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系的相關介紹:
關系是指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之間的相互關系。人際關系(交往)的本質是壹種特定的社會現象,壹般有以下幾個要素。
1,傳播的主動性:在傳播過程中,不是壹方主導另壹方,而是雙方都是活動的主體。也就是說,在人際交往過程中,每壹方都是壹個主動主體,不同的是其地位是主次分明的。
2.而處於次要地位的壹方,即使不是被動地接受信息,機械地做出反應,也有興趣去理解和分析對方的信息,並根據自己的要求給予反饋,調整自己的言行,達到信息交流的目的。交往的互惠性:雖然單個個體的各種活動可能與外界有密切的關系,但不能稱之為人際交往。
3.人際交往必須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個體之間的互動活動。壹方發出的信息會引起另壹方的心理和行為反應,進而成為新的信息作用於前者。交往的條件性:在人際交往中,首要條件是雙方使用的符號必須相同或相同,這是交往的必要條件。
4.它可以是語言符號,也可以是非語言符號。如果符號不同,可以開很多玩笑。比如,外國人與本國人交流時,壹定要使用相同或相互能理解的語言或其他符號,否則很容易造成失真和誤解。
5.溝通是人際關系中最重要的部分。它是人與人之間傳遞情感、態度、事實、信念和想法的過程。所以,好的溝通是指壹個雙向的溝通過程。不是妳在發表演講,對牛彈琴,或者讓對方唱獨角戲,而是用心去聽對方在說什麽。去了解對方在想什麽。對方是什麽感受?把妳的想法反饋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