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壹下,突然有壹天,壹個艷麗的女人主動向妳挑釁,向妳投懷送抱。有幾個男人能控制自己的專註力,坐得住?
恐怕在“勾搭”心理的驅使下,大部分人都會很不耐煩!
這些人能意識到在如此華麗的外殼下,住著壹朵蛇心的帶血刺的玫瑰嗎?
當人們日日夜夜為春風感到自豪時,死亡其實已經不遠了...
色字頭上有壹把刀。古人的這句話絕對正確。六個人,只有1個人最後逃出了鬼門關,其他五個人都悲慘的死在了玫瑰的毒刺下。這似乎就是淫蕩的代價!
但是,被害人好色是壹回事,但這絕不是兇手剝奪他人生命的理由。
案件背後,牽扯了壹個龐大的犯罪團夥。幾個罪犯是血腥的盟友,為了錢被謀殺,變得精神錯亂。他們認為自己是完美的,但他們不希望天空被修復...6名罪犯被抓後,當庭被判死刑,他們所有的招供只能等到下地獄。
那又怎樣?犯罪團夥是如何以“美女”為誘餌,引誘色智婚姻的受害者主動送上門的?請跟隨作者走進“甘肅美女重案”,壹起解讀人性的醜惡!
又有人失蹤了!2006年6月,蘭州警方接到壹名女子報警,稱丈夫劉成出門後神秘失蹤。
據其介紹,劉成於6月8日淩晨離家,此後再未回家。此後,他的家人再也聯系不上了。
又壹個失蹤的人?辦案民警吃了壹驚,憂心忡忡,感覺這幾天肩上的擔子越來越重。
因為從2005年開始,他們就接到了很多失蹤人口的報案。而且失蹤人員都是男性。
最後壹次報告的失蹤人口發生在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65438+5月。壹位老人走進派出所,說兒子於冬突然失聯了。
三天前,老人突然接到於東的電話,說單位需要集資建房,還差壹萬塊錢。
老人心想,如果兒子能在城裏有自己的房子,以後娶個老婆不成問題,於是趕緊借錢打拼。
不知道,就在錢打完電話後,宇東就和家裏失去了聯系。感覺不對勁,老人去派出所報了案,希望得到警方的幫助。
通過調查,警方確認於冬失蹤,隨後組織力量開展搜尋工作。
大約兩個月後,在蘭州西固區的壹口消防井中發現壹具男性屍體。經確認,死者為宇東。
但在董被殺之前,也有類似的失蹤案。通過對比這些案件的數據和兇手的作案手法,偵查員懷疑該團夥實施連環作案的可能性較大,兇手很可能包括壹名女性。
兇手身份仍不明,不排除他會繼續作案。為了避免更多的受害者,必須盡快找到兇手。
此案引起高度關註,公安部門壹度掛牌督辦,最高指示限期確定兇手身份。
專案組再次加大偵查力度,調集各級精幹警力協助,盡量不漏掉任何可能破案的線索。
所有成員團結壹致,向犯罪團夥發起了猛烈的進攻...
壹個幸存者出現了,專案組分成幾個辦案小組,分頭行動。很快,壹群人在查看劉成手機的通話記錄時,發現了壹個非常可疑的陌生號碼。
該號碼於2006年5月20日開通,6月9日停用,僅用了十多天。而且停賽日期與劉成失蹤時間重合,因此推斷這個號碼極有可能與犯罪團夥有關。
當時手機號上沒有實名登記制度,所以無法通過號碼直接確定機主。然而,當警察檢索通訊錄時,他們發現了本案中唯壹的幸存者。
通訊記錄上,除了失蹤的劉成,還有另壹個號碼。這個號碼的主人是丁寶。
辦案民警立即聯系丁寶,從丁寶處得知,該可疑號碼的機主是小月(化名)!
原來,丁寶是壹個喜歡網上聊天的老人,經常幻想在網上找到壹個紅顏知己。
因為壹個偶然的機會,他和壹個叫小月的網友聊天,發現他們相處得很好,於是他有了壹個大膽的想法。在西湖公園相見。
他們第壹次見面時,丁寶對小月的印象很好,認為她不僅漂亮,而且體貼,符合他的擇偶標準。
原本打算和她進壹步發展,但那次見面後,小月突然失去了聯系,這讓他至今不解。
直到警察告訴小月,這可能是壹個殺人犯,丁寶才暗自高興。幸好他沒有立即發動攻勢!
通過丁寶的口述,調查人員無法確定小月的真實身份。然而,獲得了另壹條有價值的線索...小月手機的型號成了破案的關鍵信息。
女囚暴露線索前,專案組發現,幾名受害人失蹤後,銀行賬戶有異常取款記錄,取款地點多在蘭州、白銀等地。
來取錢的是壹男壹女。他們故意遮住臉,帶上手套。意味著兩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進壹步調查發現,每次取錢,該女子都要在取款單上簽字。雖然寫了受害者的名字,但字跡並沒有被刻意修改。所以筆跡應該是真的。
通過嫌疑人的筆跡,能否追查到神秘女子,查出犯罪團夥?對於這群喪盡天良、喪盡天良的犯罪分子,專案組不願意放棄任何細微的線索,決定從筆跡著手調查。
幸運的是,當他問丁寶時,他提到了小月手機的型號。根據她用的手機,也許能找到她的筆跡。
因為2006年使用手機的用戶很少,所以小月的手機還是剛剛推出的最新款。品牌不方便說,價格也比較貴,所以銷量不是很大。
只要找到手機保險單,上面應該有嫌疑人的簽名。
專案組立即對白銀、蘭州兩地的品牌店展開調查。在厚厚的壹疊保險單中,找出那些筆跡相似的單子。
在進壹步縮小範圍後。專案組認為壹個叫譚的女人嫌疑最大。
犯罪團夥浮出水面,追蹤到譚李鴻,其背後的犯罪團夥很快浮出水面。
警方發現,譚經常與張等人混在壹起。這群人整天無所事事,每天去各種社交場所吃喝玩樂。
辦案民警經過進壹步偵查,確定該團夥有重大作案嫌疑,並於2006年8月將該團夥抓獲。
經審查,該團夥由6名成員組成,分別是張和張,譚及其男友,以及張的鄰居陸和劉冬英。張是這個團夥的最高頭目,壹切行動都必須無條件服從他。
2003年,張糾集張、等5人,決定聯手搶劫,做幾筆大買賣。
為了防止兄弟生出異心,張還特意帶領他們殺了兩個人,讓大家的手上都沾了血,才能放開手腳。
之後幾個人到處作案!
犯罪期間的生活發生了變化,這引起了女友譚的懷疑。
在反復詢問下,王立波告訴了她搶劫和謀殺的全部情況。
萬萬沒想到,得知男友殺了人後,譚壹點都不驚訝,反而異常興奮地聲稱要加入他們的隊伍。
譚告訴,之前前男友用啞鈴把警察打成重傷,前男友判了無期,她判了幾年,沒什麽大不了的...
譚的加入,讓張的犯罪團夥如虎添翼,從曾經的武夫隊變成了壹個難對付的知識分子犯罪團夥。
從此,譚負責挑選作案目標,以網聊、假結婚等方式“引誘”那些有錢人實施搶劫殺人。
在此期間,譚勾引了六名男子,其中五人被搶劫並殺害。只有逃脫了,因為譚看到她不像其他受害者那樣渴望自己的身體,所以沒有傷害她。
此外,該團夥逃到Xi安,並槍殺了壹名銀行出納員。共造成7名受害者死亡,1名受害者重傷!
正義審判!案情基本明朗後,張犯罪團夥被檢方以故意殺人、搶劫等罪名向蘭州中院提起公訴。
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18日,蘭州中院作出壹審判決,6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死刑。
被告人劉東英服從判決,願意認罪,同意執行死刑。其余5名被告不服判決,向省高院提起上訴。
2009年6月26日,省高院二審開庭時,5名上訴人“咎由自取”,競相為自己開脫,以求從輕量刑。他們早已忘記了過去的友情。
由於控辯雙方過於激烈,庭審持續了5個小時,法庭宣布了替代判決。
7月23日,經法院認真研究,駁回五被告人的上訴理由,維持壹審裁定。
目前已有6名罪犯相繼被執行死刑!
結論: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又不是不報。還不是時候。6個罪犯9次作案,死亡7人,重傷1人,影響惡劣,人人喊打。人們普遍認為他會被判死刑。然而,既然罪犯已經受到了懲罰,活著的人也應該提高警惕。通過這個案例,希望人們對“色”這個詞有更新的認識,不要被情欲沖昏頭腦,杜絕網絡、婚姻等“溫柔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