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意活人是最偉大的。就像我們的城市在發展,我們需要逝者做出壹點讓步。俗話說“玩在浙江杭州,死在福建泉州”,意思是泉州的殯葬非常發達。在下葬期間,從辦事的道士、和尚,到應邀吊唁的“男女孝順”,或者死者穿的壽衣,根據社會地位、子女情況,甚至算命先生選擇的各種時間,都是非常復雜的。我以前覺得這是對逝者的尊重。但是由於土地的稀缺和社會人文的發展,殯葬陋習已經改善了很多,最典型的就是變土葬為火葬。剛開始實行時,後人認為會破壞風水,阻止祖先重生。但通過科學教育,我們逐漸接受了“科學”、“衛生”、“不浪費後代資源”等觀念。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在以後的發展中,當人力資源和死人發生沖突的時候,我認為應該秉持先活下來的原則。只有這樣,我們才不會被壞習慣所禁錮,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具可持續性。
但是,說活著的人偉大,也不是絕對權威的。有些時候還是要尊重死者,確定死者是最大的。江西那壹帶,有成親成蔭的習俗。所謂陰婚有兩種,大陰婚是活人死人的婚禮,小陰婚是死人死人的婚禮。很多犯罪分子非法盜骨牟利,甚至殺害孤身壹人的女性,以賣屍為生。這些人最可恨,也許他們要養家糊口,也許他們也是親人的頂梁柱和英雄。但這壹切不應該建立在辱骨甚至犯罪的基礎上。從另壹個角度來說,這個行業之所以誕生,是因為死者家屬。很多死者家屬害怕親人孤獨,或者是風水不好。出於各種原因,他們想和死者結婚,說這樣對死者好。其實完全是自私的。因為我害怕我會想念妳,我必須打擾已經埋葬的死者。甚至對壹些非法渠道的骨頭視而不見,依然購買。生者的意誌和心情固然重要,但死者為大,真的不應該為所欲為。
還有壹種情況是侮辱性的。有些人因為各種原因,比如矛盾或者利益沖突,侮辱別人死去的親人或者說死者的壞話。其實我覺得不管死因是什麽,逝者已矣,人死如燈滅,就應該既往不咎。活著的人心裏只能懷念或者恐懼,我們真的不應該胡說八道。
?人類在不斷進化,社會在不斷發展。很多事情遠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斷。因為真理不是壹成不變的,任何真理都受到事實和歷史的限制。所以我們在爭論活人大還是死人大的時候,不應該壹棍子打死,而是需要根據不同的事實做出不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