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袈裟的意義和價值

“袈裟”是梵文,直到晉代葛洪寫了園林二字,才改為“袈裟”。袈裟又叫野袈裟,或garosa drag,翻譯過來就是“渾濁、顏色不好、顏色異常、顏色發紅”或“染色”。

袈裟是僧尼的法衣,因衣服的顏色而得名。所以也可以叫“臟衣服”或者“汙衣服”。因為袈裟的縫制方法,要先把布裁成塊,再縫起來;所以可以叫“雜碎”,也可以叫“裁衣”。“袈裟”是阿難根據四重及隨機因緣第四十法,受佛指引,仿水田之形縫制而成。石天種植谷物來維持生活。法衣領域,長期修煉法身智慧,無愧於天下福田;所以又叫“天香壹”、“福田壹”。

“袈裟”這個制度也有壹定的道理和意義。第壹:印度地處熱帶,人們穿白色衣服。佛教要求衣服要染色,以區別僧人和習俗。第二:白色俗服更鮮艷;袈裟顏色不好,不好看。第三:裁剪和縫紉可以作為杜芳典出售,不能用於其他用途。第四:沾染和雜碎可以去除愛美的心理。第五:剪染可以防賊取衣。

“袈裟”雖以“色”命名,但對其顏色眾說紛紜。現在讓我們介紹下面的基本和主要陳述:

四分法第十六條說:壞色有三種:藍色、黑色或玉蘭色,可隨意染。十聖歌第十五節說:綠,泥,或者娘娘腔,三種不好的顏色。

根據五分第九法、摩訶僧第十八法、菩提母第八經、薩博多第八經、本那耶第三十九經、百壹因緣第九經,都說是三惡色。三種顏色分別是青色、黑色(或稱“泥色、皂色”)和玉蘭色(或稱“茜素色、疊色、紅色、甘多色、不均色”)。這三種顏色就是“袈裟”的顏色。

所謂“顏色不好”有個解釋:“藍黑木蘭”都是“顏色不好”。壹個比丘所穿的任何顏色,都可以視為“如法如法”。另壹種解釋是“綠、黑、玉蘭”必須混在壹起才算“顏色不好”。還有壹種解釋是“青色”等五種顏色必須混合在壹起才算“壞色”。——比如佛教高僧梵天說,“袈裟”,雲“不在色”。當青色等五種顏色相互混合,染成不健康的顏色時,稱為“壞色”。

《皮涅馬經》第八卷說:“僧人衣褪,佛耳染十色:壹為泥,二為二濕婆皮,三為三濕婆皮,四為非草,五為甘多,六為核桃根,七為阿摩果,八為八法陀皮,九為濕婆皮,十為雜色”。

關於袈裟的顏色還有壹些解釋,暫時不能多介紹。綜上所述,染佛袈裟的主要目的是“毀其形,使僧俗不同。”比如《梵經》說,“無論國家在哪裏,僧人的服飾都要和其他人的不同。”。

制作袈裟的材料稱為“衣身”或“衣料”。關於這壹項,佛教系統也有壹些規定。根據善知識法第十四條,毗婆煞。有“曲莫、古北、庫乃耶、欽博拉、迪那、坡興家”等六種材料。《琵琶沙居論》第十六條引用了“搶殼、煮、吃、喝、紅麻、白麻”等六種材料。摩訶僧法第二十八條所列的第七種材料是“欽婆羅、傑貝、楚摩、傑舍耶、、馬、牟提”。四部法第三十九條,有“扣屋、劫殼、秦附言羅、、查默、舍□、馬、伊、扣羅、羅伯尼”等十種材料。

此外,10歲的內觀四師第十六法和第三十九法中提到了“掃糞衣”這個名字。根據阿含部藏經記載,這種衣服是從荒野中撿來裝在袋子裏的屍體所用的布片或其他破舊的布片,洗凈後縫制而成。

袈裟主要有三種,即“五服、七服、大衣”,統稱為“三服”。現在在下面分別介紹它們:

壹、《五服》:“五服”梵文“安妥會”,直譯為“穿衣服”。這件衣服是用五塊布做的,壹長壹短,壹共十個間隔。

二、《七衣》:“七衣”梵文“玉多羅僧”,直譯為“外衣”。這件衣服是用七塊布做的,每塊布兩長壹短,壹共二十壹個間隔。

3.“大衣”:“大衣”在梵語中是“僧伽羅人”的意思,字面意思是“聚衣”或“大衣”。這件衣服分為九類。——9項“質量低劣”,11項“質量低劣”,13項“質量低劣”。這三種衣服都是兩長壹短各壹件。15篇“質量低劣”,17篇“質量中等”,19篇“質量中等”。這三種衣服都是三長壹短。二十壹個“上下品”,二十三個“上中品”,二十五個“上頂品”。這三種衣服都是四長壹短各壹件。這些九級大衣:九件“劣質大衣”,每件三格,共27格。甚至還有25個“上品”,每個上品四長壹短,共計125個音程。

“三服”的用法:“五服”壹般在躺起來的時候用。也有說是上班用的,所以也叫“工作服”。但在我國,僧尼上班穿的是漢服西褲外套,而不是“五服”。“七衣”用於聽經、念經、儀式,或用於群眾集會,故又稱“入衣”。“外衣”用於說、辯、因緣,或迎王禮儀。

根據《摩訶僧四分法》第二十八條、第七條,若料薄,可兩層、三層、四層合縫。

最初的“袈裟”沒有配備“衣鉤”。《象限儀法》第四十條規定:“釋迦牟尼弟子入白家(俗家),恐風吹袈裟,落肩。”。由於這種因緣,佛陀聽了許諸僧侶的話,把袈裟系在他的左肩和胸前。穿上釘鉤來扣緊袈裟。後來演變成現在的“衣鉤衣圈”的“如意”形狀。

“三件衣服”必須穿三次。根據天氣的冷熱,妳可以穿壹件、兩件或三件。如果晚上太冷,也可以用大衣蓋住身體。另五點法說:“佛說:出村進村,出村進村,若草樹撕裂,土土陷葉(葉為衣),或衣在陽光下暴曬,聞袍外翻。衣服容易穿的話,就聽衣服倒掛,把掛鉤扣上下。”

除了“三服”,還有壹種叫“金袈裟”或“金袍”;這件袈裟實際上是壹種外衣。但是,它的材質很珍貴,是用金線織成的。關於這種“金縷梅”的起源,眾說紛紜。根據《韓晶》引用禪林中“章門”的雕像碑文,“金袍”是佛陀的姑姑Mohoboamboti夫人贈送給佛陀的“袈裟”。根據《菩薩陀羅經》,“金袍”是由84,000根金線制成的“袈裟”,是由天人祝福獻給佛陀的。

上面說的“袈裟”都是僧尼寫的“法衣”。除了那些,還有壹種“袈裟”叫“帽衫”。這種“法衣”由壹大塊整布制成,供尚未在家受戒的初出茅廬的和尚(尼姑)和已在家受戒的男女使用。因為他們還沒有得到出家的“大戒”,所以不忍心“為世人祝福”。所以,他們用的“衣服”並不能縫制出“天香”。還有,薩米人不熟悉裁剪和制作衣服的方法,所以穿上了“拉衣”。

再者,穿衣服、拉衣服(穿脫長袍)、拿衣服、疊衣服都有壹定的模式,同時還要念誦“巴尼、咒文”。這些儀式在佛教儀式說明的第三章(著裝儀式)中有詳細的解釋。這裏,不多敘述。

以上所說的壹切,都與傅桐關於袈裟的規定有關。佛教東來後,由於空間的轉移和時間的變遷,原來的“袈裟”形象已經有些受損了!現在的“袈裟”:寬度縮小了,材質越來越華而不實;用的時候只是繞著身體轉壹圈,搭在肩膀上。

最後,我需要提醒妳袈裟的優點。——按壇訓“五衣顯貪,凈身也是業。七衣破,口潔。衣田相,多長少短,表聖增減。而表破,凈意也。據《悲華經》記載:“佛在寶佛前,願成佛時,袈裟有五功德。壹:入我法網,犯下邪見等嚴重罪行;壹念之間,敬心尊將在三番中銘記。天龍人鬼,如果妳能尊重這件袈裟,少得分,妳將得到三次,永遠不會回來。三:“若有鬼神,人得袈裟甚至四寸,足食。四:眾生若相違,應註意其袈裟,求慈悲。五:持此(袈裟)少分,敬而尊之,總勝他。”(摘自石總結)

《大涅槃經》說:“龍得袈裟,各穿少分,金翅鳥免”。《西藏十輪經》說:“有壹個犯人,被判了刑,被捆起來遺棄在曠野裏。指著頭頂的袈裟就能救妳於鬼。”其雲:“僧不在,有獼猴戲袈裟;歡喜雀躍,跌入山谷,生命終將在天堂誕生。劫後九十年,天下畫卷。”阿迦瑪說:“破舊的袈裟掛在曠野和山裏。人、畜、禽、獸,若相見,必有福報,必有善報。”

“袈裟”是佛教的象征,是聖人的形體。比較其優劣是否不尋常?不怪清主順治皇帝稱贊,說“金玉不貴,袈裟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