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是現代才確立的,在每年農歷正月初壹。1912、孫中山先生宣布廢除舊歷,采用公歷。1914年,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頒布法令,規定每年農歷正月初壹為春節。在那之前,傳統上認為春天的開始是壹年的開始,更早的時候,冬天的至日也被認為是壹年的開始。
因此,立春應該是起點,因為立春在24個節氣中排名第壹,它標誌著春天的開始和新的壹年的到來。因此,立春不僅是壹個節氣,也是壹個節日。古代皇帝會在這壹天舉行祭祀活動,以使國家在新的壹年裏繁榮昌盛,人民平安。在農歷中,有許多像這樣的節氣和節日,如清明和冬季至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