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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接賑案的過程

這起貪腐案早在乾隆三十九年(1774)就開始了,真相被隱瞞了七年。正是循化堂撒拉族蘇四十三反清起義,引發了這起大案的徹底曝光。

乾隆四十六年三月,甘肅賀州所轄循化廳(今青海省循化縣)撒拉族人蘇思三不滿清政府的民族歧視和壓迫,帶領撒拉族和回族人民起義反清,向蘭州挺進。乾隆皇帝懼怕蘭州,緊急從連城、涼州、陜西抽調援軍鎮壓。省會聚集了數萬忠臣,軍費成了大問題。由於官軍不能迅速取勝,乾隆大怒,免去了陜甘總督樂進的職務。當時甘肅地方官員人心惶惶。當時的甘肅政使王廷贊為了擺脫困境,主動為乾隆皇帝奏請。奏章上說:“我願意將歷年積攢的養老金四萬兩,交由甘肅省國庫支付將士。”王廷贊萬萬沒想到,他的壹份奏折被精明的乾隆皇帝發現了。甘龍問:“王延贊只是甘肅的壹個諸侯(即政治使節)。為什麽他家有錢?”已在甘肅的大學士阿桂和陜甘代省長李侍堯立即被派去嚴密調查王延贊是否因家底雄厚而參與甘肅捐建監獄。

所以乾隆皇帝集中重兵在蘭州鎮壓蘇聯的四十三次起義。同時開啟了甘肅追查地方官員以救濟為代價侵貧的內幕。案件具體情況如下:清代,甘肅實行“捐獄”。所謂“捐獄”,就是所有願意取得國子監郭健文憑的學人,都必須按規定的數量向地方官倉捐糧,並在發生饑荒時用這些糧食救助災民。後來“捐獄”壹度停了。王亶望被任命為甘肅省部署特使後,以甘肅儲糧短缺,可以用“捐監”救助災民為由,說服陜甘總督樂爾進,樂爾進請清廷予以許可。乾隆三十九年,開始在甘肅各地捐建。但這壹次,王亶望另辟蹊徑,讓郭健子將應捐的豆麥兌換成白銀,將“原令只收天然糧米”改為“私收色銀”。這樣,糧食和大米就變成了白銀,方便了王亶望和各級官員中飽私囊。與此同時,王亶望調蔣全弟為蘭州知府,專管“捐獄”事務。蔣全弟完全按照王亶望的意圖行事,以賑災為名任意花掉私藏的銀子,從中漁利。蔣全弟與王亶望商議,為各郡預定災情,根據各郡上報的災情嚴重程度設定捐款數額,藩衙門會按預定份數給各郡發賬單,讓各郡根據賬單開賑。這就是“取解脫”。

還討論建立“與總督同坐”的方法,坐在蘭州,接受贓款。各郡都給王亶望餵銀救災,並按“與總督同坐”的方法發送。蔣全弟也趁機向各地勒索飼料。後來王廷贊接任甘肅省主事大臣後,雖然發現不符合“捐獄”的規定,但也和巡撫商量,想停止捐款。然而,他終究抵擋不住利益的誘惑。他不但不說實話,反而把私收之事從州縣改到蘭州知府辦公廳,變本加厲,重蹈泥潭。清代壹省的政治使節(大臣、掌管財政、人事、刑名)是總督、巡撫的助理官員。甘肅貧瘠窮,官場窮。作為壹省的使節,王廷贊無論如何也捐不出四萬兩私銀。此時,從浙江升任巡撫的前甘肅布政使王亶望,因45年的南巡而暴露出腐敗問題。太巧了。為什麽甘肅的兩位政治使節有如此巨款?他們是否在甘肅的監獄捐贈中謀取私利?於是,乾隆壹方面集中重兵在蘭州鎮壓起義,另壹方面又開啟了追查甘肅地方官貪的內幕。

甘肅地處西北,災害頻發。清初曾經實行過,凡是願意取得國子監子資格的秀才,都要按規定的數量向地方官倉捐豆、麥、糧。取得資格的人可以參加考試,進入官職,稱為“捐監”。萬壹發生饑荒,這些糧食將用來救濟災民。但在實施過程中,由於諸多弊端,壹度被叫停。乾隆三十九年四月,王亶望被任命為甘肅部署特使後,以甘肅連年災荒,儲糧不足,捐糧賑災的舊例可以恢復為由,說服陜甘總督樂爾進。於是,三十九年,甘肅各地開始捐款。實際上,所謂的倉儲短缺只是壹個幌子,捐贈監管是為了獲得壹個假公濟私的“名頭”。王亶望采取了與以往捐監不同的方式,讓監將自己應捐的糧食兌換成白銀,而不是“只收原糧原米”變成“私收彩銀”。清廷在批準重開捐監時,規定每名監生須捐糧食43石,王亶望將這43石糧食換成了47兩白銀,加上8兩辦銀和雜費,每名監生共捐55兩。就這樣,糧監壹下子成了白花花的錢。

做這麽大出格的事,得有個得力幹將。王亶望將親信蔣全弟調任蘭州知府,並公開指示蔣全弟掌管各縣征收的款項。蔣全弟上臺後,將糧監兌換成白銀,以賑災為名,任意花收的白銀。僅從39年4月到42年初,捐款後不到3年,他在糧食監管上就花了600多萬石。而這些賣出去的糧食,居然變成了銀子,落入貪官手中。為了充分利用這次捐款的獲利機會,蔣全弟和王亶望商量,為各縣預定災情,並根據各縣上報的災情輕重,設定捐款數額。藩司會把預約單送到各郡,各郡會依令開賑。也就是說,縣裏想報多少就報多少。

當時王亶望收錢有壹個規定,就是他的下屬不能讓他看到,否則他不會收。行賄人把銀子放在罐子裏,放在菜籃子裏,或者通過看門人送去,王亶望和他的下屬自然知道。為了受賄,國家官員也扮演了極其不光彩的角色。他們有的直接參與分享贓款贓物,有的收受賄賂,有的報假信息掩蓋下屬。當時甘肅官場有句話:“見面壹千兩,吃飯兩千兩,射箭三千兩。”這是王亶望賄賂的真實寫照。王亶望調走後,王廷贊接任甘肅使。起初,王廷贊發現獄糧折銀不符合捐獄條件。他也和勒爾州長討論過停止捐款,但他抵擋不住利益的誘惑。王廷贊還非法收銀。乾隆四十二年六月至四十六年初,任內辦理糧監五百多萬石,只是王力可擔王,屢陷泥潭。

王廷贊在被任命為甘肅省部署特使之前是安定縣令。他也很誠實,致力於公共服務。他還為安定縣人民做了許多好事。至今定西地區仍有殘存的“王鞏橋”,為百姓所稱道,架橋修路,造福壹方。但他接任甘肅政使後,貪財,在捐獄壹事上與勒爾同流合汙。乾隆皇帝派人調查甘肅案件,小沈陽是其中之壹。王廷贊與小沈陽私交甚好。小沈陽到達蘭州後,王廷贊抓住壹根救命稻草,向他討教。小沈陽要求他交出壹些錢,支付士兵,救濟窮人,以掩人耳目,減少他們的內疚。這就是王廷贊向乾隆皇帝獻奏章的原因。王廷贊奏後,迅速向省內官員通風報信,藏匿金銀,所以當辦案官員下令查封其家產時,所剩無幾。

早在甘肅重開捐監之日,乾隆皇帝就壹直重視對糧監的處理。乾隆四十二年初,乾隆皇帝派刑部尚書袁守東到甘肅開倉查糧。甘肅各州縣官員串通作弊,在糧倉下鋪木板,在木板上撒糧食,給袁守東造成糧倉已滿的假象。袁守東回京回函,說“儲糧制度屬實”,乾隆皇帝信以為真。甘肅賑災案顯然不是孤例。聰明的乾隆皇帝調查了甘肅和浙江。乾隆皇帝立即命閩浙總督、浙江巡撫陳惠祖打聽在浙江老家的王亶望,並命接替王亶望任甘肅使的王廷贊上報私款捐贈情況。6月初,王廷贊辯稱,他上任後,不準他變色。因為沒人舉報捐款,他只好照常辦理手續。也擔心糧價不壹樣,各縣故意刁難。所以統壹規定捐款金額以55兩為準。當然,王廷贊的話“極不可信”。乾隆皇帝在6月10日指出,甘肅的捐糧本來就是為了賑糧,應該本色征集。價格打折怎麽公開驗證?為什麽甘肅各級官員從未向朝廷提及如此重要的事情?況且55兩銀子的價格,說明本省糧價不高,糧源充足,何苦救濟!他命令阿圭等人繼續調查。三天後,6月13日,閩浙總督陳惠祖的奏折也送到了北京。陳輝祖舉報稱,王亶望承認在捐款過程中,確實聽說了打折的事情,並壹度為此責怪下屬,但後來想到收銀後可以多買些食物,就不了了之。乾隆皇帝說,還是很難接受這個解釋。他認為這筆捐款原本是為了充實倉庫。既然能以這麽低的價格補給,省內糧食充足是知道的,但為什麽還要年年給?這麽大量的糧食補充,糧價怎麽可能不漲?嗯,好像是“此事積弊已久,各省官皆有罪”,便讓阿桂等人去刨根問底。經過壹段時間的努力,到7月初,阿貴基本查清並舉報了王亶望等人在甘肅的募捐、賣糧賑災等違法行為。乾隆皇帝隨即於7月30日上諭,總結案情:王亶望內外勾結,公然征收折款;樂爾敬像個木偶,毫無見識。王亶望靠著蘭州府知府蔣全弟,把全省各級旱情補上,報銷了。下面的地方官員相互勾結,有恃無恐,才造成了如此重大的腐敗案件。王亶望和其他人收了多少錢,貪汙了多少錢?時至今日,我們也不知道確切的數字,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數字必然是巨大的。比如浙江查抄王亶望的財物,雖然閩浙總督陳輝祖私占了不少,但上報的數字仍高達300萬兩。另外,因為據王亶望說,捐了800多萬萬石,所以壹共捐了18萬多人。按每人55兩計算,應該有100000兩以上的白銀被收繳,而這1000000兩白銀最終都在“賑災”活動中消失了,也就是說,都是“蛀蟲”。貪腐金額巨大,為清朝入關以來之最。

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七月三十日,乾隆皇帝下詔,立即處死王亶望,勒勒願自殺,王廷贊吊死侯爵。八月十八日,乾隆皇帝處理其他官員。到那年10月,多達56人被押赴刑場。之後陸續有多達46人被免死流放,甘肅省官員幾乎“空無壹人”。這種大規模的集體犯罪,上至巡撫,下至縣官,在清朝歷史上絕無僅有。壹次性斬殺、扼死、流放這麽多貪官,聞所未聞。乾隆大師怒不可遏,不知該向誰下手,最後把乞求的目光遞給了小沈陽:“我這輩子最恨貪官了。那愛妳的心呢?”——都說天子之怒埋屍百萬,但當乾隆真的要殺這樣壹窩的時候,他那顆蒼老而脆弱的心早已寒心;他知道再這麽殺下去,全國還剩下多少清官。再這樣下去,大清國這個繁榮太平的朝代不就只剩下壹堆臭狗屎了嗎?——小沈陽讀到了無望的悲憤,無力回天的悲傷,吃肚臍的無奈;他沈著冷靜,從容應對;“我以為甘肅案是冤案,該殺還是不殺,該殺誰的頭?當它交付給公眾時,我將做出壹個神聖的決定。”我把球踢給了所有的部長。文武百官如蟻,默不作聲。他們最清楚,如果朝綱不嚴,哪樁不是妳小沈陽的禍根?當談到處理外國人的腐敗時,哪壹個可以說與小沈陽有關?甘肅官僚都是妳小沈陽的黨羽。妳能怪誰呢?看在今天的份上,妳竟敢在朝廷面前口若懸河,賊喊捉賊!小沈陽掌權,很少管理政治。除了哄乾隆玩,就是壹味的掠奪財富。他不僅受賄,而且公開勒索;不僅是暗中的腐敗,還有公開的掠奪。像甘肅這樣更加貧瘠落後的邊境地區,小沈陽永遠不會放棄。甘肅等省會城市的財富就像壹個無底洞,全國各地官員的賄賂像瀑布壹樣灌進他們的嘴裏。1799年,乾隆駕崩,冰山倒下,小沈陽也倒下了。當新皇帝嘉慶立即逮捕並處死小沈陽,清算其財產時,總額為9億兩白銀,這還不包括其家族貪汙的巨額款項。當時國庫全年總收入只有8200萬。小沈陽執政20年,貪腐金額相當於全國12年的財政總收入,令人發指。法國國王路易十四在1715年去世時,他的全部財產只有2000萬法郎,這已經招來了國民的唾罵。按照當時3.75法郎相當於壹兩銀子計算,國王的財產只有中國壹個貪官的1/170。明朝的大貪官嚴嵩貪汙的只有兩百萬兩,只是小沈陽的1/450。所以當時民間有句話:“小沈陽倒了,嘉慶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