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出生名改為學名;?
(二)在同壹單位(學校)或者近親屬中同名同姓的;?
(三)未成年人因父母離婚、再婚或者收養要求變更姓名的;?
(四)名稱中含有難以辨認的隱晦字、異體字、繁體字的;?
(5)姓名的諧音或含義容易誤導、歧視或傷害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出家;?
(7)名稱低俗不雅,違背社會公德的;?
(8)婦女將姓氏改為名字;?
(9)其他特殊原因。?
成年人申請改名:?
(1)本人書面申請(含變更原因)(已備案);?
(2)派出所調查核實材料(調查核實是否有違法犯罪記錄)(存檔);?
(3)是否有變更記錄(存檔);?
(4)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自願承擔因更名引起的壹切法律及其他相關責任);?
(5)申請人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存檔)。?
在處理公民申請更名問題時,要堅持尊重公民意願、有所控制的原則,嚴格控制成年人更名;公民申請更名,原則上只能變更壹次;?
成年人無充分合理理由申請改名的,不予改名。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和《公安部三局關於實施〈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申請變更姓名,按下列規定辦理:
(1)因戶籍部門工作失誤造成公民姓名錯誤的,由造成錯誤的派出所出具證明,經現戶籍地派出所所長批準後予以更正。
(2)未滿18周歲的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的,由其監護人寫書面申請,在校學生由學校出具證明,經派出所所長批準後給予變更。年齡較大的被收養人或被認領人需要得到他的同意。
(3)年滿18周歲的公民申請變更姓名,需填寫居民身份變更申請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後,要等縣市公安局戶籍處審批。未成年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由父母壹方所在單位審批。父母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審核同意。
中國共產黨盧希安縣委人民政府-請問身份證上的名字可以修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