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喜歡後媽的女兒怎麽辦?妳喜歡她。她喜歡妳嗎?如果她不喜歡妳,這段感情壹定要克制,但是如果是兩情相悅,我們可以在壹起。
沒有血緣關系,只要雙方願意,父親和繼母同意,完全可以結婚。不僅沒有輿論,還能讓家庭更加團結和諧。
所以,對於感情的事情壹定要勇敢,不要著急!
第二,後媽的女兒能不能嫁1。從法律角度來說,沒有問題。民法典只要求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患有禁止結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結婚。
2.但從角度來看,還是不合適的。畢竟是在同壹個屋檐下長大的兄弟姐妹,有點尷尬,不好稱呼。
3.周圍人會把它當成經典案例來傳播,可能對家庭對外交往不利。
總之不是特別合適。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了解前因後果和可能的後果。在壹起也沒什麽。
第三,是應該繼續還是放棄和繼母的女兒談戀愛,因為妳爸爸和妳繼母結婚了。這樣,妳們就是親戚或者兄弟姐妹了。如果通過了世俗的考驗,就可以相愛了。就看妳的愛人能不能承受這些壓力了。堅持就會勝利,但是這條路太難了。如果不是為了愛情,我建議妳還是放棄吧,不要出於沖動去做這些不合理的事情,以免失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