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周口市人民政府關於土地補償安置的公告》。
1.征地範圍:1號地塊:港總40路以東、周巷路以南;宗地2:高鐵大道西側、周巷路北側;3號地塊:祁連山路(原崗二路)以西、渭河路(崗橫五路)以南;宗地4:港總四路以東、港總五路以西、港恒四路以北;5號地塊:周巷路以南、高鐵大道(原港三路)以東。
二、土地征收現狀:宗地1:擬征收李埠口鄉王樓村委會集體土地9.8274公頃,其中耕地9.5694公頃,農村公路0.2580公頃;宗地2:擬征收李埠口鄉元寨村委會集體土地7.0939公頃,其中耕地6.6818公頃,農村公路0.4121公頃;宗地3:擬征收李埠口鄉王保初樓、小洋樓村委會集體土地1.5520公頃,其中王保初樓村委會集體耕地0.885438+0公頃;小洋樓集體耕地0.6839公頃;宗地4:擬征收李埠口鄉李埠口村委會、莊媛村委會集體土地4.7678公頃,其中李埠口村委會集體耕地0.6986公頃,莊媛村委會集體耕地4.0692公頃;宗地5:擬征收李埠口鄉甘莊村委會集體土地1.7265公頃,其中耕地1.5596公頃,農村公路0.0853公頃,村土地0.0816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