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家裏丟了近3w,放在兩個不同的櫃子裏。家裏只有我老公,我和婆婆三個大人。警察來調查並掃描指紋。門鎖和窗戶上沒有劃痕,家裏也沒有翻動的痕跡。警察讓我們換鎖,說是熟人最有可能作案。半年前她借給男朋友2.8w。上個月他們分手,確定她拿不回錢(套現後不聊天報警也沒用)。
我老婆就是那種兩天要花10給家裏的人。她連提都沒提,脫口而出:“妳包裏沒錢。”當我發現我丟了錢的時候,她壹直在嘲笑我老公,活該。當時我沒看出她開心,但也不心疼。當時我並沒有懷疑她,因為她曾經讓我偷過她的存折(那東西有什麽用,我也拿不出來)。我氣了好幾個月,覺得不應該用這種心態懷疑身邊的人。這個月越想越不對勁。我沒有跟任何人說過這個想法,只是在這裏第壹次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