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小果在那些日子裏是被綁架的,而不是被收養的。他的養父母和被收養的養父母不壹樣,甚至說他現在的養父母對他沒有任何善意。其實這種理解有失偏頗。養父母出於養老和臨終的目的,從人販子手中買下了郭珍。主觀目的是收養他們的兒子,養老送死,對他很好。在過去的24年裏,他壹直被當作自己人。對於註重養兒防老的家庭來說,各種情況的兒子都是拿自己戶口本的人,比自己的女兒還親。其實郭震的養父母真的讓他兩個沒有血緣關系的姐姐給他錢買這個買那個。
養父母真的把郭震當養子了。郭震是成年人了,24年了,他壹定知道養父母的恩情。壹旦認祖歸宗,回到原來的姓氏,比起老年喪子,對老人的傷害是很大的。郭真應該做好這方面的工作,不會刺激有恩於自己的養父母。也許過了百年養父母,他會考慮回原生家庭。
郭震的父母其實很開明,就是想認親,完成找兒子的願望,不管兒子認不認祖宗。其實這樣做是對的,因為在養父母家待了24年突然讓孩子回到壹個陌生的家庭也是壹種傷害。被拐的時候,郭震還不懂事。在熟悉的環境中生活了20多年,他已經默認養父母就是親生父母。這種情況下,他真的很難改變。有壹次,我知道老家有壹戶人家為了生兒子,把女兒給了孩子的姑姑家。這個女兒從來沒有靠近過親生父母的房子,也沒有那麽認同。即使她的生母死了,她也不在場。換句話說,向祖先懺悔需要情感和真誠的回報,這需要壹個過程。
如果郭震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就會打破原有的平靜。親生父母後來生了兩個兒子,父母也能接受這個兒子。他的兩個弟弟其實很難接受這個公認的哥哥。畢竟從小壹起長大,感情不會太深。郭震很遠,也許可以近壹點。壹旦他靠近,很容易帶來家庭矛盾。所以回親生父母家,本身就是壹件害人的事情。因為打破壹次過去的平靜對誰都沒有好處,郭震不願意,雙方父母和其他家人也不願意。而承認自己的血統,很可能會打破平衡,甚至導致矛盾。雖然壹切的發生都是有原因的,他因為拐賣失去了和親生父母壹起生活的機會,但最終還是在24年前被親生父母找到了。拐賣兒童的人應該受到嚴懲,這破壞了壹個家庭的和睦。郭震的養父母作為購買者,也有壹定的責任。但另壹方面,他用錢買了壹個孩子並沒有虐待,也沒有用來牟利。他的良心不需要受到如此多的譴責。錯在原來的生意,錯在對女生的極大偏愛。對於郭震,他們應該有壹種畸形的善良。這種恩情需要郭震回報,而不是傷害。
遭受拐賣後,他遇到了壹個把自己當成親生父母的養父母,二十多歲找到了親生父母。郭震還統計了更多的家長。希望能認親戚,給他帶來更多的親情,而不是麻煩。
郭找孩子的目的是什麽?不要,只要孩子開心快樂,就可以經常去看他,不是嗎?郭真必須回到他身邊,改名換姓。他們還是要面對現實,面對未來。
那邊有房有車,他留在河南,當然還有那邊的兒子。
他長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主張。我們應該尊重他的決定,不要把我們的想法強加給他。說閑話會傷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