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會問,古人是不是也有指紋識別系統?今天就告訴大家,早在很多年前,我國古人就已經掌握了這種黑科技,只是方法略有不同。
最早,指紋是用來看手相的。指紋也叫手印,因為每個人的指紋都不壹樣,甚至壹個人每個手指的指紋都不壹樣。分為鬥形、弓形、簸箕形,從出生後三四個月開始產生,六個月左右形成。由於指紋的重復率非常小,大約只有6543.8+05億分之壹,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此也被稱為“人類身份證”。比如我們現在的指紋解鎖,公安系統的指紋錄入,指紋溯源等等。
其實早在西周時期,我們的古人就已經發現了這個奇妙的地方。當然,那時候還沒有這麽發達的技術,也沒有應用到破案上。古人對指紋做了什麽?事實上,他們是“算命先生”。
最著名的是西漢女相士徐福。因為精通相面術,被漢高祖封為“明女侯”。知道女烈女在古人是非常難得的。根據《懷慶府誌》的記載,徐福還撰寫了《五官雜論》、《聽音》等有關面相的書籍,其中有關於指紋的描述。
戰國末至秦初,指紋開始被用於破案。
在先秦時期,指紋也承擔了保密工作。為了防止他人偷看,很多政府機關的機密文件上往往會加蓋相關人員的手印,並在封口處加蓋陶土印章。這樣,如果證件被盜,只需檢查指紋是否壹致即可。古人真有智慧!
從古至今,中國幾千年遺留下來的許多懸案和謎團都成了未解之謎,有的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定案。
1975年,湖北省雲夢睡虎地出土的戰國末期《雲夢秦簡》中,有壹張“閉診盜窟”簡,詳細記錄了依靠指紋破案的全過程。竹簡上記載的是壹起挖洞入室的盜竊案。“洞內外有膝、筆跡、膝、手六處”,這是犯罪分子在現場和洞中留下的證據。這是作為重要證據之壹的“筆跡”即指紋的最早記錄。
宋元時期,指紋除了征兵之外,還用於破案。秦朝以後,指紋被用來破案。到了唐代,在契據和遺囑中也使用了指紋,除了指紋,還出現了掌紋。說來話長,因為古人習慣用拇指按指紋,朱砂是用來按指紋的特殊材料。這種朱砂風幹後幾千年也不會消失。
這對犯罪分子來說確實不是什麽好消息,所以有的犯罪分子在指紋比對之前就把大拇指切掉了,所以沒有證據。這就是為什麽政府規定用手掌或者腳掌來抽簽,斷了罪犯的後路。
到了唐代,賈還提出用指紋來鑒別人的身份,這確實具有超前的思想。
北宋時,袁江靠指紋幫周母子找回了田地。南宋時期,被譽為“古代十大公案大師”的宋詞將指紋發揮到了極致。
1235年,宋慈開創了法醫鑒定學,因為他也被稱為世界法醫學鼻祖。最著名的是他寫的《冤假錯案集》,裏面有很多通過采集指紋破案的例子。
根據Skip Book,指紋也用於古代征兵。這本書詳細記錄了士兵的姓名、年齡、家庭住址,當然還有指紋,詳細記錄了指紋的識別方法。
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指紋的錄入既方便了人口管理,又避免了冒名頂替。所以到了南宋時期,已經建立了比較成熟的“指紋庫”,也有專門的人員負責管理。
現在罪犯沒什麽好隱瞞的,除非他沒有指紋,壹旦留下指紋,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也要被關起來。另外,在古代,沒有普通的證件是去不了任何地方的。
結論裏說了這麽多,終於知道古人為什麽要用指紋了。這不是沒有意義的。而且用指紋打賭還有壹個重要的問題,因為古代的讀書人大多都是家境富裕,普通人讀不起書。所以我根本不識字,所以簽字簽字的時候也不會寫名字。我該怎麽辦?指紋會派上用場。黑白配指紋,那是定局。
直到現在,指紋在很多方面都有應用,比如簽合同,指紋識別的技術也越來越先進,包括手機,智能鎖等等。現在也發展到人臉識別,我們在古人大智慧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創新,傳承中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