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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命運的相關理論

治黃河與無所事事的老人:妳要重要,我要詳細。

史書記載,李斯“向荀卿學習帝王之術”。所謂帝王之學,就是道德之論,這也是君主南來之術。這就是道家的精髓,即如韓誌所言,“道者因史而流,而錄古今成敗之道,而後知堅守基本,律己、謙和、自持,此君子也,南中之術也。”

荀子的“道論”重在“君道”。所以他的作品有《知望》、《王霸》、《君道》,都是講帝王之術、無為之道,帶有鮮明的黃舊色彩。黃老的“不作為”,主要是因為在法治下,蝦兵蟹將各有所為,構成上層統治者。簡而言之,君主無為,大臣有所為[1]。在統治方法上,強調的是追名逐利的責任,任用沒有智慧的人,也就是荀子所說的“君要詳,臣要詳。”荀子的“無為”思想正是從黃老的學習中吸收而來的。《細致》篇說:“天無聲人推高,地無聲人推厚,民不言四時,夫大有關系,連其誠者德也。哎,不過,據說不給就不生氣。”這是萬物皆因自然無為而成的道理,和孔子壹樣,源於老子的思想。所以,人類必須效法天,實行無為而治——天子垂而治,* * *就在其南。所以俗話說“前朝舜治天下,諸事無信。在危機中,它充滿榮耀;養壹點是光榮的,不為人知的。所以陶靜說,“人心危,道心微。”危險的機會只有紳士才知道。”(《揭幕》)《大綱》也說:“大道知人,臣知總督。所以舜治天下,並不是讓壹切都發生。"

在上面兩句語錄中,荀子贊揚了虞舜無為而治的成就。但特別值得註意的是他在《揭秘》壹文中所說的:“當妳身處險境時,妳會充滿榮光;養育壹個微小的,光榮的,不為人知的。”這裏所謂的“壹”指的是“君道”。也就是“君之術南”,也就是君主控制人民的方式。但在使用時,它有“危險”和“輕微”兩個方面。所謂“危”,就是主權權力至上,無上權力不加,所以不敢欺負,所以尊重我,尊我。所以,“在危機中,充滿了榮耀。”所謂“微”,是指君主控制臣民的方法,周而復始,由深而精,由隱而隱,使臣民盡智守職而不能出軌,使尊臣的效果是自甘自覺的,所以說:“養壹個微,榮焉知非福。”可見,“君道”的這兩個方面,壹方面叫高不可攀,尊君顯法,開放顯著,應知;另壹方面,那叫深不可測,妳的內心是微妙而隱秘的。它是隱藏的,不能被人知道。荀子的治術,其實就是黃老的治術。黃帝四經說:“不知如何為王,不為天下之王。”有趣的是,荀子引用了陶靜“人心之危極微”的話作為佐證。雖然陶靜已經失傳,無法閱讀,但毫無疑問,這本書顯然屬於黃老的作品。

荀子不僅認為無為是最好的政治,妳主要實現這個目標。最重要的是要“君子要詳”,任用沒有智慧的人,這樣妳才能“* * *在南”。所謂“君宜詳”,就是君主在治國時,要把握大事、要事、要事、要事、要事。而其他具體和眾多的事務由部長處理。荀子曰:“知主重要,暗主詳。主詳,主詳。”(《王霸》)這樣才能“遇事有所貢獻”,享受無為而治的樂趣。這是“夫百語有根,千言有要,千言有和”的理論運用...夫不正者,誰能治此《黃帝四經十六經》中。

另壹方面,“君臣當體貼入微”的含義是君臣當智而不智。選好人,用好人,充分發揮全體中隊長的智慧,齊心協力做好各自的工作。荀子深知這壹點,所以說:“民為師,官為能。”:.....論以德使能,以官落實者,聖王之道也是儒家思想守護之地。”(《王霸》)君道篇說:“所以,明師為己者焦慮,暗師為勢者焦慮。急則治國,急則揚名立萬。妳可以在上為王,下為霸;不趕緊把人弄來,就麻煩了,國家就亂了,工作就毀了,社會就危險了。“《提綱》篇也說:“主知人,臣為總督。所以舜治天下,並不是讓壹切都發生。"

最重要的是,君主不要無所不用其極,自給自足,謙虛自持,隱藏自己的智慧,發揮群體的智慧,廣泛選拔人才,分工負責,各司其職,達到像虞舜壹樣無為而治的目的。荀子的學說完全來源於黃老的研究。《黃帝四經》、《法經》、《六分》說:“治天下者,輕於郡國,重於士子,故國重而身安;賤財貴智,所以能掙錢,賤身貴,所以能做。”《四度經》也說:“士不失其所,而能盡其所能,去私而公,人可鑒之。”

後來沈導發展了這壹理論,總結為:“君臣之道,臣與萬物無關,臣樂而勤。我盡我所能做到最好,但妳與此無關。故事沒有治愈的方法,正確的治愈方法是自然的。”(《人民雜記》)

荀子的著作就是基於這種思想。他改變了以往“儒者富而寡欲,勤而寡行”(《史記·太史公列傳》)的理論思想,吸收了道家思想的精華,形成了自己的新理論。但荀子不願承認自己繼承和發展了黃老的道家學說,而是堅持認為這是“儒家所守”。是不是很荒謬?

學老黃魔術讓人知道。

黃老講的不作為,是他們自己在法治下的作為,可以構成上層統治者的不作為。因此,黃老特別重視罪犯姓名符咒的研究。荀子繼承了黃老的思想,與過去的儒家傳統相反,特別強調法治。他認為這是帝王之術所不可或缺的,《細致》篇說:“所以,重信守諾,五寸之矩,天下第壹。所以君子不出室,而海中情愫日積月累,則順理成章。”這裏說的“術”,就是皇帝的術。所謂“五寸瞬間,人間至善”指的是法律法規和法治。《榮辱》篇寫道:“政令法,在采取措施時,能聽民意,使其能服從天子的命令,保護百姓,這就是諸侯取國的原因。”

這就意味著壹個國家的法令必須符合法制,壹切措施都要及時采取,政治事務都要依法秉公辦理,才能維護國家的穩定,才能讓老百姓服從天子和皇帝的命令,依法保護自己。這樣,壹個國家就治理好了。所以荀子強調國家治亂的根本在於法。《君道》篇也說:“修法者為治之端,君子者為法之源。”荀子在《仙鄉》中以通俗的文學形式表達了“重禮法”的思想。他寫道:

“君法明,論有常,表儀兩人皆知。進退有法,誰為王?”

“君儀,嚴禁入內,說教民不要動。修者榮,離者辱其他師?”

“刑謂陳,銀守(按,即萬頃)。妳不能使用私人的門。罪禍有法,妳分不清輕重。”

“妳教的時候,有壹個規律,吏願無鈹。不私求,則巧拙。”

“我願修,妳改,公不亂。為了統治世界,後世的法律也就成了法律。”

現在我們來分析壹下荀子寫的這幾章的主旨。第壹個是法律要清晰明顯,做到“民以貌知黨”,每壹個普通人都知道辨別是非的標準,這樣自然知道自己行動的方向。第二條是法律禁止原則。下令取締,讓老百姓知道要依法辦事,並從中吸取教訓。第三條是關於嚴格守法,依法執政,從而明確賞罰分明的道理。所謂“刑依陳,守其界”,就是要嚴格按照法律的規定,朝臣不得擅自用刑。“罪災有法”,就是犯罪的輕重和量刑的標準都是以法律為依據的,不能以情代法,隨意減輕或加重。其實這是荀子在《知望》壹章裏說的,在《君子》壹章裏說的,“古人不罰罪,貴人不逾德...刑存而權如流,政令明如神。”第四條講的是各級官員在執法中不準徇私枉法。只要依法辦事,沒有什麽小聰明。第五條講君主之法,大臣之執法,無私以治天下,使之成為法治國家的規範。

荀子主張:君權要尊,國法要明,有禁必止,有令必行。刑不過罪,慶不過功。主體要守法,公正執法。進退有法,不可私請。君臣誠心修法,法治使天下太平。荀子所說的法治,是為適應戰國末期即將形成的封建專制制度而服務的。這種鮮明的法治思想,雖然與儒家學說相去甚遠,但與道家黃老是壹致的。現在把荀子說的和黃帝四經說的對比壹下就清楚了。

荀子說:“君知法,理不變,貌由民定。”他還說:“守法者,不可為之,而須傳名。”都說法律是判斷對錯的標準,是壹個人應該遵守的準則。這和四大經經典裏說的“法者引得失於繩,名樂直”,“法者為正”,“刑當立,黑白之分”壹模壹樣。

荀子曰:“刑謂陳,汝當守其界,不可用私門。”“罪禍有法,分不清輕重。”他還說:“妳教我有法可依,我願使之順利。”都是依法破案,不是跟著曖昧走。這正符合了四書五經和經典法律中“有是非之分,以法審之,以無聲聽之,以法為符”的說法。《權衡》壹文說“法治不亂”,壹切依法辦事的思想完全壹致。

荀子說:“我願行,君在變,公不亂。”都說君臣執法要鐵面無私,這樣社會才不會亂。這是符合四書和經典法中“生而有法度者,不可亂”的說法的。“龔景大公無私,賞罰有信,故治也”的思想。

以上分析可以證明,荀子的法治思想源於道家和黃老,從而表現出新儒家的特征。

荀子除了強調法,還強調“術”。如前所述,君主應該“以術治國”。《非相》篇裏說“談心不如談心。”在《仲尼》中,我還兜售臣下“寵之,位之,終身不倦”的本事,“求善而重要,擔大任,善寵壹國而乘千騎,必無後患”,“周遊列國”等等。但是,這種養寵物的“技術”真的很惡心。不僅與儒家思想格格不入,也與黃老思想的功力相去甚遠。

黃老之學的“術”,是指帝王、君主控制大臣的方法和手段,即如韓非所言:“施者以職授官,循名而責真,操殺命之柄,教其大臣所能,此人之師也。”(《丁法》)也說:“施者隱於其心,使其能招引他人,而能制服群臣。所以,規律不明顯,藝術不想看。”(《難三篇》)韓非所說的這種“技”,在荀子的書中也有:“以正之道取人,以正之道用人...以禮學之,且看能不能敬,隨其動,看能不能應付局面,與顏安,看能不能流。”然後,以聲聲權,怒而危,看能否守得住。真心的和真心的非黑即白...這是王之道。”(君道)

以上是用人的方法,但這些方法除了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觀察和練習外,還夾雜著用彩色的狗和馬的權利來故意勾引和試探,其中包含了特殊的手段。其他的,如:“天下之變,境內之事,有易患齲之人,而主人又無理由不知,則是末危。”耳目明,故狹,主人作伴。如果是廣,就要知道,所以是危險的。但是,主人怎麽會知道呢?俗話說,業主要好好看看大眾的門口。所以老師傅會有足夠的信心,然後才能;其知(智)足以量(窺)事,其誠足以使事定而後可。丈夫被稱為國器。”(君道)

這意味著君主和皇帝個人耳目有限,世界之大,萬物之繁,形勢千變萬化。他們必須對這個國家的壹切了如指掌。除了使用壹套官僚機構外,他們還必須建立壹個以自己的親信——“左右逢源”——為耳目的網絡,從而“窺壹斑而知全豹”地監視官僚的活動,窺視君主可以采取措施維護社會穩定、鞏固專制政權的隱秘情況。這種心腹耳目,荀子居然奉為“國之工具”,認為不可或缺,可見荀子對“術”的重視。

荀子在《相城》中說:“聽經,明妳之求(情),參吳金銘之刑”;“言語克制,其實是要用積分來獎懲生日的。”荀子在《知望》壹章中也強調“王之論,無德不貴,無官不稱職,無功不賞,有罪不罰,民不幸於其位。”所謂“朝廷命苦”,就是沒有機會在朝廷謀得職位。所有的官員都必須名副其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根據他們的成就給予獎勵和懲罰。所以“朝中無幸”的實現,實際上是通過問責的手段來實現的,也就是所謂的“以法用人”。

儒家從來不談“術”的觀念,反對它。荀子反叛過去儒家的傳統,講政治,源於黃老。《黃帝四經》第壹次論述了這壹思想,強調“不知王者之術,則不治天下”。後來,申不害繼承和發展了這壹理論,認為“君立其本,臣行其端,君治其要,臣行其細,君行其柄,臣行其常”(總),主張用追名的方法來考核和控制中將。荀子所謂的“大道知人,以臣為政”,“以君為詳”,正是借用了這壹思想。但荀子對“術”的論述,已經大大超越了申不害,連他的弟子韓非、李斯都不敢教,這是我們應該明白的。

繼承黃老的“分”論,是次要的,是有序的。

荀子的“分”論包含在他的“禮制”中,但這壹理論和淵源來自黃學中的《黃帝四經》,是黃老無為論不可或缺的壹部分。

黃老的“分”的內容大致包括三個方面:壹是指所有民族的分類;二是指官員的劃分;三是指社會分工。這三個方面都與“君道”是為了實現“君上無為,下有為”的“君道”而不是為了明哲保身、追求名利和責任有關。在“黃老”的作品中,這個問題說得很清楚。比如《黃帝道元四經》壹文說:“以其分而分,眾民不爭。給它起個名字,壹切由妳決定。”帛書《伊尹九主》雲:“法分分明,法分。”《大道上尹文子》說:“凡全治而無疵者,不論大小,皆應分之。農民當官不容易。老農成長,向老學者學習,不容易。如果無事可做,那還有什麽事?”都是為了這個。

荀子繼承了黃老的學說,將其發揚光大,並使之具體化。它雖然表現了儒家固有的等級思想,但與道家的無為政治聯系起來,就表現出了濃厚的黃老思想色彩。《知望》壹文說:“因此,生活不能沒有群體。群無分則爭,亂則雜,雜則弱,弱則不勝事。故宮博物院是得不到,住不進去的。壹時半刻不能放棄禮遇。”《富國》壹文也說:“人離不開群體。壹個群體沒有分就要奮鬥,奮鬥了就亂了,亂了就窮了。故無分者亦害,有分者為天下之基(大)益。”我們可以看到,荀子在《黃帝四經》中提出的“群而不分,爭而亂”的論點,即“分則以其分,眾人不爭”的論點,說明荀子的學說確實源於黃老。

荀子和黃老壹樣,側重於治理,即國家和社會的治理。《知望》壹文說:“有壹天,有了土地,有了上下之分,明王建立,置於國家所有。夫妻不般配,兩賤不般配。這是幾天的事。如果妳處在同樣的位置,妳想作惡。不能支持的事情,就去爭取。打起來就亂了。亂了就窮了。先王恨其亂,故須分禮義,使貧富貴賤之人,足以親疏,是養天下之本。”這裏把“分”作為“國體”來討論,其立足點是“使貧富相等,足以共存。”所以,等級制度的存在是自然的,富人和窮人按等級制度壹步步統治是“天下之本”。“分”更重要的內涵在於官員的“分”,或者說是“職務的分”。這是君主不作為的關鍵。荀子深知這壹點,所以他在《君道》壹章中說:“以德判斷,任人唯賢,會使人各懷其事,各行其事。”他還說:“壹個人的最大利益就像他的眼睛、耳朵、鼻子和嘴巴,他不能借官。故分工而人不慢,秩序而不亂。”這裏以德論時,量可授官,這就是《易隱九大師》中“君臣分法”的含義。所謂“各有各的事,各有各的地方”,這和《尹文子大道》中“大小不壹,農商不易”的說法壹致。從這裏也可以看出荀子繼承黃老學說的端倪。

荀子認為這種分治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是通向無為而治的重要手段和方法。《王霸》文章說:“當國家的統治被分裂時,主臣和官員們會聽他們聽到的,不聽他們沒有聽到的;我們應該尊重我們看到的,而不是我們看不到的。我所耳聞目睹的都是真誠的,但我雖清靜幽僻,百姓不敢不敬制度以融之,這也是治國的標誌。”

這是因為“分工已定”,所有官員都明確自己的職責,按照職責做好本職工作。讓君主俯首稱臣,統治天下。但如果不按職責分工辦事,或者擅自做事,越權而行,那就要付出地獄般的代價。這就是荀子說的“先殺者不可赦,不捉者不可赦。”無論早動還是晚動,都不能超越自己的權限和立場。這樣才能達到“治之極”——即無為的實現。所以說“職責分明,事業有序,物質技術能力,皆無治,正義必公而私,正義必明而私。”。所以分工而人不慢,秩序而不亂,聽清而不遺余力。如果是這樣,臣下百官至於庶人必須培養自己,然後敢於阻止,然後敢於接受這個職位;庶人移風易俗,小人變心,漢奸皆叛,夫謂政教之極。故天子不看,不聽,知而不思,功而不動,獨坐於世,如四肢之心,夫謂之大形。”(君道)

在上面這段話中,荀子認為,只要“分分”,把百官的職責分清楚,政治就可以達到以下效果:1。可以塞私門,管私事,壹切為公,秉公辦事;2.分頭治理,各司其職,百姓就會聽指揮,不敢怠慢,社會秩序就會井然有序,壹切都會得到及時處理;3.由單獨職責統治。從官方到民間,妳都知道自己的地位,所以妳總是克制自己的言行,忠於自己的為官職責;為人民搞好自己的生產,大家就各得其所。這樣社會就會移風易俗,壞人就會改過自新,所有奸詐古怪的人都會變得誠實。這是政治教育的最佳境界;4.政治已經到了這樣壹種爐火純青的境界,壹切都是臣下做好的,所以天子不用看就能看得清楚,不用聽就能明白,不用考慮就能明白,不用做就能成功。壹個人坐在那裏,居高臨下,世界服從他的支配,就像支配自己的身體,就像四肢服從內心,自由活動。這就是道的全部表現。這就是所謂“* * *正南”的“大形”——即無為的最佳政治。

從上面可以看出,荀子把黃老的“分”論發揮到了極致。並編入《君道》,成為帝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也是荀子利用黃老的知識成功改造儒學的地方。

就拿人類力量可以征服自然這個觀點來說吧。

現代學者對荀子的唯物主義自然觀,尤其是天人合壹的思想給予了高度評價。當然,他們都承認荀子受到了道家文化的影響,尤其是吸收了宋朔和殷聞道家的思想。這些論述對我們理解荀子的思想淵源有很大幫助。但我想指出,荀子天人相分、人定勝天的思想來自黃老道家,具體來說,來自黃帝四經。我們來看看這個思想脈絡是如何發展的,又是如何被荀子繼承和發揚的。

黃帝四經、經、法、國時代有壹段話:“人強於天,宜慎(避),天勝於人,因隨其行。”

《姓氏論爭十六經》說:“顯之時,當以為機,天道繞之時,人成客。”

這兩段是什麽意思?第壹段講的是人力勉強優於自然,必須避免那些不恰當的做法;相反,自然優於人力,所以人要順應自然。第二段,要想知道從“道德獎勵”到“潛移默化的懲罰”的道理,就必須掌握事物循環運動的規律,及時抓住好時機,處理好各種事務。天道(自然法則)就是周而復始的循環。它主宰萬物,是萬物之主,但當人掌握了它,天反過來就成了客——也就是被人利用了。

以上引文是中國古代文獻中關於天人可分、人力可勝天思想的最早記載,也是黃老研究中關於天人關系最有價值的論述。黃老學派的這壹積極思想後來被該學派的宋碩和殷聞繼承,發展成為著名的“治天下”思想。再來看宋、尹寫的幾段《頭腦與內功》:“萬物皆有名,聖人因之而治天下,而不傷(涼)而亂天下。”(《心下》)“不丟壹件東西,就能統治壹切。君子造化而不為物。”(《內業》)“堅持壹件事,就能統治壹切,日月同方,天地同道。聖賢切物,不為物。”(心下)

宋寅學派認為,人的力量可以“控制壹切”,也就是說,人是自然的主人,自然界的壹切都可以被人控制。所謂“君子造化而不為物”,就是說人是自然的主人,人可以主宰壹切——這就是所謂的“切物”。

宋陰學派的“治萬物”、“伐物”思想直接影響了荀子,成為他著名的“為物”思想和“天人相分”、“人定勝天”的學說:“修誌驕富,德重於君;自省外物輕。傳曰:‘君子事之,小人事之。’(修身)在這裏,所謂君子為物而不為物的思想,就是人可以控制壹切。荀子引用傳記說:“君子為物,小人為物”,這和《心下》壹文中所說的“聖人削物,不為物而使之”壹模壹樣。所以,荀子在《勸學》壹文中說:“我終日思慮,不如壹會兒學我所學。.....假馬,不過癮,而去千裏;假裝成船的人不會遊泳,但他不會遊泳。君子之命不同,好是假。"

這裏的“善對物偽”是指善於為物服務。但這壹含義被荀子在《天論》中全面概括,明確提出了“天人相分”、“物我並用”的思想,並最終提升為“主宰天命”的光輝學說:“天之常在,不為堯之存,不為桀之死。治之則好,治之則亂。強則儉,窮則不窮;有準備,動起來,就不會生病;妳道而不為,天不能為禍。.....所以,如果妳清楚天人之分,妳可以說是最有人情味的。”“天有其時,地有其材,人有其治,夫謂之參。放棄他的參與,又希望他參與,令人困惑。”“大日子裏想想,等熟悉了東西和動物再用!從天上贊美它,當妳熟悉命運的時候使用它!等著吧!熟了,及時做出來!因為很多東西,熟悉和就業是可以轉化的!想事情想事情,熟悉事情不要丟!願物生,熟,事成!所以,與錯誤的人壹起想天空,就失去了萬物的情懷。”

《天論》這篇文章確實是荀子學說中最精華的部分。它是黃老天人學說中的唯物主義因素,並發展成為系統的唯物主義學說。在天人之間,它把人的力量放在了非常高的位置,從用人、管事、服事,到“主宰命運”,使荀子的思想達到了壹個光輝的頂峰。

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黃帝四經中的壹些術語,如天極、天力、天職、天毀、天度、天罰、天罰、天成等,都是荀子借用的,所以都在天論中。這再次證明,荀子的學術很大壹部分來自於黃老的研究。

綜上所述,荀子雖然是戰國末期的儒學大師,但他確實吸收了不少道家文化的精華。戰國末期儒學的過時和衰落,使他奮起承擔起改造和振興儒學的歷史重任。因此,自荀子以來,他廣泛吸收了道家文化,尤其是道家的黃老學說,並取其精華,形成了他的“道學說”,為儒學的更新開辟了廣闊的道路,“以儒表道”成為新儒家的特色。這壹歷史路徑最終由漢初的陸賈、賈誼和漢武帝時期的董仲舒共同努力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