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批復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銷蒼南縣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原龍港鎮行政區域為龍港市行政區域,市政府駐地為鎮前路195號。
新龍崗市直屬浙江省管轄,由溫州市管理。這也意味著“溫州-蒼南縣-龍港鎮”三級體系將簡稱為“溫州-龍港市”。很多政策體系研究專家認為“這是好事”,龍崗升級後可以更加自主有效地配置資源。
《行政區劃管理條例》第二條行政區劃管理應當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頂層規劃。行政區劃要保持總體穩定,必須變動時,要本著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原則。
有利於行政管理、民族團結和國防鞏固的原則,堅持與國家發展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註重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促進城鄉發展壹體化、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方針,制定變更方案並逐級上報審批。行政區劃的重大調整應及時向黨中央報告。
第壹個向中央建議龍崗撤鎮設市的人是陳,他在龍崗成立初期擔任黨委書記。1980年代,他領導龍崗第壹輪城市化改革,號召農民集資建城。龍崗被稱為“中國農民小鎮”,指的是農民自發集資建設的城市。獨特的城市化道路,壹度讓龍崗聲名鵲起,成為改革名城。
1980年底,已經卸任鎮黨委書記的陳向上級提交了壹份方案。他認為龍崗應該和壹江之隔的鰲江合並,組成三江市。很多去龍崗考察的專家和他討論,“溫州離福建560多公裏,卻沒有大規模的城市,因為沒有中心城市,經濟落後。”未來這裏肯定會崛起幾個城市,龍崗最有潛力成為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