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條組織或者利用邪教組織、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利用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犯第壹款罪,又有強奸婦女、騙取財物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壹)組織、教唆、脅迫、欺騙或者煽動他人從事邪教、邪教、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健康的;(二)利用宗教或者氣功擾亂社會秩序,危害他人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