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的比熱容大,水吸熱,蒸發吸熱多,達不到手帕的燃點。手帕浸在酒精裏,然後點燃。自燃是指可燃物質在空氣中,在沒有外部火源作用的情況下,通過自身加熱或外部加熱而燃燒的現象。在規定的條件下,不需要任何輔助點火能量就可以達到可燃物質在最低點火溫度下的自燃溫度。
此處列出的點火能量或溫度與點火所需的暴露時間之間通常存在反比關系。強點火能量可以迅速點燃,弱點火源需要較長的暴露時間。強點火源也能直接引起爆燃。
擴展數據:
壹、不燃手帕的實驗過程
1.將兩份酒精和壹份水混合,將手帕浸泡在混合了水的酒精中。
2.把手帕從杯子裏拿出來,稍微擰壹下水,然後掛在鐵絲上。
3.用火柴點燃手帕,燒焦的手帕完好無損。
二、起火點
燃點是指能發生放熱反應的物質達到快速燃燒狀態的過程。
氣體、液體、固體可燃物與空氣共存,達到壹定溫度時,與火源接觸會自燃。火源撤除後,火能繼續燃燒的最低溫度稱為物質的燃點或燃點。
將可燃材料暴露於熱表面、電熱絲和輻射能中的小型點火源(如適度的電火花放電)可能會引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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