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子珍的個人年表:
1925 (16歲)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1926 (17歲)永新女校畢業。
1927年(18歲),在永新參加組織農民武裝暴動後,隨袁上井岡山。
1928 (19歲)在湘贛邊界特委、紅四方面軍機關任機要、宣傳工作。同年,他與毛澤東結婚,並擔任湘贛邊界特委和毛澤東書記。
1929 (20歲)65438+10月隨紅四軍主力下山,後擔任機要部科長。
1931年(22歲)任中央蘇區政府機要科科長。參加紅軍長征。長征時,為了掩護傷員,頭、背、肺都被炸成了彈片,再也沒取出來。1950被定為三等傷殘,但他終身沒有領取傷殘軍人撫恤金。
1937年冬(28歲)赴蘇聯治療,經蘇聯醫生確認彈片無法取出。東方大學畢業後,她留在了伊萬諾沃國際兒童醫院東方部。因女兒病重,與兒童醫院領導發生爭執,被時任第三國際東部長的王明強行送進精神病院關押。
1947 (38歲)通過王稼祥、羅榮桓與第三國際交涉,被釋放回國。但是毛澤東已經和江青結婚了。賀子珍留在東北,任東北財經委員會黨支部書記。
1948 (39歲)擔任沈陽市財政廳廳長。在哈爾濱參加全國勞動大會。
1949年秋(40歲)任浙江省婦聯主席,10年6月調任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
6月1979 (70歲)被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五屆二次會議增補為政協委員。
1984年4月19日17: 08在上海逝世,享年75歲,葬於八寶山革命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