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女孩子結婚,是否轉戶口完全看她自己的意願,沒有法律規定。如果妳不想轉戶口,完全可以不轉。
在壹些農村,壹直保持著這樣壹種傳統觀念,那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如果壹個女孩結婚了,和她以前生活的村子關系不大。
前不久,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壹則判決引起廣泛關註。事情是這樣的:“馬女士壹直住在村裏。結婚後,她沒有搬出祖籍,也沒有把戶口遷到婆家,沒有享受婆家的集體待遇。馬女士孩子的戶口落在馬女士父親的戶口本上。2005年以後,馬女士村的集體福利漲到壹年兩三千元。2010村集體以“嫁女”空了為由,停止發放馬女士福利,其子女均不享受福利待遇。2022年,馬女士將其告上法庭。”
最終,法院判決“馬女士婚後雖遷出本村,但未遷戶口,故仍具有村集體經濟成員資格,應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宣判後,評論也出現了兩個層次的分化。有人認為這樣做是對的,有利於維護婦女群體的利益,村集體不能因為本村婦女結婚就停止發放相關福利待遇。但也有人認為這會增加村集體福利待遇的負擔,不利於村裏的發展,還可能導致壹些權利的濫用。
在我看來,這兩種說法都有壹定的道理。但是,我支持法院的判決。我認為維護村集體福利待遇首先是公平合理,不能以婚姻為由歧視和剝奪女性權益。如果妳真的擔心集體福利待遇的負擔會因此而增加,那就提前和對方溝通,協商處理好存在的問題。
另外,我想補充壹下,什麽是空賬戶?空賬戶是上世紀90年代因為買賣賬戶而興起的壹個名詞。說白了就是居民只是在當地有戶口,而人實際上並不在當地居住。上面故事的主角馬女士顯然不屬於空賬。
最後,也希望能完善相關法律,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