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地方不適合自建房?
1、低窪地:低窪地容易積水,中國習俗稱水為“財”,但低窪地容易造成千裏奔流,不利於積累財富。此外,低窪地也容易積水,不利於出行,還會造成屋內濕氣過大,對人體不利。
2.新填的地:如果宅基地之前只是被壹條大溝或者池塘填平了,不要急於在上面建房。因為此時地基不牢,地面很可能塌陷或開裂,安全性差。開始施工前必須觀察壹段時間。
3.農田:如果有機會用宅基地蓋房子,壹定要等莊稼收了再開工。否則留在地裏的莊稼或樹根會腐爛,影響地基的穩固。
4.填滿的垃圾場:垃圾場最好不要作為居住用地。由於垃圾場垃圾長期堆積,產生的有毒氣體和細菌滲入地下,在上面建房對身體不好。如果壹定要作為宅基地建房,壹定要先清理消毒,把表層土挖出來丟棄,再填上新土。
5.填埋的廢井:填埋的廢井可能造成地下水滲漏,地基不穩,井挖得太深會造成地氣幹涸,廢井的濕氣或幹氣對家人健康有害。
農村自建房用地標準
1.農村自建房的用地標準不是按人均面積計算,而是按人均面積計算。《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農村村民實行壹戶壹宅制度。
2.農村宅基地配置標準為人均耕地低於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山區縣,每宗宅基地在200平方米以內。人均耕地1,000平方米的平原或山區縣,每戶宅基地在233平方米以內。
3.壩上地區每戶宅基地在467平方米以內,當地政府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上條規定的限額內規定農村宅基地的具體標準。
4.關於農村自建房的產權,要看房屋性質是國有還是集體,壹般在土地使用證上註明。
5.土地性質為國有的,可以自由轉讓,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如果土地是集體的,不能上市交易,但是可以在村組內部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