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這邊結婚的習俗是什麽?
第壹,老式的結婚程序繁瑣,不正常。民國時期提倡文明婚姻,但民間仍有大量舊式婚姻。解放後,提倡自由戀愛、自主結婚,結婚手續大大簡化。男女都互相看中了對方。結婚的時候,他們去鄉鎮民政部門登記,領結婚證,就成了合法夫妻。但舊式婚姻的遺毒依然存在,只是廢除了包辦婚姻,消除了迷信活動,簡化了手續。許多習俗壹直保留到今天。過程大致是這樣的:舊時做媒,壹個男人的女兒,家庭背景和年齡都差不多,就找媒人給他撮合。媒人總是誇大男方的財、貌、味、勤、儉,盡可能地和他攀談,征得女方父母同意就可以“相親”。時至今日,仍有許多男女在從事婚姻,協商者稱為“介紹人”,相當於媒人。即使男女自由戀愛,到了彩禮、訂婚、結婚的時候,也要臨時拉個人做“介紹人”,被稱為“現成媒人”。相親是媒人同意的。只要父母同意,媒人可以帶領男方去女方家相親,主要是看女方的長相,考察女方的人品。女的去男的家,她媽媽和其他親戚代她相親。除了看男方的長相,她主要是看男方的房子和財產來打聽男方的人品。現在,媒人經常牽線搭橋,男女雙方都面對面地拜訪對方。相親有個規矩。如果不符合,妳絕對不會在對方家裏吃飯。發耿貼說生日的帖子。“相親對象”滿意後,雙方可以送耿貼。按照老式的程序,送庚貼前,男方發出“請求貼”,女方發出“許可貼”無異議。收到“許可貼”後,男方發出“請求貼”,女方立即發出“更貼”。為了簡化手續,減少媒人的往返,男方往往壹次性發出“求人帖”和“求人帖”,女方壹次性回復“讓帖”和“發帖”。媒人把女方的結婚貼送到男方家,進了男方家就趕緊壓在男方竈上的香爐下面。那人取出庚子膏,請人算了壹下,算完了,選了個吉日,雇了個親事。這個過程已經逐漸消失了。如果男女沒有共同之處,可以在生辰受雇,訂婚,訂婚。這個區域叫“扣留日”和“吃小婚”。男方家選個黃道吉日,備個帖,送到女方家。在這壹天,男女雙方分別舉行宴會招待他們的親戚和朋友。壹般中午男方先去女方家吃午飯,下午女方去男方家吃晚飯。雙方父母親戚要送禮,俗稱“要錢”。在舊社會,彩禮的數額在富人和窮人之間差別很大,從2石米到20石米不等。富家子弟爭奇鬥艷,彩禮達數千美元,所以女性被稱為“乖乖女”。這個嫁妝是女方將來買嫁妝需要的。除了嫁妝,還有各種飾品,或金、銀、玉或珠寶或布匹,大多價格不菲。女方經常斤斤計較,媒人兩頭跑,從中斡旋。解放後,聘禮費不包括在征兵費內。從解放初期到上世紀60年代,壹般彩禮是壹套衣服,兩斤羊毛,壹對金耳環(或壹枚金戒指),幾十元不等。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普通工薪階層壹輛自行車(或縫紉機)、壹枚金戒指、壹對金耳環、壹塊手表、布料和羊毛,外加幾百元到壹千元。自90年代以來,普通工薪階層得到的是金項鏈、金戒指、金耳環和壹萬元人民幣。在“承諾日”之後,婚約就結束了。如果將來男方毀約,照例嫁妝自己放棄。如果女方毀約,嫁妝將退還男方。自1950結婚開始,婚姻法開始實施,實行自由擇偶,廢除封建包辦婚姻、買賣婚姻,排列八字、算命等迷信活動逐漸消失。然而,傳統的婚姻方式仍然存在於民間,這只是形式上的簡化。結婚的程序大致是這樣的:邀約期是男女雙方通過介紹人約定結婚日期。方式是農歷七月初二,媒人(或介紹人)陪同男方到女方家進行“告別儀式”。收禮和不收禮之間往往有好幾次,直到8月15日。如果女方接受了“節日禮物”,就承諾在今年或春節前後的某個固定日期結婚。當時男方付給女方的嫁妝費,就是在這個告別儀式的過程中約定的。壹般工薪階層的標準是新房家具、電視、冰箱、收音機、影碟機的折算價格,加上服裝支出。等級取決於家庭情況。女方用這筆錢購買了上述用品,並在婚前或婚禮當天下午送到男方家。婚禮,婚禮當天早上,新郎準備好煙、酒、糖、魚、肉、錢,在介紹人的陪同下去女方家結婚。新娘從清末到民國用的是轎子、人力車、獨輪車。解放後,我改騎自行車、拖拉機或步行。近年來,新娘在貨車或汽車裏結婚。新郎到門口就放鞭炮。娘家錢叫“三茶”,有蓮子湯、湯圓、雞蛋。用完後,她告別家,等待新娘“歸家”——嫁到婆家。今天,新郎將在回家前在新娘家吃午飯。下午男方來“取嫁妝”,多為家具、被褥、家用電器等。嫁妝到了男方家,裝修新房。臨近傍晚,在介紹人的再三催促下,新娘濃妝艷抹地結婚了,告別了父母親人,哭了。在介紹人和幾個未婚女友的陪同下,她在鄧華開始時到達了她丈夫的家。男人燃放鞭炮迎接他,並幫助新娘進入中殿。結婚,俗稱拜堂,是壹場婚禮中最重要的禮儀,拜堂之後就成為合法夫妻(現在結婚證書早在婚禮前壹段時間就已經領了)。拜堂,壹拜天地,二拜祖先,三拜高堂,然後夫妻二人互相拜。今天,他們鞠躬行禮。儀式結束後,新郎新娘各手持紅綠絲帶的壹端,由新郎拉動,踩著鋪在地上的綠色布袋,壹步壹步走向洞房,布袋依次向前鋪設,稱為“代”。新娘壹進新房,酒席就開始了,客人們不分性別、年齡、年齡,都湧向新房,故意對新人評頭論足,開玩笑逗弄,要糖果,戲弄新娘。調侃對象除了壹對情侶,還把公婆、姐夫拉進新房鬧事。師傅不覺得尷尬,反而覺得驕傲。鬧得越兇,師傅越有面子,這叫“發大財”。新房不分尊卑,所謂“三日無老少。”這種習俗在農村仍然存在,但已經消失了。在舊社會,新娘的新婚之夜,從上轎子到進洞房是絕對禁止說話的。新婚夫婦吃完酒後,他們在宴會後上床睡覺。按照慣例,新郎用平衡木掀起新娘的面紗,但新娘仍然保持沈默。因為傳統說法,新娘嘴巴不好。這種習俗如今已不復存在。新娘在婆婆的帶領下見親戚長輩。結婚儀式是指女方的父母和親戚在女兒結婚的第二天去婆家見女婿的父母和親戚。這壹習俗最初為老沙民所擁有,如今被其他聲音的移民後代廣泛模仿。參加婚禮的女方親屬壹般有三四十人。省親,俗稱“惠門”。婚後第三天,新娘和丈夫準備好禮物,回到父母家,向父母長輩求和。那天晚上我必須回到我丈夫的家。做滿月,婚後嶽家準備禮物,送到婆家,稱為“做滿月”。至此,婚禮禮儀結束。舊式婚姻還包括以下幾種:指腹婚,嬰兒還在子宮裏,雙方父母指腹婚。解放前,中國人和英國人之間有許多婚姻,人們認為親屬關系可以加深友誼。解放後,禁止結婚,因為中表兄妹是血親。童養媳在中國被稱為“養女”。窮人家的女孩不會養活,就送給別人當童養媳。有的男人窮,怕以後養不起媳婦,就從小收養窮人家的女孩當童養媳。童養媳沒有社會地位,從小就受到歧視和虐待。當他們長大後,他們被迫結婚。綁架發生在孩子小的時候訂婚,長大後男方窮沒錢結婚,或者女方靠意向結婚。另壹種搶親戚就是搶寡婦。壹個男人家裏窮,娶不起媳婦,就去搶寡婦結婚,有的寡婦就愛上了人。但在舊社會,寡婦被人詬病,甘願被人搶。搶親戚時,先探清楚女方在哪裏,再準備鞭炮,組織人員潛入埋伏。搶親戚有規矩,新郎要先抓住女方,然後大家搶著搶走;壹邊抱著女人,壹邊連放了兩個鞭炮。鞭炮壹響,鄰居們就不再阻攔。扯出親戚,男方長輩在兒孫婚禮前突然去世,男方不想推遲婚期,就提前舉行了婚禮。先把死者放壹邊,先辦喜事,婚禮結束後再哀悼。舊社會,男的窮,女的富,男的被老婆收養。收養後,男方有壹個容易改的姓和壹個不容易改的姓,但孩子應該給女方姓。如今獨生子女多,在女方家結婚的男性越來越多。這和以前的領養不壹樣。換親戚,俗稱女生換嫂子。因為家境貧寒,兩家都沒有能力攀上媳婦。雙方都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了對方的兒子,也無法支付對方的嫁妝。婚姻很簡單。解放後,這種結婚方式逐漸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