺”諧音,所以主人家不“賺別人的飯碗”。吃飯時,切忌將筷子放在碗上,翻動碗盤,反手加水加飯。禁止客人翻魚。年輕人應該避免喝瓶底酒。這些飲食禁忌在民間廣為流傳。家人同桌吃飯,大人會把這些禁忌傳播給孩子,督促孩子執行。這些禁忌雖然表面上很迷信,但通常是基於健康、經濟和禮儀的考慮。
食物禁忌是因為對動物的喜愛。例如,漢族的壹些地區有禁食牛肉的習俗。對於農耕民族來說,牛是不可或缺的勞動工具,因為它幫助人,常年辛勞,懂人性,所以不忍心殺食。漢族還有不吃馬肉的習俗,認為馬和牛壹樣有功,不忍心殺。南昌和甌江的人不吃甲魚和甲魚肉。他們認為烏龜是壹個有價值的東西。它幫助唐僧師徒取經時渡過八百裏通天河,然後運回取經。所以人們尊其為神,禁止殺生食。
餐具的使用方式也有很多禁忌:比如禁止用手掌托住碗底,禁止用手托住碗邊。這是“丐幫”的階段。不要把碗倒放在桌子上,因為這不吉利。因為生病的人吃了湯藥後會把碗扣在桌子上,表示已經不生病吃藥了。吃飯前或吃飯時把長短不壹的筷子放在桌子上是不吉利的。壹般我們稱之為“三長兩短”,意為死亡。因為中國人過去認為人死後要放進棺材裏,棺材由兩塊短板組成,兩邊底部有三塊長板,五塊板合在壹起做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所以這是極其不祥的。
拿筷子的方式是用拇指、中指、無名指、小指拿筷子,食指伸出,在北京人眼裏叫“罵人街”。壹般北京人用食指指著對方,多半是責備。所以吃飯時用筷子指著人,等於指責別人,和罵人壹樣,是不允許的。還有壹種情況也是這個意思,就是吃飯的時候和別人說話的時候用筷子指著人。
吃飯時把筷子放在嘴裏並不時發出嘶嘶聲被認為是不禮貌的。因為吃飯的時候用嘴夾筷子是壹種不禮貌的行為,而且伴隨著聲音就更讓人討厭了,所以這種做法壹般被認為是缺乏教養的表現,不能被允許。
吃飯的時候註意不要掉筷子。所謂“落地休克”,是指誤將筷子掉在地上,這是壹種嚴重無禮的表現。因為所有的祖先都埋在地下,不應該被打擾,筷子掉在地上打擾地下的祖先是不尊重的,所以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但是有壹種方法可以打破它。壹旦筷子掉在地上,妳要根據妳坐的方向,迅速用掉在地上的筷子在地上畫壹個十字。它的方向是先東西後南北。我不是壹個東西,所以我不應該打擾我的祖先,然後拿起筷子,說我死有余辜。
吃飯的時候,妳把筷子放在菜裏,不停地拔。妳想吃這個吃那個,筷子攪來攪去,跟盜墓挖墳壹樣。這種沒教養的行為很無聊。
吃飯的時候不要把筷子倒著用,這是很被人鄙視的。俗話說的好,餓到不顧面子,把筷子都打翻了。這是絕對不允許的。
吃飯時用筷子夾盤子裏的菜也是不可以的,而且被認為是對同桌用餐人員的羞辱。
在幫別人盛飯的時候為了方便和方便而在飯裏放壹雙筷子被認為是不尊重的,因為只有給死者上香的時候才這麽做。如果在飯裏插壹雙筷子,無疑相當於給死者上香。所以,把筷子放在碗裏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孕婦禁忌癥
在舊社會,人們無法對孕婦流產、難產、生下殘疾兒童和畸形人給出壹個完整的科學解釋,於是編造了各種迷信說法來警示普通婦女,不僅要齋戒、禁眼,在行動和舉止上也要有壹大堆條條框框。
快的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漂亮、聰明、活潑。如果妳想有壹個好寶寶,媽媽必須遵循這些飲食禁忌,拒絕吃任何東西,盡可能多吃。這些禁忌雖然沒有科學依據,但大多是基於感官聯想。
避免吃兔肉。兔子有三張嘴,胎兒吃了兔肉也會有三張嘴。吃兔肉生豁唇之說至少在東漢時期就已流傳,當時的著名學者王充在他的《論衡》中也有專門記載。這封通俗的信影響之大,有些地方孕婦連兔子都見不到,否則後果壹樣可怕。
避免吃狗肉。吃狗肉對胎兒不好的說法起源於唐代。除了吃狗肉會導致胎兒死亡這種危言聳聽的故事,還有更直觀的聯想:狗愛咬人,孕婦吃狗肉會傳染胎兒,胎兒出生後也會愛咬人,至少吃奶的時候是這樣。
忌吃驢肉。吃驢肉會讓孩子“驢樣”,以後不聽話。
避免吃公雞。吃了壹只公雞,這樣生出來的孩子晚上就哭。
忌吃螃蟹。吃了螃蟹,孩子生了口水,說吃螃蟹讓胎兒難產。臺灣省民間傳說認為,吃螃蟹後出生的孩子會像螃蟹壹樣抓傷別人的手腳。
避免吃姜。姜的外形是“多指”,自然讓人想到生兒育女,多指。這種民間信仰至少在東漢時期就已經流行。
避免吃老鱉。老鱉脖子短,吃了老鱉胎兒脖子也短。
除了外形,人們還將其與生姜辛辣刺激的特性聯系在壹起,這種特性使兒童容易生瘡。無論如何,生姜已經從孕婦的飲食清單中刪除了。
行動禁忌
如果說奇怪的飲食禁忌限制了孕婦的嘴,那麽各種動作禁忌限制了孕婦的腿。
比如在房子上搭橫梁,就很有講究。要有壹個相對的儀式,講究吉日。這意味著孕婦嚴禁到場,因為這在農村是神聖的,關系到壹個家庭的興旺。沒有人敢小看它。被孕婦撞了不吉利,無法破解。因此,在許多地方,梁的吉時是清晨。
挖井不能讓孕婦碰到,否則會破了龍脈,水就出不來了,或者水又苦又澀。
釀酒的時候,如果被孕婦撞了,就不能釀酒了。
采藥,打孕婦,藥效就沒了。
做豆腐,撞見孕婦,豆腐會變質。
蠶碰到孕婦會死的。在發育高峰期,誰大清早出門遇到孕婦,誰的日子就不好過,什麽也幹不成。閉門坐在家裏,會防止災難從天而降。
禁止觀看
執行這些禁忌的原理是壹樣的,都是基於人與外界相互同情的原始思維。
孕婦不能看分娩,不然以後難產。這個禁忌是有相當科學依據的,因為孕婦看到產婦痛苦的表情,聽到產婦的哭聲,容易產生精神壓力,分娩時可能會緊張,導致難產。
避免看到蛇,否則嬰兒會伸出舌頭。至於避免見到屬虎的人,自然是虎傷人這種說法的演繹。
避免看木偶戲,否則妳會有壹個無骨的孩子。至今,浙江麗水的孕婦都有避免看電影、電視、花式戲曲的習俗。
避免在劇院裏臉紅,因為將來出生的孩子不會臉紅。
不能進新房看新娘,因為她是“二體人”,“四眼人”。看完新房,新娘要麽守寡,要麽無兒無女。這意味著“四眼人”不幹凈,會攻擊人。但在鄂西北,流行著“四眼人”動眼動手就能治好壹些病的說法。不管有沒有效果,鄰居都要上門邀請。特別是那些男性或者同齡的男青年,眼睛裏掉進壹些灰塵,請四眼人用嘴吹壹下;如果扭了胳膊,請四眼人搖壹搖;如果妳頭痛或感冒,請用四只眼睛去感受。這種習俗真奇怪。
沒有聯系
除了以上基於相似性的禁忌,還有壹些基於接觸感應的禁忌,比如坐在葡萄架下,被認為會引起邪氣,生出痣。摸秤會延長孕期,因為秤以前是十六進制的。孕婦壹摸秤,就意味著要懷孕16個月,這對大人小孩都很痛苦,會造成難產。同樣的禁忌是不能跨繩,以為繩就像胎兒臍帶,跨了就很難跨;屁股飽滿不能坐在板凳上,否則胎位後墜容易變成難產;不能抱別家的孩子,說抱過的孩子會生病,俗稱“頂替”;妳不能去寺廟。人們認為神靈是至高無上的,潔白無私的,保佑人民,應該是虔誠的,受尊敬的。而受孕是褻瀆的產物。如果涉及到神靈,那就是不敬的行為。不能過桿子,說會惹禍難產;不能纏繩纏線,會造成胎兒臍帶繞頸;不能在門口縮著頭,會導致胎兒不能順利分娩。最令人費解的是,妳舉不起手臂。認為胎兒是靠咬母親的奶筋,吸取營養來生存的。孕婦舉臂,不咬奶筋會讓胎兒餓死。不要把刀放在爐子上,因為孩子投胎的時候,必須經過竈神菩薩的批準。懷孕後對竈神不滿,竈神會取消當初生育的承諾,所以很多孩子會夭折或者導致流產;孕婦不能進鄰村。如果不得已,他們要先準備祭品祭掃村裏的土地神,否則村裏的鬼魔就會附體,造成難產。
數字禁忌
在數字中,最吉祥的是六和八,所謂“六六順”、“欲富則不離八”,說明了其中的原因。當今社會,花幾十萬買壹個最多六八位的電話號碼或車牌號,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有很多禁忌數字。壹般來說,避免單數是因為應聲蟲;“二”是偶數,但在這樣的日子裏不允許舉行葬禮,因為人們不希望壞事成雙成對。“三”諧音“散”。生日和婚禮是禁忌,生日和祝賀也是禁忌。“四”與“死”諧音,所以這個數字不適用於門牌號、車號、電話號碼、手機號碼等。“五”的諧音是“無”,所以在議付和催收賬款時不宜用此數,以免壹事無成;出門旅遊忌“七”,有“七不出門,八不歸,初九飛回家”的說法;老年人傾向於避開九,因為事故或死亡的比率高於壹般年齡的人;避開“十三”是西方的習俗,因為出賣耶穌的猶大排在第十三位。但中國開放後,壹些高檔酒店為了迎合西方人,也避開了這個數字。年齡方面,忌“七十三”、“八十四”,因為孔子七十三歲死,孟子八十四歲死。鄉親們說:“七十三,八十四,鬼王不自請。”忌諱“250”這個數字,習慣性地把“250”當成傻瓜和白癡的代名詞;還有“7086”、“5354”等數字也是禁忌,因為它們與“分崩離析”、“我散了,我死了”是諧音。
日常行為禁忌
旅行前禁止洗腳。臺灣省的人認為夏天旅遊前洗腳會越來越熱,冬天會越來越冷。
避免拔白發。俗話說“拔壹個生三個”,通常認為會拔越來越多的白發。
百歲老人避免說他們的實際年齡,但總是說他們九十九歲。老人死的時候應該說“老”而不是“死”。中年人報年齡不要說四十壹。
太陽落山後禁止掃地,因為這個時候家裏的財神、運氣神都回家了,掃出去會導致家庭衰敗。切忌從裏向外掃,怕掃走好運。相反,要想趕走黴運,就得從裏到外掃。打掃衛生的時候,不能把椅子腳朝上疊放,因為葬禮的時候也有把椅子翻過來的習俗,會讓人想起葬禮,自然會盡量避免。
不要在房子裏打傘。人們相信在房子裏打傘會使妳禿頂。
不要半夜在陽臺上晾衣服或收衣服。如果實在沒時間晾衣服,最好隔壹天等到中午太陽出來的時候。
避免在下午和晚上探望病人。再借壹個藥罐煎藥,用完不還。死在外面的人的屍體不應該進門,應該停在外面。
已婚婦女被禁止在父母家過春節,看家譜,在父母家過元宵節,在父母家生孩子。孕婦應避免看屍體和探訪孕婦。
七月晚上不準出門。俗話說“七月鬼徘徊”,人們害怕遇到夜鬼,除非晚上有急事,否則誰也不會冒險外出。再比如:可惜遇到鬼,只要咳嗽幾聲鬼就走了,或者走夜路的人經常邊走邊唱,鬼就不敢出來了。新中國成立後,廢除了許多帶有迷信色彩的禁忌。
生肖婚姻禁忌
在壹些民間的“男女結婚吉兇”歷書中,老虎應該不屬於牛、羊、狗,而只屬於猴、蛇。奇怪的是,所有屬牛、羊、狗的都應該屬虎。似乎後來的十二生肖不再是五行的延續,而是各種民俗文化的“合成事實”。這些歌謠是:
自古白馬配不上牛,羊鼠壹旦配,金雞不抵狗,龍遇兔淚,豬玀遇刀,虎蛇不相配。蛇帶虎,雌雄同體;豬配猴,不到最後;兔子見蛇,如刀。白馬怕青牛。黑豬怕猿,蛇怕虎,壹旦羊鼠相遇,黑狗進不了羊圈,野雞可以含淚與狗交流。陳子在尹吾申請避開蛇、雞、牛、虎、馬、狗、豬、兔、羊,在海貿申請避開龍、鼠、猴。
這些民間諺語、歌謠多采自中原地區,與臺灣省民間歷法中十二生肖的婚姻禁忌有諸多不同。這是風俗的必然特征,正所謂“十裏不同風,百裏不同俗。”但是,這種比較也暴露了十二生肖這種婚姻禁忌的不可靠性。壹男壹女不能在這裏結婚,這是十二宮禁止的。如果他們換個地方,可能完全不受限制。這難道不是壹件很有戲劇性的事情嗎?可見十二生肖的婚姻禁忌並不可信,也沒有科學依據。
假日禁忌
春節是新年的開始,正月初壹是新年的第壹天,所以有很多禁忌。不想破事,就說“歲歲平安”或者“越打越兇”之類吉祥的話。年夜飯忌吃魚,忌把魚都吃光,以求“年年有余(魚)”
祝妳好運。這壹天不要動刀、斧、剪等器具,不要挑水,不要下地幹活,不要借火種,不要討債,不要購物,不要做針線活,不要殺東西,不要哭,不要拜年,不要說壹切不吉利的話。春節期間,餃子煮破皮,不要說“破破”,要說“掙”;饅頭裂了,不要說“裂了”,要說“笑了”。另外,忌掃地,掃完地不能倒垃圾,以為會掃走財富。不要用凳子砸到地上,因為人死在兩條板凳上,葬禮上擡棺材,還沒開始就把凳子踢倒了。此外,豆腐在很多地方也是禁忌,因為葬禮上有吃豆腐的習俗,老人去世被稱為“掉下豆腐山”。總之,所有被認為不吉利的東西在第壹個月都是被禁止的,尤其是第壹天。
其他節日上有很多禁忌,比如二月初二,古代叫“中和節”,俗稱“龍擡頭”,禁止動剪刀和針,禁止推磨取水和總摸井沿,都是怕傷到龍。清明節前壹兩天是“寒食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七月“鬼節”晚上不要出門,以免驚擾鬼神,吃虧。八月中秋期間不要下雨,否則來年收成不好。在壹些地方,九月重陽節,出嫁的女兒被禁止回娘家。有句話叫“重陽節回家要殺婆婆”。此外,壹些節日也有禁忌,如立秋忌雨,打雷下雨預示豐收。俗話說“秋天打雷,貓狗不吃粥”。立冬也忌諱打雷。俗話說“雷打不動,十個牛棚九個空。”大概意思是牲畜會死。
婚姻禁忌
還有很多婚姻禁忌,表現了人們對婚姻的謹慎態度。在擇偶方面,中國很多地方禁止同姓結婚,壹直都是這樣。比如古人說:“男女同姓,壹生不稀奇。”另外,根據算命的觀點,八字五行的男女禁止結婚;結婚日期上,禁止在沒有立春節氣的年份結婚,禁止在五、六、七月結婚,禁止在光棍節結婚;在吉日的選擇上,禁止在月破、平日、閉日、劫、災、月邪、月刑、月災、海日等時間結婚;婚禮當天,新娘出門,阿姨壹定要避開,不能送走。因為“顧”與“孤”諧音,而“嫂子”與“掃”諧音。
同音字不吉利;婚禮上,新娘禁止穿黑色禮服,新娘的衣服禁止有口袋,以免帶走娘家的家產,打碎器皿,避免孩子哭鬧,避免戴孝人、寡婦、四眼人(孕婦)進入新房,避免別人坐在新床上;結婚第三天,新婚夫婦帶著禮物回女方家,這叫回娘家,但記得要在當天日落前回到婆家,不要在娘家過夜。萬壹有特殊情況不能回家,夫妻二人要分房睡,以免新娘蜜月中的蓮花與家人發生碰撞。
關於性生活的禁忌,古人有詳細的描述,摘錄如下:
男女性交時比較忌諱,壹定要小心。犯了,天地取其命,鬼神害其身,恐生兒育女,得以長生。禁忌要準備在以下:天地震動,風雨交加,雷電交擊,陰沈沈的新月,殘破的月亮,嚴寒酷暑,日月薄蝕,佛祖誕生,生命核心古跡之日,三元八節,五月五日,名山大川,神通社的寺廟,道士的道觀,聖人的塑像,井爐。或者生男孩的話,長得醜,身體不全,會死於災難。所有的禁忌都適用於過去,五月十八日是天地之間的牧年之日。世人須避之,慎勿同室。嚴重的話會要妳的命,輕的話會減壽。如果這個時候懷孕,妳們母子就很難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