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板橋雲峰醫院醫療糾紛案關於高翠萍醫療糾紛案,請神。
天下奇聞——生下胸骨肋骨骨折的孩子,受害者家屬被醫院起訴2011-07-04 20:17(分類:默認分類)天下奇聞——生下10歲孩子跪拜母親——媽媽,妳的死是不義的。生孩子胸骨肋骨骨折,死者家屬。我是雲南省宣威市板橋尖山村民周開誌。現以誠摯沈痛的心情,向您真實講述我妻子高翠萍在雲南省宣威市雲峰醫院分娩死亡,以及曲靖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以下簡稱醫療鑒定委員會)在鑒定前後醫院違反診療規範、鑒定程序不合理、違背事實的情況。我期待妳的支持和幫助。2011 65438+10月6日,妻子高翠萍滿懷期待地來到宣威雲峰醫院產科。醫生檢查後說血壓偏高,其他壹切正常,讓我們辦理入院手續。醫院沒有開展肝腎功能基礎檢查和尿檢(衡量妊高征嚴重程度的指標)。65438年6月7日,醫生給高翠萍使用引產藥物,其腹部強烈疼痛(1-2分鐘壹次,每次疼痛持續30秒以上)65438.000366666636 10月8日,該院產科主任徐瓊娥在患者及其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強宮縮藥(米索前列醇片)放入患者陰道,並加入了常用的流產藥物10月8日22時40分左右,產房醫生將高翠萍家屬叫進產房求助。我們沖進去,照醫生說的做了。我們的手無力地下垂,我們覺得情況不對。我們向醫生詢問了高翠萍的病情,但醫院裏沒有人告訴我們真相。只有醫生大聲要求高翠萍使勁生。65438年10月8日22時55分,高翠萍自然產下壹名女嬰。出生時嬰兒重度窒息,轉入兒科搶救。高翠萍大出血,我們被醫生趕出了產房。逝者已矣,凡事都有可取之處和細節。我們不是強求的人,不辨是非的人。我們家屬就是想知道高翠萍的死因。但是,從高翠萍死亡至今,我們還沒有聽到醫院有任何誠懇的解釋,也沒有看到或聽到醫院決策領導(醫院董事長)的臉色和處理意見。考慮到2010年,很多無辜的病人在醫院死亡(由於醫院的診療失誤)。醫院處理前幾件事態度很差,不守誠信,老是騙來騙去,軟硬結合。黑勢力威脅鎮壓後,強行將患者家屬驅逐出醫院,依仗形勢欺淩弱勢群體。我們相信政府和國家的相關管理機構會為人民做出決定,所以申請屍檢和醫療事故鑒定。屍檢後才知道,高翠萍胸骨(第三根肋骨處平)斷裂,三根肋骨斷裂(第二、三、四根肋骨斷裂),子宮有兩個大裂口(屍檢報告),長度分別為6 ㎝× 7和4㎝×6㎝。醫院聲稱這是正常現象。在等待其余屍檢報告期間,親屬不忍心壹拖再拖,多次與醫院交涉。該院黃院長和崔副院長轉達了其董事長的意見(高翠萍去世後家屬壹直沒見過他,其姐姐也是在醫院分娩後失血過多死亡),醫院願意先行支付高翠萍家屬6萬元安葬費,其余的以後再談。考慮到死者的情況,我們采納了醫院的建議,將他運回。醫院要求預付3萬元安葬費,等屍體運回後再收余款。沒想到醫院作弊,屍體運回後醫院拒絕支付余款,並告訴我們嬰兒情況危急,需要轉上級醫院治療。考慮到嬰兒剛出生時情況危急,生命受到嚴重威脅。通過他母親的情況,我們認為醫院的醫療質量極差,非常願意把孩子轉到更高壹級的醫院治療。我們沒有想到,在沒有平臺和誠意的談判之後,我和我的家人忍痛處理了高翠萍的葬禮。考慮到孩子出生時重度窒息,反復抽搐,為了減輕孩子的後遺癥(孩子的最佳治療時間為0-6個月),我們要求將孩子轉院到醫療條件較好的醫院,並多次向醫院和市衛生局監督科提出口頭和書面轉院申請。我們不期待賠償的多少,只希望孩子能得到及時的治療,減輕後遺癥,讓孩子以後能勉強生活自理。2011年3月2日,醫院通知我們協商孩子轉院事宜。我們按時赴約後,發現醫院又設了壹個騙局:宣威市衛生局壹名副局長、板橋派出所所長、村委會領導已被請到醫院,並安排錄像,向患者家屬作證醫療反應。然而,醫院突然向我們公布了屍檢結果:患者死於肺羊水栓塞,並表示羊水栓塞是壹種無可救藥的疾病。都說人無完人,每個人都會有缺點或不足。我們只希望大家坦誠相待。既然醫院發生了意外,就應該和普通人壹樣,遵循事情圓滿解決的原則,抱著虔誠的心態,積極尋求談判處理的方法,以此來安慰死者,撫慰傷者流血的心。高翠萍不是自然死亡,而是在醫院產科治療,不讓孩子出現重度窒息、反復驚厥、重度缺氧缺血性腦病、顱內出血。然而,醫院依靠其權力來制造聲勢,威懾弱勢群體。對屍檢結果斷章取義,對診療過程只字不提,企圖推卸責任。我們相信天理昭然,天理自有。希望通過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給我們壹個公道,壹個交代。然而,更令人驚訝的是,評估結果並不確定。4月6日,我們突然收到宣威市法院的傳票,醫院起訴至法院:要求高翠萍家屬賠償醫院墊付的喪葬費3萬元,並承擔訴訟費。真的是惡人先告狀,不道德,不人道!但我們相信,醫學會將依法做出獨立、客觀、公正的鑒定,將肇事者的罪行壹壹揭露,讓他們改正錯誤,減少或避免其余家庭步我們的後塵。然而,當我們收到鑒定報告的時候,我們的心情再次跌入谷底,不是因為我們的期望太高,而是因為現實真的很殘酷,很現實。醫學會報告:羊水栓塞患者死因明確。宣威市雲峰醫院在為高翠萍患者待產、分娩、搶救過程中,未發現違法和過失診療行為,但檢查和記錄不足。肺羊水栓塞是壹種嚴重的產科並發癥,臨床表現多樣,可導致患者死亡。醫生很難預見和預防,與醫生的檢查和記錄不到位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條,本案屬於:不屬於醫療事故。這是壹份極其令人沮喪甚至窒息的鑒定報告。我們想問:1。死因是怎麽明確的?這個死因的依據從何而來?如果把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的病理檢查結果作為死因,為什麽只提第壹個原因:肺羊水栓塞,而不提第二個原因:子宮下段子宮內膜面不全破裂?“檢查不充分”本身就是違反法律法規的醫療過失,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過失負責。為什麽高翠萍死在雲峰醫院,她的孩子重度窒息、重度缺氧缺血性腦病、顱內出血與醫院無關?2.高翠萍的子宮為什麽會有這麽大兩個淚痕?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的《婦產科》(全國高等醫學教材第七版)中子宮破裂的原因有:①梗阻性難產;②恐懼子宮;③宮縮用藥不當;④產科手術損傷(210-211頁)。高翠萍子宮破裂是上述原因之壹還是幾種原因?為什麽醫院和鑒定機構對高翠萍子宮破裂這壹嚴重問題避而不談?3.高翠萍為什麽會羊水栓塞?羊水栓塞是由汙染的羊水中的有形物質(胎毛、角化上皮、胎脂、胎糞)進入母體血液循環而引起的。羊膜腔內壓力增加(宮縮過度)、胎膜破裂、宮頸或子宮體損傷處靜脈或血竇開放是導致羊水栓塞的基本條件(第208頁)。是否可以認為醫院引產藥物使用不當導致子宮收縮過度,子宮破裂導致羊水栓塞?醫院真的不負責嗎?4.醫院應該如何搶救失血病人?高翠萍大出血,陰道出血3000毫升。65438年10月9日00:00無心跳呼吸(病歷)。據醫書記載,高翠萍82㎏,血應該在5800-6500ml左右。高翠萍會沒有心跳嗎?到65438年10月9日零時,醫院只開了壹組靜脈,復水1000 ml。這是為了救病人嗎?並且65438年10月9日00:30醫院告訴我們,高翠萍陰道大量出血,需要輸血,醫院的血量很少。他們已經向宣威市人民醫院和宣威市中醫院借了血,高翠萍可能需要切除子宮。這是什麽醫院,沒有任何醫術的家屬參與搶救病人,危重病人等待血液搶救為死者摘除子宮救命?這真是壹個世界奇跡。5.子宮破裂羊水栓塞怎麽治療?子宮破裂、羊水栓塞的產科處理是迅速開放多組靜脈通道,擴容、補水、輸血、補充凝血因子,切斷子宮切除術後的出血源。醫院的措施是什麽?6.如何進行心肺復蘇?國家專業醫師考試標準:心肺復蘇按壓位置在胸骨中下段交界處1/3或劍突上方2.5-5㎝的中線,與第5-7肋平行。為什麽高翠萍第三根肋骨胸骨骨折,第二、三、四根肋骨骨折?這完全是醫生沒有掌握心肺復蘇基本技能,行為粗暴,復蘇部位不正確的證據。考核天平傾斜了。鑒定書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條:“參加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雙方人數不得超過3人。”2011 4月27日下午兩點半召開鑒定會時,有三位患者進行了陳述,但醫院負責人是副院長崔茂燦。為什麽醫學鑒定機構公然讓多壹個人進醫院?2.《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醫學會應當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7日前,將鑒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雙方應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鑒定。”患者於4月27日淩晨0: 00電話通知1165438,需於當天下午2: 30前從宣威前往曲靖參加鑒定會。但醫院在4月22日接到了醫學會的通知。3.在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診療總結”中提到“靜脈註射米索前列醇20mg”在醫院復印給我們的病歷中是不存在的。國家藥典裏沒有這種藥。4.“鑒定書”和“患者提供的相關材料”上寫著“曲靖公安科技鑒定書1”,但患者壹直沒有提供這份材料。5.鑒定書上的“委托事項”寫著①“委托曲靖醫學會201,2065 438+0”;②鑒定過程說明寫著:“2010年3月22日收到曲靖市……”;③上面還寫著:“2010年4月22日,召開通知……”發給了雙方。其實高翠萍在2010還活得好好的。6.鑒定書第六項“診療總結”寫著“昆明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結論:1。肺羊水栓塞;2.子宮下段子宮內膜不完全破裂。”第八份《分析意見書》中的屍檢結論:因肺羊水栓塞死亡。以上內容有兩個問題:①。高翠萍產後短時間內死亡子宮內膜破裂是怎麽回事?②子宮內膜和子宮內膜表面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為什麽醫療機構故意把子宮內膜表面破裂改成子宮內膜破裂?如果把子宮比作壹個房間,子宮內膜表面就相當於墻壁,子宮內膜只相當於墻上的仿瓷。房間墻壁主體結構損壞和墻壁仿瓷損壞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墻壁損壞和墻壁仿瓷損壞的後果肯定是不壹樣的。希望正義之士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主持正義。逝者已矣,不可挽回。只希望醫院能承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起責任,彌補錯誤,讓孩子得到應有的治療,告慰母親。同時希望輿論的力量能夠監督醫院加強管理,讓醫院真正肩負起救死扶傷的神聖使命,發展自己,造福人民。我們永遠相信國家有關機關會主持正義,為我們主持公道。敬禮!死者丈夫:周開枝2011 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