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農歷是壹種“陰陽歷”,即以太陽和月亮為基準,二十四節氣反映太陽的周期。初壹和十五反映了月亮的周期。辛亥革命前,農歷新年的第壹天被稱為“元旦”,立春被稱為“春節”。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政府宣布廢除農歷,采用新歷法(即公歷)。從1912開始,稱公歷1為“元旦”。1914 1,民國政府頒布法令,將農歷大年初壹改名為“春節”,壹直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