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賣淫、嫖娼活動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組織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將構成犯罪。根據刑法規定,將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罰金或沒收財產。
容留、引誘、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時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制作、復制、出版、傳播、販賣淫穢物品,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如何處罰涉黃組織?
1.如果是協助組織賣淫,則涉嫌協助組織賣淫。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條第四款協助組織賣淫罪:以組織賣淫為目的招募、運送人員或者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如果賣淫、嫖娼罰款、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八條制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圖書、期刊、圖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絡、電話等通信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被警察抓到涉黃,壹般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行政法管轄,違反治安管理,有賣淫嫖娼行為,所以不構成犯罪,可以對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壹般是拘留罰款。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