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基金管理制度的激勵機制出了問題,扭曲了基金公司的行為。和大家熟悉的信息不對稱壹樣,這是信息經濟學中眾所周知的激勵不相容。歸根結底,基金公司在兼顧投資者收益最大化的同時,未能實現自身收益最大化。
在這個過程中,投資者正應了“我是魚,我是魚”這句老話,很容易被基金公司“雙重剝削”:管理不好就要收費。激勵機制的缺陷造成了基金公司更多的關註自身規模,而忽略了盈利能力。顯然,這時候就需要將基金管理費的提取與基金業績掛鉤。
正如學者王連洲所說,可以允許業績好的擴大規模,甚至增加管理費;對於業績不好的,要嚴格限制規模擴張,降低甚至取消管理費。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多勞多得”。遊戲規則的改變,往往會讓遊戲的結果與之前大相徑庭,激勵的不適應也可以從根本上改變。理論經濟學中激勵理論的興起其實也是這樣的現實推動的,未來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很可能會落到這壹家,這只是題外話。
當然,基金公司業績下滑的原因很多,比如結構調整也是壹個很重要的原因。但絕不能對資金運用規模“過度”的現象視而不見。我們可以認為,努力消除這種現象不僅是完善基金制度的需要,也是基金長遠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