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手術的風險,趕上了,只能說這就是命。我也是醫生,父親手術後肺部感染未能痊愈,但我能理解這是病人身體狀況不好,畢竟上了年紀。正確面對,積極配合治療。希望老人能度過這壹關。[祈禱]
如果真的用這個解釋,醫院真的有責任。但不壹定是醫療事故。有問題可以建議通過醫調委解決。
這個很難識別。手術本身就有風險。疾病本身是有風險的,年齡也是有風險的。存在的風險太多,醫生很難挽救生命,也很難造成意外。手術前簽的那些通知,沒有法律意義,只是通知和同意書,與是否造成醫療事故、誰負責無關。但請理性看待。現在醫療趨勢本身就不好。
不是專業人士,回答這個問題很容易,但是很難分析原因。即使是專業人士,手術條件也是不壹樣的,這是壹個變化的過程。任何情況都有可能,而且是壹個變量的存在。這種情況需要權威的醫療部門進行專業的分析才能得出結論。
作為壹個普通人,我們對醫學知識知之甚少,這使得我們和醫療機構在專業性上有很大的不同,幾乎沒有可比性。每個患者在手術前都要保持血壓達標,身體無炎癥,壹系列指標都要達到手術標準才能手術,這幾乎是不可能的。這就是醫學的嚴謹性,而且手術前相關醫護人員要對手術進行說明,手術是危險的,不可預知的,患者直系親屬要在手術通知單上簽字。這些都是必要的手術,沒有這些程序手術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手術前,妳媽身體指標合格,妳也簽了手術通知單。術中體征無異常。在ICU觀察了48小時,也就是48小時內,操作者出現異常,經搶救保住了生命,但失去了意識。壹方面說明術後48小時在ICU觀察是科學的、必要的,另壹方面也說明術後可能存在身體異常,只是個體。
至於是不是醫療事故,需要醫療鑒定機構來處理。
真的很難回答。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如果我們是醫生,能保證每壹次手術成功嗎?病人術後都沒有後遺癥?如果是,修理工不就和修理工壹樣了嗎?換個零件就能照常跑?畢竟醫學有太多未知領域。有時候就是運氣。如果所有的投訴都能解決問題,那以後就沒人給這個醫生打工了。
這個基本很難。任何壹個病人在做手術前都會讓家屬簽壹堆東西。意味著患者家屬將承擔很大壹部分術後後果。妳應該認為存在醫療事故。妳得先質疑醫院。醫院自查,他能給自己責任嗎?妳還是不承認,那就得去醫院了。那樣的話,妳應該請專業的鑒定機構對手術過程和用藥進行鑒定,是否有錯誤。醫療行業很特殊。這個鑒定很難。還有就是患者自身的承受能力。折騰來折騰去,我覺得對妳和病人都不好。
植物人狀態的成因是什麽?有些病例是疾病發展的結果,或者是術後並發癥,也可能確實是醫療事故造成的。這需要詳細分析病歷,了解病情,綜合判斷。然而,有壹點是肯定的。目前植物人狀態對患者和家屬的危害很大。
作為家庭成員,母親不可能全程觀看和監控手術。由於醫學知識的限制,無法判斷是患者自身的問題還是醫生的失誤。而且手術前,醫院會讓患者家屬簽訂手術風險合同,告知可能存在的風險和意想不到的結果。由於家屬急於治病,無法壹壹了解所有條款,往往會馬上簽字手術。通常,許多意想不到的結果已經在這些文章的可接受範圍內。因此,單純依靠家屬申請和判斷醫療事故,很難達成既定事實。醫患之間,決定“生殺大權”的是醫生,有時候家屬只能服從和接受壹切事實。這是很多人的無奈,只能默默接受!
我母親腦部有腫瘤。環湖醫院開顱手術後,她偏氣割。現在她聽不見了。她需要長時間臥床,站著躺著。這要花費幾十萬美元。我也沒去醫院,因為手術前簽了字。不知道有沒有必要從醫院得到壹些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