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要明確老人摔倒後,孩子和老人需要承擔多少責任,這就涉及到雙方的責任比例問題。因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人,不會自己賠償。這壹塊的賠償需要他的監護人,也就是他的父母的賠償。老人有權要求賠償跌倒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醫藥費、住院夥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綜上所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和兒童不需要承擔責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應對未成年人造成的事故和賠償承擔責任。首先,他們必須負責醫療費用等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身傷害責任要求賠償對方遭受的合理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鑒於他是未成年人,父母承擔這部分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未滿十八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壹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造成他人損害的,以自己的財產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補償。
第壹千二百零壹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習、生活期間,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受到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責任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