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開妳的翅膀,壹條自然形成的河流,發源於長沖口東北的流雲口,經大富街、嚴家閘、匡家佐,在葛家灣轉向東南,在何家壩向東流,經五星街、朱琳灣出漢川,境內長21km。它橫跨上下十三脊之間,形似壹只展翅的大鵬,故名“長河展翅”。歷史上,它是十三個堤防的主要排水渠道,降雨面積為56平方英裏。1973,漢川縣開挖三湖,連通運河,堵住了展翼的長河,迫使其改道出瑤塢臺,進入河漫灘。
發源於祥林湖的長崗河,是長龍口區下十三嶺的主要排水河流,長15km,寬25m,流量25m3/s,經三嶺流入河漫灘。蓮子湖蓮子湖位於綿陽縣沖口區曾臺鄉和漢川縣大研之間。兩縣各有壹半管轄權,分兩湖。大湖18.28平方公裏,小湖3.66平方公裏。五大湖呈蝴蝶狀。北面是大雁湖,東面是劉佳湖和幽湖;南望雅爾湖;西枕十三陵是壹個平靜的湖泊。湖底海拔22.5米,常年水位波動不大。水深超過1m。因其富含蓮子而得名。
西窯將湖分叉,因原湖西邊有窯,湖分叉而得名。總面積為13143畝。荸薺、艾草等野生植物生長茂盛,排水不暢。1972後疏浚河道,修建排水泵站,解決了漬水問題。長沖口地區在東晉安藝兮十三年(公爵年第417號)屬懷縣,北周屬撫州建興縣。隋大業三年(公元607年),屬綿陽郡。唐、五代、宋屬福州綿陽縣。袁屬綿陽玉山縣。明代綿陽高三有18個村,壹部分屬於茶村,壹部分屬於長沖口地區的窯頭村。清雍十二年(1734),全州共設五個鄉,長沖口屬於北部的陳宮鄉。民國初年屬泌陽縣,民國二十壹年(1932)屬泌陽縣二區。民國二十八年(1939),境內分為長流、匡麥、恩富、劉集、下岔、長灣、金達等鄉。1998年,軍隊占領全縣,鄉政府機構解體。在境內,水脈王嘴和胡家臺分別成立了維護會。民國三十四年(1945),日本投降後,境內設立長厝口鄉、恩邁鄉。
1949,綿陽縣民主政府成立。長沖口屬於綿陽三區,區政府駐下岔口。1950,區政府由下岔口遷至長沖口。該地區的土地改革開始了,區政府改名為區公所,是壹個縣機構。區下有鄉,設立鄉人民政府。
1952年,縣政府從第三區(長沖口)再設十壹區。1953,十壹區並入三區。1956元3號改為長沖口區。6月,撤銷長沖口區,改為長沖口指導組。12月底1957撤銷長沖口指導,恢復長沖口區。
1958 10撤銷長沖口區,成立長虹人民公社。1959年更名為長沖口區人民公社,轄六個行政區。
1961年6月,撤銷公社,恢復長沖口區,管理區改為人民公社。
1968年4月,長沖口“革命委員會”成立。1970年8月,恢復長沖口區。
1974、165438+10月,撤銷長沖口區,分別成立譚紅公社(駐地長沖口)、八灘公社(駐地北小猴子)、龔銘公社(駐地敦厚)。同年10月,龔銘和譚紅公社合並為譚紅公社;1977 10,八灘、譚紅公社合並為長沖口公社,駐地為長沖口。
1984年2月,撤銷長沖口公社,恢復長沖口區,駐地長沖口改為鄉(鎮)。1985區、鄉(鎮建制不變)。
2001年3月,原敦厚鄉、大富鎮、長沖口鎮合並為現在的長沖口鎮,總面積190平方公裏,64個行政村,人口13萬。剪紙
剪紙:剪紙是民間流行的手工藝品。藝術家剪出各種人物,草、蟲、花、鳥、禽、獸,自然風光精致。在喜慶的日子裏,人們總是喜歡用剪紙裝飾他們的房子,以美化環境,增加生活的樂趣。
刺繡
刺繡:民國時期,刺繡在這個地區的人們中廣泛流行。有些女子的繡花鞋、枕頭、窗簾,色彩斑斕,妙不可言。“文革”期間,人們很少關註刺繡技術。“文革”後,刺繡藝術在大福街、長沖口鎮、巖灣村等地得到復興,其產品在國內市場占據了壹定的地位,有的還進入了國際市場。永慶寺
永慶寺位於大福街北翼北岸,東西向。這是壹個寬敞的寺廟,高聳明亮的山脊,中空的龍檐,白色的寺廟墻壁和巨大的紫檀圓柱。從大富街遠遠望去,給人壹種莊嚴肅穆的感覺。入山門,燭火紅,香煙繚繞,鐘聲敲響,畫卷齊誦,別有意境。入口,四只大金剛,戴著頭盔和盔甲,分別怒目而視。他們有藍色的臉和腮。紅臉低眉,栩栩如生。再往前,就是永慶寺的中心——大雄寶殿。其中有三尊鍍金佛像,分別是卞氏牟尼、阿彌陀佛和藥師佛,蓋上寶蓋後更顯雄偉。這次坐在十八羅漢上,表情各異,降龍誘虎,動作各異。
伴隨形象而來的,是那些沒聽過,卻童心未泯的軼事。據說永慶寺原是背後西湖紅林旗胡鬥初的廳堂,是魯班壹夜之間遷到兩裏外的翼河北岸。也有說始祖菩薩是按照胡鬥初的形象塑造的;據說某年大旱,永慶寺設壇求雨,擡菩薩出山門曬太陽,法師上壇念經。轉眼間,天空陰雲密布,電閃雷鳴,大雨傾盆,莊稼得救了。卡羅爾說。這些奇聞雖然迷信,不可思議,但它們的廣泛流傳也說明了永慶寺在長沖口百姓心目中的地位。
永慶寺之所以影響深遠,主要是因為它歷史悠久。這座大寺建於明朝萬歷年間,名為新興寺。其主要建築如祠堂、觀音堂、玉皇展等,均為古代宮殿形式,屋頂、墻角高聳,紅墻黛瓦,古色古香。在大雄寶殿周圍的墻上,有佛教故事、珍禽異獸、荷花和草的圖案,這是明代繪畫的古樸風味。
隨著時間的推移,永清古寺已被徹底摧毀,但其宏偉的建築藝術將永遠不會被遺忘。飲食習俗
清末民國時期,天門農民以小麥、小米、面粉、大米為生。壹般農閑時,農民壹天兩頓,壹粥壹飯,吃蔬菜;農忙的時候,多是壹日三餐;在移栽和收割季節,增加了工作前的“過早”(早餐)和工作後的“夜宵”(晚餐)。集鎮居民主要吃米、面、雜糧、蔬菜,多為壹日三餐。建國後,城鄉居民都以大米為主食,也吃面粉和面條。遇災,提倡“瓜菜代”。
村民主要吃新鮮蔬菜,其次是豆制品,有時吃肉和魚。建國後,居民的飲食結構增加,吃肉更普遍了。市民和村民喜歡吃蒸蔬菜。魚、肉、菜、蘿蔔、芋頭、蓮藕、排骨都可以用粉蒸肉,其中以蒸牛肉、豬肉、菊花、蒸鱔魚最為鮮美。群眾中流傳著壹句話“吃肉不如喝湯”。平時喝湯改善生活或者招待客人都是尊重的。湯的種類很多,有雞湯、排骨湯、龍骨湯、雜骨頭湯、蹄花湯、心肺湯、牛肉湯等。大多加入湖蓮藕、粉條、海帶或蘿蔔,放入大砂鍋內,文火慢燉。其中雞湯、龍骨湯、排骨湯最好。20世紀70年代後,糖水如銀耳湯、蓮子湯和橘子花瓣湯開始流行。
自制鹹菜幹菜可以調節蔬菜和食物的余缺,經濟實用,自古以來家家必備。在冬季至日的開始,腌制的肉、腌制的魚和壹些香腸也被制作出來;榨菜(家菜)春季鹹菜;夏天曬豆瓣醬、麥醬;秋天腌制豆豉;冬天發黴,牛奶腐爛。蘿蔔、豆類、鷹嘴豆、刀豆、辣椒、生姜、油瓜、榨菜葉和塊莖等。,也可制成泡菜、醬菜、幹菜。在各種家常菜中,用早黃豆腌制的豆豉最具特色,已成為餐桌上的主食,也是饋贈親友的佳品。“麻辣巴巴”也是當地居民的家常菜。蓮藕、蘿蔔、茄子、冬瓜、南瓜、芋頭梗、豬肉、豬內臟都可以做成“辣椒巴”。方法是:洗凈,切碎,晾幹,與適量的胡椒、鹽和米粉混合,放入水缸或壇子中,密封保存。吃的時候,把炕拿出來煮,然後隨飯端上來。
地方風味食品很有特色。酒糟又叫水酒、富芝酒,是人見人愛、家家都會做的四季食品。春節期間,農民經常煮芝麻糖,制作芝麻葉、芝麻片、酥餅、香酥玉蘭花片、荷葉、餃子和麻花。汽巴是春節的好產品。農民大量使用,用蠟(月)水浸泡,大約三月以後味道不會變。
婚俗
清朝末年,所有的婚姻都遵循古代的六禮訂婚程序(收禮、問名、那吉、收禮、邀日、迎親)。壹般男女都是18到20歲左右,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結婚。第壹次結婚,他們會派媒人(月老)去溝通、打聽這門親事,男方同意後,再通知娘家。如果合適,三天後請媒人帶著錢、首飾、禮物或牛羊到女方家訂庚子生辰八字貼,稱為“百運”,女方家把衣服帽子等物品還給男方家作為“耿輝”,這是日本男女雙方為媒人舉辦的酒席。從現在開始,每周五(端陽),八月十五(臘月十五)送禮。結婚前,男方準備好衣服、首飾、禮物等,和媒人壹起去女方家確定婚期,俗稱“VIP”。婚禮前幾天,男方要在前壹天殺豬,提前六天準備婚宴、寫請柬、接待客人,婚禮當天設宴招待來客,並贈送禮物(用紅紙包好)表示祝賀。婚禮前壹天,男方必須準備八公斤的魚、肉、酒,以及女方需要的裝飾品、衣服,用壹個擡箱擡到女方家,俗稱“頂”,新娘的嫁妝陪女兒出嫁,富的最多五六十升(嫁妝的數量叫“擡”),窮的家裏只有壹個包袱。
結婚時,公婆必須由男方長輩壹輩家庭全體人員行動,紅旗招展,聲樂領唱,鑼鼓伴奏,鞭炮齊鳴,富人有轎子、官轎或大船,壹般窮人用小船、汽車接待。禮儀很簡單。結婚的人走後,新郎告訴家裏的祖宗,準備嫁給他。
準新娘到了新娘家,有條件的門戶準備酒席招待客人。新娘頭戴金色禮服,向父母辭行,進入轎子。親友們用鞭子迎接她,鑼鼓喧天,新娘的轎子到了男方家。新娘由金娘子攙扶下轎子,和男方(新郎)壹起進屋拜祭。婚禮結束後,新娘進入新房,和新郎壹起喝酒。親友宴後,有擾新房之風,俗稱“三日不認大小”。第二天,九個處女被邀請為新娘付錢。六碗菜下肚,新娘坐下換了衣服,拿著香紙進廚房拿著謀士。第三天,新娘在新郎的陪同下,用雞蛋茶感謝親朋好友,以示敬意,他們“送”錢。女人講三從四德,男人講三綱五常,壹起孝敬父母。婚後,周月的新婚丈夫為新娘省親準備禮物,俗稱“回門”,是舊式婚禮的輪廓。舊式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的是指腹為婚;甚至還有買賣婚姻,偷親,換親,近親結婚。早婚很普遍,有十二三歲就結婚的“小老公”,男女雙方都不能自己做主。少數官員和大商人娶三妻四妾。這種習俗類似於流行於潛江和綿陽(仙桃)的習俗。
到了民國時期,婚姻的事情發生了變化。新郎穿著長袍,戴著帽子,新娘穿著旗袍,其他壹切禮儀還是老樣子。
建國後,舉行新型婚禮,男女自由戀愛,自主結婚。1951年,國家頒布婚姻法,男女之間的婚姻受法律保護。父母不允許幹涉子女的婚姻。很多青年男女辦新式婚禮,不定期收彩禮,不辦酒席不浪費錢,由兩個人介紹認識。壹段時間後,男女雙方相處,按婚姻法規定的年齡,持有所在單位的介紹信。
婚禮在雙日或重大節日(元旦、春節、三八節、勞動節、國慶節)舉行,邀請親朋好友參加婚禮。婚禮簡單大方,壹些青年男女趁著婚期出去旅遊,這叫“旅遊結婚”,“祭拜”,“回墳”,“收彩禮”等舊的基本廢除,但是“訂婚”了,老百姓說:“結婚講排場,要求壹年比壹年高。60年代,糖果餅幹;70年代“三轉壹機”(手表、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80年代的電視機、洗衣機、電風扇;全自動洗衣機,數碼彩電,音響,三金(項鏈,耳環,戒指)和90年代的建築。
春節的習俗
現在春節在古代被稱為新年節。元旦起源於史前人類慶祝新年的日子。在古代,谷類作物只在壹個季節種植,古人說谷類作物成熟時為“年”,作物收獲時為大“年”。稍加引申,就被作為當年的名字。“年”的結束,恰逢“秋收冬儲”和“春耕夏雲”之間的農閑時節,所以又叫“壹祭”,今年的第壹天是新的壹年的開始。人們當然應該祈禱和慶祝新年,這是我們祖先的中國新年。根據古代文獻記載,我國的歷法在夏朝就已經存在,也就是說過年的習俗始於夏朝。古人今天慶祝春節,始於漢武帝頒布陽歷,將新年定在正月初壹,並代代相傳。
辛亥革命前的正月初壹叫新鄭,元旦,鄭丹,三原。把“過年”說成“過春節”,是現代的東西。辛亥革命後(1912),改為公歷年。因為壹年不能有兩個“年”,所以農歷正月初壹不再叫“年”,但是農歷新年是壹年中最大最隆重的節日,不能取消。因為是在“立春”前後,所以改名為春節,與公歷的元旦不同。1949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成立後,也采用了公歷,所以春節這個詞被繼承了下來。只有正月初壹與“立春”重合才是真正的春節,民間雲“百年難遇初春”。
清末民國時期,春節隆重,農歷(陰歷)正月初壹為春節。淩晨時分,傳統民俗是全家男女老少,穿上新衣,背著祭品,每人拿壹柱香出門,放鞭炮,向天鞠躬,祈求新年,稱為“出天方夜譚”,喊著:“開門發財”、“走好”、“財寶滾滾來”。進屋後點蠟燭,焚香,化紙,打下巴。先祭拜祖先的“神位”,再給家族長輩拜年。然後,坐著吃年糕,吃甜食,喝茶。天亮後,同村同民互拜年,祝他們恭喜發財,並稱之為“奔跑的歲月”。後來,給新的死者壹個“燃燒之吻”。在祖墳燒紙、鞭笞、祭拜。從壹開始就不能掃地、挑水、潑水以求好運,市場商戶停業三天。第三天燒了“門神紙”才能動水、動土、開門。
春節期間,有初壹拜祭父母,初二拜祭公公,初三拜祭叔叔伯伯,然後拜祭其他親朋好友的習俗。晚輩給長輩拜年,長輩要給孩子“壓歲錢”。親友請客,稱為“邀客”(或“春客”),同村同街敲鑼打鼓娛樂,稱為“打鼓過年”,還有打燈、演戲等娛樂活動。
新中國成立後,農歷正月初壹仍是春節,是民間盛大的傳統節日之壹。春節期間,迷信的風俗習慣逐漸被打破。初壹零點,街上、村裏鞭炮齊鳴,煙花沖天,迎接元朝統壹。天亮後,黨政機關和團體舉行“團拜”,然後向烈士家屬、英雄模範家庭、五保戶拜年。在農村,除了按傳統習慣給親戚朋友拜年外,許多村莊還組織采蓮船、獅子、龍燈等表演,給群眾拜年。春節期間,男女老少可以根據自己的口味,爭搶娛樂。如滑冰、舞蹈、球類運動(羽毛球、乒乓球、籃球等。)為青年男女,門球,老年人下棋,與孫子猜燈謎等活動。
元宵節
農歷正月十五是傳統的民間節日,元宵節也叫上元、元夕、元夜、元宵節、半月節。因為新年的第壹個滿月在農歷正月十五晚上升起,所以在古代被稱為元宵。
清末民國時期,元宵早餐作為壹種家庭團聚的慶祝方式,有的叫“湯圓”,有的叫“半月團”,也叫“團子”(以米粉為皮,以肉、豆制品、蔬菜為餡,俗稱“團圓”)。晚飯前,壹定要祭祖,放鞭炮。酒席豐盛如年夜飯。元宵節晚上,家家戶戶都過元宵節。壹群少年裝扮成男女,唱著采茶調或花歌,玩著獅子、龍燈、高蹺、花車、蚌類,張燈結彩,翩翩起舞。鞭炮聲經久不息,遊客遍布大街小巷,熱鬧非凡。還有女兒迎子姑(七姐妹)預測吉兇,拿著火把在田裏跑來跑去“趕走毛狗”,在花園裏點蠟燭,稱為“點蠶”、“掛高燈”辟邪。
燈會是元宵節的主要活動,所以也叫元宵節。在舊社會,大多是兩個姓的孩子,兩個村或者集鎮,或者是河兩岸的孩子爭搶燈籠,直到深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元宵節照常舉行,傳統食品“元宵”保留了它的地方風味。那些“請神”、“迎紫姨”、“趕狗”、“掛燈籠”、“養蠶”的活動,更是少之又少。夜間活動增加了新的內容。每個村莊都組織龍燈、獅子和蓮花船等表演。家家戶戶燈火通明,有的組織燃放煙花。壹時鼓樂齊鳴,鞭炮聲震耳欲聾,幹部群眾喜迎佳節,洋溢著團結歡樂和諧的熱鬧氣氛。
清明習俗
清明有兩個不同的概念範疇:壹個是節氣,壹個是節日。
清明作為節氣,是農歷二十四節氣之壹,屬於天文歷法範疇。時間從每年公歷4月5日左右太陽達到15時開始。《百歲百問》說:“此時萬物生長清凈明,故名清明”。意思是到了清明,氣候溫暖,草木茂盛,壹改冬天的寒黃景象。在農業生產中,他們在春天忙著犁地和播種。農業諺語說:“清明與谷雨相連,不要耽誤浸種和犁田。”
清明作為祭掃的內容,有禁火寒食和祭掃墳墓兩項。壹、禁火禁寒源於古代人對天上星辰的崇拜。第二,禁火禁冷食,是為了在古代刀耕火種的時代保護森林防火。
周代就有禁火寒食和祭墓兩種習俗,但當時沒有確定日期,禁火寒食與清明節關系不大。漢末蔡邕的《曹勤》將禁火的習俗與傳說中的焚屍節推(春秋時期晉國忠臣)聯系起來,但禁火的日期卻是5月5日。魏晉時期,清明節前壹天禁火禁寒。唐朝開元二十年(732年),唐玄宗正式下詔,將寒食、掃墓列入五禮。從此寒食、掃墓、清明合二為壹。
農歷三月(公歷4月4日、5日或6日),清明節是壹個“上墳祭祖”的節日。那天插綠柳供菜飯祭祖,清明節前三四天去祖墳,上墳,燒紙錢,上香,鞭笞,祭拜;以插浮錢或掛條幅的方式懸掛(俗稱“清明掛”),稱為“掛清”(悼念親人),也稱“上墳”。有新死者墳墓的“春新”日(立春後第五天)前必須有追悼會,有“新墳不社”的習俗。哪裏有壹族集中居住,哪裏就有“田慧”。這壹天,大家舉旗撐傘,前往祖地祭祀。之後,壹個家庭成員參加晚宴,這被稱為“吃清明節”。孩子們放風箏,如孫悟空、蜈蚣、蜻蜓、七星、六角、燈籠、飛蛾等風箏比賽。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不再是同壹個宗族集體舉行墓祭的習俗。上世紀50年代,農村進行了大規模的土地平整,大部分墳墓變成了良田。上世紀70年代,農村建了很多靈堂、亭子、骨灰存放處。80年代以後,越來越少的骨灰盒被放進靈堂和亭子裏。清明節,各機關團體前往烈士墓掃墓、敬獻花圈緬懷先烈,並默哀三分鐘表示哀悼。這壹天,學校帶領學生到烈士墓獻花、植樹,進行革命傳統教育,順便進行“春遊”。和過去壹樣,城鄉居民去祖墳祭掃,有燒香、化紙、鞭笞的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