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節第五十條規定,機動車倒車時,必須查看車後情況,確認安全後倒車。不要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道、橋梁、急彎、陡坡或隧道處倒車。
擴展數據:
第五十壹條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a)在有導向車道的交叉路口,按照規定的行駛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二)準備進入環島時,讓已經在路口的機動車先行;
(3)左轉時,在路口中心左轉。轉彎時打開轉向燈,夜間行駛時打開近光燈;
(四)遇有放行信號,依次通行;
(五)遇有停車信號,依次在停車線外停車。如果沒有停車線,在路口外停車;
(6)向右轉。同車道車輛在等待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燈的交叉路口,轉彎機動車應當讓直行車輛和行人先行。對向行駛的右轉車輛讓左轉車輛先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