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審查符合管轄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刑事立案,迅速開展偵查:(1)受理拐賣婦女兒童的舉報、投訴和舉報;(二)受理14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兒童、婦女失蹤的舉報;(三)接到18周歲以上婦女失蹤報案的,4)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可能被拐賣的;5)發現被拐賣的婦女、兒童被收買,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6)其他情況表明可能發生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