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講師、老師、教授給不同的受眾講課:大學要求講師上崗,中學、小學不要求。教授的工作是在大學裏提供他們專業領域的課程或者給學生專業培訓。教師的範圍主要在中學和小學。
3、?講師、教師、教授的專業能力是不壹樣的:對講師的要求是:大專以上學歷,擔任助理講師四年以上,能擔任培訓教師工作,能勝任壹門或多門課程的教學和全部教學工作,素質高,教學效果好。教授除了開設自己專業領域的課外課程外,還必須深化自己的專業學科,通過發表論文獲得商業合作機會。
教師的能力是安排座位、分發學習資料、備課、批改作業、指導和幫助學生學習、組織講座、組織考試、傳授科學文化基礎知識、進行學術交流、提高學生觀察學習、記憶認知、動手交流和操作等綜合實踐能力、培養學生特長。
延材在宋代開始成為教師的稱謂,當時有宗教學、法學、醫學、武術等專業的教授。這個官職是在中國漢唐的大學裏設立的。在現代漢語和日語的語境中,常作為英語中“教授”壹詞的同義詞,指在現代高等教育機構(如大學或社區學院)任教的高級教師。
中國漢唐太學有博士教學生。博士就是後來的教授。到了宋代,中央和地方學校開始設置教授。元代州府有儒學教授,明清官學有儒學教授。清末新學堂建立後,大學設置了專職教員和副教員。1912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頒布《大學令》,規定大學設教授、助理教授。
1917年修訂大學令,規定大學要有正教授、教授、助理教授。1924的大學章程取消了助理教授壹職。1927年國民黨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頒布的《大學教師資格條例》開始規定大學教師分為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四個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成立以來壹直保持不變。教授本來是指傳授知識、講課、教學,後來變成了學者。漢唐以後,各級學校都有教授,負責學校考試的具體事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教授
百度百科-講師
百度百科-教師