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父和繼子女是否是直系親屬,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它們是:
(1)在血緣關系上不屬於直系親屬;
(2)從法律上講,屬於。如果父母雙方離婚並組成新的家庭,他們的孩子在他們的繼父或繼母的直系親屬內。這裏的權利和義務是指撫養和贍養、繼承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27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繼子女繼承權的條件是什麽?
1.繼子女由繼父母提供經濟支持;
2.繼子女由繼父母撫養和教育;
3.繼子女在經濟上支持他們的繼父母;
4.繼子女在生活中幫助繼父母。
繼子女繼承繼父母遺產的關鍵條件是是否形成了撫養關系。只有繼子女得到繼父母的撫養或幫助,並在法律上被確認形成撫養關系時,繼子女才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