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考古證實,在5000多年前生產的陶器上發現了指紋。無獨有偶,考古學家發現了壹塊3600多年前的商代古陶器,上面印有指紋。
另外,在美國芝加哥的毛氈博物館裏,有壹個中國周朝的泥印,上面清晰地印著拇指印。
雲夢出土的秦代史跡《閉診——洞賊》中記載了盜賊的偷盜方法。洞穴內外到處都是膝蓋、筆跡、膝蓋和手,這很可能意味著竊賊在屋外挖了壹個洞進行盜竊,官員們在案發現場的土壤上發現了許多膝蓋和手掌的痕跡。此案表明,秦官員已將筆跡作為壹種物證,通過對犯罪現場的勘查,制作了手印和腳印。
20世紀初德國學者羅伯特·海因德爾的《指紋識別》中明確指出,真正提出指紋識別這壹技術名詞的第壹位學者是我國唐代的賈,指紋識別技術最早被系統記載和使用是在宋代。古人發現每個人的指紋都不壹樣,指紋永遠不會變。
如果手指受傷,指紋會缺失或模糊,但傷口愈合後不會改變,所以指紋可以作為個人身份的證據。到了南宋時期,Skip Book依然存在,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指紋登記制度。戶籍中每個人都在相應的條目下留下了指紋,於是指紋偵查在宋代達到了壹個新的高度,指紋造假也跟上了步伐。
唐代很多出土契約的末端都有手印、指節或掌紋,各種書畫作品中也有不少手印。在古代,普通人很難得到良好的教育,受教育的機會往往被統治階級把持著。所以在古代社會,為了賦予合同借條壹定的法律效力,需要雙方按手印。
古代缺乏筆跡鑒定技術,很多文人喜歡模仿。手印成為衙門審理經濟糾紛的主要物證,因此指紋鑒定不是現代科技的智慧結晶。
古代按指紋和現代按指紋有很大區別。古代對指尖沒有要求,有時可以出現壹兩個關節,甚至可以按下整個指紋。但是,在現代,必須用右手的食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