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陳光調任山東諸城市市長時,不滿35歲。第二年,按照中央的統壹部署,諸城審計了150家市級獨立核算企業。結果是“災難性的”:150家企業中,103家虧損,43家資不抵債。當時諸城有18000人吃的是財政飯,但財政收入不到8000萬,幹部工資無法按時發放。按常規,諸城每年需要500萬的財政儲備,但壹分不剩。半死不活的國企,入不敷出的財政狀況,讓時任市長陳光如如坐針氈。“這個月發了工資,下個月還要安排支出。誰來出這筆錢?企業給我們的。企業生存不下去,要付出什麽?財政收支不能平衡,幹部職工拿不到工資。妳怎麽能當市長?所以妳壹定要想辦法!”陳光承認,諸城的改革是迫於企業和財務困難。
1992年4月,鄧小平南方談話後不久,陳光諸城市市長啟動國企改革,被廣泛傳播為“賣身”。從1992開始,陳光提出改革,諸城282家國有、集體企業全部改制,其中90%以上改為股份合作制,即企業凈資產出售給內部職工。15個月內,基本都“賣給”內部員工了。當時諸城轟動,山東轟動,全國轟動。壹夜成名,香港壹家媒體把“陳出賣”的帽子扣在他頭上。這壹改革引發廣泛爭議,直到國務院調查組給出結論。自此,國企改制在中國全面展開。陳光的嘗試開啟了中國國有企業現代化改革的征程。從某種意義上說,陳光是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先行者。
1996年2月,中央聯合調查組赴山東諸城處理“國企全部賣光”事件。最後的結論是:諸城的改革方向正確,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群眾滿意。壹個月後,朱镕基親自到了諸城,對諸城探索搞活多種形式小企業的做法給予了肯定。至此,被冠之以“陳賣國”的諸城市長陳如釋重負。
後來的實踐也證明,“出賣”成為諸城改革的轉折點。這個沒有港口、碼頭、鐵路、高速公路,自然條件惡劣的縣級市,在陳光實施改制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統計顯示,1996年諸城地區生產總值由1990增長到72億元。財政收入從8500萬元增加到3.2億元。
只談產權改革是不夠的。
由於諸城的國企改革“人人持股、同股同權”是國企職工的自願選擇,加上市政府也做好了社會保障等配套制度的改革,整個改革進展順利,用後來中央派出的調查組的話說,“方向正確,措施有力,效果顯著。”然而,當陳光把諸城改革的經驗復制到他在1997掌舵的菏澤市時,沒想到會有更多的麻煩和抱怨。事後看來,菏澤和諸城有很多不同之處。其中壹個很重要的背景是,以農業為主的菏澤是當時山東最窮的地級市,窮到企業員工都買不起國企的股份。因此,產權改革不得不轉變為“招商引資”——為那些市屬的小國企尋找新的“主人”,甚至白送。
也是在次年,經濟學家與國企收購方古就古入主科龍是否導致國有資產巨額流失展開激烈爭論。隨著顧經濟問題引發的司法介入,郎顧之爭演變為企業界與經濟學家關於國企改革的得失之爭。
中國國企產權改革的開創者陳光用自己的實踐證明,國企不進行產權改革是不可能的,但只談產權改革也是不可能的。產權改革的成功需要整個國家制度和社會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