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是指以語言、動作、舞蹈、音樂、木偶等形式達到敘事目的的舞臺表演藝術的總稱。文學中的戲劇概念是指為戲劇表演而創作的劇本,即劇本。戲劇表演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話劇、歌劇、芭蕾舞、音樂劇、木偶戲等等。
具體含義
壹種綜合性的藝術.有兩層含義:狹義上是指以古希臘悲劇和喜劇為開端,首先在歐洲國家發展起來,然後在世界範圍內廣泛流行的壹種舞臺表演形式。英文叫drama,中國叫drama。廣義上還包括東方壹些國家和民族的傳統舞臺表演,如中國的戲曲、日本的歌舞伎、印度的古典戲劇、韓國的唱戲等。
戲劇類型
戲劇文學按容量可分為長篇劇、獨幕劇和小品;
按表現形式可分為話劇、歌劇、芭蕾、歌劇等。
按題材可分為神劇、歷史劇、傳奇劇、市民劇、社會劇、家庭劇等。
根據戲劇沖突的性質和效果,可以分為悲劇、喜劇和戲劇。
但最基本、最常用的範疇是悲劇、喜劇、戲劇,其中悲劇出現的時間早於喜劇,戲劇也被稱為悲喜劇。
悲劇:沖突的本質:“歷史的必然要求和這個要求無法實現的事實”悲劇的審美價值:“把生活中有價值的東西毀掉給人看”。
喜劇:審美價值:“把不值錢的撕給別人看”。
戲劇:壹種將悲劇和喜劇融合成壹個新整體的深刻方式。
戲劇傳播的兩個參與者:觀眾和演員。
觀眾和演員必須同時在場。
戲劇性的事件發生在特定的時間和空間。
戲劇傳播的主題是關於虛構世界中的事件,其中演員扮演角色。
演員和觀眾共享壹套“遊戲規則”(即符號學中的符號代碼)。
戲劇事件是審美事件,參與者不僅關心故事世界中的信息,還關心傳遞信息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